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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红梅色冷(1 / 3)

皇城面朝濉山,背靠行水,毗邻荆州,呈得天独厚的优势。

祝枕寒和沈樾抵达皇城的时候,已是十七日后了。

一路上,无论沈樾怎么说,他几乎都要将嘴皮子磨出泡了,祝枕寒也不肯住进顾厌的府中,仿佛顾厌的府邸就是龙潭虎穴,比落雁门还要叫他警惕几分、忌惮几分似的。

沈樾无可奈何,只好任由祝枕寒去住客栈。

他倒也不是非要和顾厌住一起不可,这话说来有些羞惭,为了给祝枕寒买那一串和田墨玉的手链,他身上就剩了一点儿碎银——沈樾不是不想去住客栈,只是他实在捉襟见肘,兜里空空,要祝枕寒帮忙给钱吧,他又不好意思,所以借口说是想去叙叙旧了。

祝枕寒面上不显,说,好。

沈樾心想,肯定是有点生气了。

祝枕寒不喜欢顾厌,他是知道的。虽然这位清清白白的小师叔神色总是很淡,每当自己提及顾厌的时候,他的情绪似乎也没有太大的波动,不过,沈樾何其了解祝枕寒,他向来都很认真地听他说的每一句话,唯独“顾厌”二字,一说出口,就漫不经心了。

因为祝枕寒从来没有说过要沈樾远离顾厌的话。

所以沈樾也从来没有说过要祝枕寒远离他那位心机颇深的朋友。

这事情一拖,就是好几年时光。

顾厌毕竟是沈樾最要好的友人,他当然希望看到祝枕寒与顾厌和谐相处了。

故而,沈樾才借此机会提出要和祝枕寒一起入住顾厌府邸,顾厌府中人少房多,想必也是不介意的,只是他没想到祝枕寒对顾厌的好感竟然如此低,叫他这样抗拒此事。

沈樾想着,按了按眉心。

慢慢来吧他心想,不住就不住了,好歹祝枕寒答应了第二日清早来拜访。

走时,见祝枕寒正要拿着行李上楼,沈樾又转过去喊住他。

小师叔闻声低眉,垂眼看来,沈樾迎着他的眼神,忽而生出不舍的情绪来。

他几步走过去,浑身的饰物响得好似快板,噼里啪啦,狂风骤雨般的,簇着他走到祝枕寒面前,然后沈樾取出藏在怀里十多个夜晚的小锦囊,在祝枕寒略带疑惑的眼神中将那串手链戴在了他腕上。和田墨玉的颜色像是浓得化不开的夜色,横亘在那截雪白的腕节之上,相得益彰,远远望过去,只叫人想起泅着一场烟雨的雪峰,安静而又皎洁。

“先前多谢小师叔耐着性子陪我胡闹了。”沈樾说的时候,觉得有点好笑,“这是我在阆风阁时买的,当时我瞧着这串手链就觉得很适合你,如今一看,果真很适合。”

祝枕寒沉下眸子,看向腕上的墨色玉石。

路上的时候,他说要将玉冠还给沈樾,也被沈樾以“没地方放”为由拒绝了。

沈樾越是这样客气,祝枕寒心里就越是有点不是滋味。

就好像那人情债欠着比不欠着更好,至少欠着,还有能够牵扯的余地。

其实沈樾原先也喜欢这样送他各种东西,只是这几日里祝枕寒心里一直惦记着临走前胥沉鱼的那番话,翻来覆去的想,最后成了心口郁结,此后沈樾无论做什么事情,他总要在脑子里多转几个弯,要多想好几次,久而久之,几乎都要给他害出疑心病来了。

沈樾收手时,还轻轻转了转手链的珠子,祝枕寒兀自沉思,也没注意到他动作。

等到祝枕寒嘴唇动了动,正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沈樾都已经抽身走了,生怕他吐出拒绝的话似的,说了句“明天早上记得要来顾厌府上找我哦”,一溜烟就没了踪影。

偃宅,并非一处宅邸,而是商会的称谓。

它经营着珠宝首饰、衣裳、绸缎、胭脂一类商品的流通,这天底下的姑娘,凡是有几分家境的,都是以使用偃宅的东西为傲,因为偃宅的珠宝首饰是请最好的工匠雕饰而成,衣裳是请皇城里最好的十八位绣娘织成,就连绸缎,也是从异国千里迢迢运来的。

顾厌懒是懒,每逢绸缎珠宝进货,他都是要一一去过目的。

所有人对他是又爱又恨,爱的是他审美极佳,恨的是他盆满钵满,还傲慢至极。

婢女三十,个个娇美又武功高强,马夫七八,个个俊俏又身强体壮,离府要乘轿,步行要铺绸,搭千里屏风为嶂,令漫天飞花相迎,从来也不肯叫身上沾染一粒尘埃。

倘若不出门,就是安然无恙,倘若出门了,就是闹得皇城鸡犬不宁。

他是当今皇后的远方亲戚,有一部分赫舍里氏的血脉,所以其他人也奈何他不得,况且他也没有真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能盼着他少出门,要是烂在府邸里最好。

顾厌与沈樾同是出身商都,所以小时候常在一处玩,后来才搬去了皇城。

沈樾来到顾府时,夜幕已至,从外头看着,府中却是灯火通明。

守门的侍卫认得沈樾,却没让他进去,说道:“沈少爷,我们主子说过,倘若你这次要是再忘记给他带阆风阁的铜铃,即使你在门口哭一夜,他也不会让你进去的。”

沈樾气笑了:“我买了我买了!快让我进去吧!”

为表诚意,他还从怀里摸出了那枚铜铃,等侍卫看过之后,方才准他进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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