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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3 / 3)

这个古代华朝时空,他们虽然也在历史上存在,但因为历史发生的改变,玉凌霄前世记忆的诗词,有些他们并没有写出来。

再说了你要是在没有李杜等人存在的时空,借用人家的诗词那那可以,但在华朝玉凌霄脸再大也不敢去沾边大佬,不然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就像是穿去近现代的时空,谁有这么大脸照搬爱因斯坦的东西说是他自己想的。

这么大的瓷真不兴碰,脚趾挖地了谢谢!

三个年纪小的孩子作了诗,玉凌霄还真是三人中作得最好之人,他又避过选择和纪青砚、张云洲用同一个题材,没有让两人在对比下显得太难堪,这种退避在读书人眼里是很有风度的行为。

再一次让玉嗣琏在老友中狠长了一波面子。

李吉看玉凌霄小小一个人却行事老练,于是上前问他:“凌霄你为何选题与别人不同,是偏好?”

这问题倒是不出玉凌霄的所料,他语气镇定地说:“儿今日是第一次和父亲出远门,初次得见远景,除了高兴之外很难在有其他的感悟,儿幼时经常去姐姐姐夫家游玩,平日里父亲对农事也多有言语,儿便选择了熟悉的题材作诗。”

顿了顿,玉凌霄略显羞涩地抿唇说道:“是儿讨巧了。”

这个说法当即被众人接受,对于他作的两首诗为什么是这方面的也明白了缘由,毕竟日常听闻的题材,加上父辈耳濡目染之下,他擅长这方面的诗文有理有据。

玉嗣琏这时出口替自己的儿子说话,讲道:“怎地,谁作诗时不是更偏好于擅长的题材,献吉兄你别看凌霄年纪小,就欺负他啊!”

李吉笑道:“谁敢欺负你玉家儿郎,你这慈父心哦~”

一旁坐着的曾翁念叨几遍玉凌霄作下的诗词后,对玉凌霄说:“凌霄你既然说你擅长这方面的诗词,不如再作一首给我们瞧瞧,也好知道你的水平。”

永盛就是个擅长作诗,他这儿子和他所擅长的风格不同,但才气却如出一辙。

在古代长者、上位者的要求下位者是很难拒绝的,好在玉凌霄之前早有准备,他行礼说了声是后,就背着手在众人面前转了几圈,时不时做皱眉思考状。

玉凌霄在心里默数一百下后,念出一首田园风的诗词:

“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这是范成大所作的《四时田园杂兴其三十一》,范成大是宋朝人,常人对他不熟悉,或是听都没听过,但是他却是和陆游、杨万里齐名的宋朝中兴四大诗人,另一个人是尤袤。

只要在学陆游和杨万里诗词时顺便延伸一下知识点,就可以认识范成大。

这在学习中顺便的一手,也是玉凌霄上辈子成功的秘诀,可惜他分享给别人时,别人不是嫌麻烦,就是觉得他在装逼不讲实话,这恰恰又证明了一点学习要靠自己去实践的真理,日常中试试看又不会损失什么。

玉凌霄的这首诗的风格和他第一首诗所用的风格一致,言词平易浅显通俗易懂,却别有一番清新妩媚,显得诗文内容格外的妙趣横生。

先前他说自己对农事的熟悉,来源于父亲玉嗣琏的教导,他在这首诗中也表现出了父辈对子女的影响,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这句话又解答了一遍李吉的问题。

在座的每一位谁会不希望儿孙向自己学习,自己靠着言传身教带出撑起门楣的好儿郎。

孝顺、好学、有才气,这几样集中在小孩子身上,玉凌霄扫一遍在场人的表情,便知道自己想唰名声的目的达到了,在古代想要自己出名便只有靠人口耳相传。

玉凌霄做这些也是为了让自己在科举之路上走得更舒畅,毕竟才子的试卷怎么也不能被人黑箱操作了。

到现在诗出来了两首,众人也看清了玉凌霄在诗词一道上的灵气,未避免打击另外两个人,众位长者便放玉凌霄等人各自玩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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