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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火光(1 / 2)

生死不由我定。

这句话仿佛有某种魔力,瞬间让混乱哭喊的三千人平静了下来。

朱由榔也不纠结,直接把话给说透。

“俘虏军中,未参与扬州、嘉定屠杀者,未在其他地方残杀我大明无辜百姓者,免死!”

“饶平罪犯中,手上没有人命者,免死!”

“有主动举报、指认申请免死者作假,且情况属实者,免死!但需服苦役十年,侥幸不死者,方可赦免死罪。”

三个免死,之前两条是硬条件。

最后一个,则完完全全是为了确保前两个条件真实性,而作的补充。

朱由榔话音落下,三千人中很多人已经面色惨白。

特别是清军绿营的俘虏们,他们本就是李成栋麾下的精锐。

在明末这些军阀一个赛着一个凶残,一个赛着一个贪婪的情况下,军中屠杀百姓、草菅人命的恶习,早已蔚然成风。

更别提他们剃发归顺清廷后,一路从徐州,打到了如今的广东。

屠城,杀百姓,明末的军阀们一个干得比一个猛。

他们手底下的士兵们,或是被各级将领胁迫,或是主动屠戮,总归难免会干出这种事来。

疯狂一点的,不用将领下令,他们自己就嗷嗷叫着去滥杀无辜了。

因为屠城中可以完全释放自己血腥凶残的暴虐面,屠城中所抢到的财物,自己也能留一部分…

总而言之,在屠城恶习成风的军阀手下,能保持善意,不杀戮百姓的士兵,少得可怜。

朱由榔这第一个免死,绿营俘虏中八成以上都得死。

饶平这儿的罪犯们还好一点,但已然为恶,多多少少都有人身上背着人命,能达到免死条件的,不到五成。

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要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

决定他们生死的不是朱由榔,而是他们自己。

两军交战,杀敌人是勇敢,仗着武勇去屠杀百姓,那就是罪大恶极之辈了。

这样的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已然失去了为人最基本的底线。

不死,如何能对得起他们屠刀下的冤魂?

“陛下,小人王九,现为绿营伍长,战场上手刃过五六名敌军,因功升迁,但从未参与屠杀平民之事。”

“陛下,小人也没有杀过老百姓,为此还差点被棚长打死…”

“陛下,我只是一个小偷,连鸡都没杀过啊!”

声音响彻,长街附近的区域中,一片绝望的俘虏与罪犯中间,渐渐有符合条件的人举起手来,陈述着自己不用死的理由。

也有部分恶贯满盈之辈,妄图蒙混,瞬间遭到了别人举报、指认。

揪出假冒免死之人,自己就算要当十年苦役,那也有了活下去的机会不是。

同为作恶者,同为必死者,用他的命换举报者的命,有何不可…

三个时辰后,饶平县东城所在区域,再次响起如同鞭炮般密集的枪声。

俘虏兵中,尚有三百人左右,获得了免死的资格。

饶平县这几天关进大牢的罪犯与闹事兵痞,差不多活下来五百人。

还有一百人,因为指认属实,暂时免死,沦为苦役。

对于这免死之人的处置,朱由榔也极为简单粗暴。

放了他们是不可能的,自己现在也没有其他苦力活给他们干。

干脆在府军卫之外,再成立一营兵马,称为折罪营,取将功折罪之意。

此营完全由剩下的九百来号俘虏、罪犯组成,不设各级将官,由朱由榔直接管辖,营长就由赵猛这个粗人兼任。

除了赵猛之外再无上级,众生平等的折罪营罪兵,不发盔甲,只配简单的刀枪等武器。

平日行军时,他们需佩戴手铐,或用绳索捆绑。

战时可短暂解除束缚,随着府军卫一同作战。

俘虏与罪犯中,满足之前两个条件,直接免死者,被称为一等折罪兵,战场上仅需斩杀敌军一人,便可立即恢复自由。

就算没有杀敌,只要成为一等折罪兵五年,亦可获得完全赦免。恢复自由时,还能获得五两银子的安家费。

其余那些因为举报、指认属实,虽免死但却必须为苦役十年者。则为二等折罪兵,需要杀敌十人,方可成为一等折罪兵。

晋升一等后,他们想要恢复自由的条件,与其他一等折罪兵相同。

同样的,要是未能杀敌,二等折罪兵从军十年,亦可晋升一等。

规矩就此定下,折罪兵其实也就是囚徒兵。

只是朱由榔很人性化的,把他们当囚徒的时间与杀敌数量,结合了起来。

为了防止这些家伙在以后作战中,杀良冒功,杀俘混人头,他还定下了折罪营第一铁律。

杀良杀俘者,一经查实,斩首示众。

折罪营成立,那些免死的俘虏罪犯虽然绝望,甚至陷入了会随时被推去当炮灰的担忧中。

但只要此刻不想死,都只能认命。

平心而论,朱由榔这番处置,已经比建虏与很多军阀,仁慈太多了。

这类人要是放在各路军阀或是清军手下,只要有麻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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