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都市言情>人世契约> 第七章 步步高升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章 步步高升(3 / 7)

何原说:“我就是1978年8月26日生的啊,户口本上有的。”

曾家说:“公诉人,请你再向法庭陈述一下被告人何原的出生日期。”

公诉人吴立说:“被告人何原是1976年5月7日生的。”

曾家说:“有没有户籍登记证明?”

吴立说:“有。”

曾家说:“请向法庭出示一下。”

吴立在卷宗中拿出何原的户籍登记证明,交给曾家。曾家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的何原的出生时期是1978年8月26日,于是问吴立:“吴处长,这个登记表就是证明被告人何原出生于1976年5月7日的证据吗?”

吴立说:“嗯嗯嗯,是的,这个证据就是证明了被告人何原出生于1976年5月7日。”

曾家转过头,对何原说:“被告人何原,你不老实,你的户籍登记上明明是生于1976年,你为什么说是1978年?想逃避法律的制裁吗?”

何原说:“我的户口本上真是的1978年的,公诉人的这个肯定是假的,我不信,你把这个拿来给我看。”

曾家说:“这么不老实,你还想看?书记员,记下被告人何原出生于1976年5月7日,有公诉人出示的户籍登记证明,被告人何原认可。”

何原说:“你们太黑了!还是人民法院不?”

“闭上你的嘴!下面核对杨祥的身份。杨祥,你对公诉人提供的你的身份信息有意见吗?”

杨祥说:“没有。”

曾家说:“当事人身份核对完毕,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吴立:“地区(2004)地检刑诉字第107号起诉书,被告人何原,男,1976年5月7日生,初中文化,住……被告人杨祥,男,……1995年5月2日,被告人何原、杨祥受尚波(在逃)邀约,到尚波家合谋对被害人郭明进行报复,当晚,二被告人和尚波走到县人民医院,与被害人郭明相遇,郭明即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欲刺尚波,被尚波用马刀将匕首挡掉,郭明即向医院大门逃跑,杨祥持杀猪刀在前追赶,尚波提马刀接着追赶,何原捡起郭明被打掉的匕首也加入追赶行列。被告人杨祥在医院急诊部追上郭明,左手抓住郭明的衣领,右手持杀猪刀对郭明北部连杀三刀,郭明当场被杀倒在地,尚波追上后用马刀对郭明头部砍了两刀,何原随即追上用匕首刺了郭明右臂一刀。郭明被刺破心脏,当场死亡……本院认为,被告人何原、杨祥目无法纪,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起诉书宣读完毕。”

曾家说:“被告人何原、杨祥,你们对公诉宣读的起诉书有什么意见?”

何原说:“我们这个案子,在县法院已经审过了的,为什么还要在地区法院再审一遍?”

曾家说:“被告人何原,你老实点,叫你回答问题就回答问题,没问你的就不要说!现在你只说对起诉有什么意见,其他的不要说。”

何原说:“这个起诉书里讲的事情是真的,其他的我不知道。”

曾家又问杨祥:“被告人杨祥,你对起诉书有什么意见?”

杨祥说:“我觉得何原说的对,我们在县法院已经审过了,判决书也生效了,被送到劳改农场都要一年了,为什么又要审我们?”

曾家说:“这个你不要管,是我们法院的事,现在只问你对起诉书有没有意见?”

杨祥说:“起诉书讲的事情是真的,其他的我也不懂。”

曾家说:“请法警将杨祥带出法庭候审。”

法警将杨祥带出去后,曾家问:“公诉人,有没有需要向被告人何原发问的问题?”

吴立说:“有。被告人何原,我问你,1995年5月2日你是怎么到尚波家去的?”

何原:“是尚波打电话叫我去的。”

“尚波打电话给你的时候,有没有说是什么事?”

“这个没有说,只是叫我快点到他家去。”

“你是什么时候到的他家?怎么去的?”

“我家与他家不算近,刚开始我想坐公交车去,但是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公交车来,后来我就打了一个摩的,离他家还有几百米,因为路太难走,摩的师傅不愿意走了,我就下车走路过去的。从他打电话开始大概40多分钟才到他家。”

“当天晚上你是否带有刀去?”

“没有,我是空手去的。”

“杨祥和尚波有没有带刀?”

“他们两个带有刀。”

“你说一下他们带刀的情况。”

“我到的时候,杨祥已经到了,他们两个分好了刀,尚波拿一把马刀,杨祥拿一把杀猪刀,两个都用黑色布袋把刀装起的,布袋子口上还有绳子,可以捆还可以背。”

“你们是在哪里找到郭明的?”

“我们是瞎找的,尚波也不知道郭明在哪里,就说先去夜市摊找,那里人多,到了夜市摊没有看到郭明,我们三个人就在那里喝啤酒吃烧烤。后来,不记得是尚波还是杨祥说去电影院找,我们又到了电影院,坐在电影院门口的水泥台阶上,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