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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5 章 第六十章鯈(3 / 5)

一见干脆利落的让胥吏们将每个人的双手给捆了到外头的院子去。

转移的同时也将前因后果给问清了。

又是三观差异问题。

辛侯二十了。

虽然很多人族十三四岁就成婚了,但贵族不是。

贵族可能十三四岁就有情人,或者纳侍妾侍君,但真正的成婚都很晚,没有特殊情况,最早也会放到二十及冠时,最迟的话,七老八十都能结婚生孩子。

那些习武或修习灵力有成,寿命更加长的,超过一百岁都还能结婚生子。

辛侯有婚约在身,自然一满二十岁就被提起来了。

在廉价又好用的纸出现后,代辛侯管理国君封地的长吏府搞了个邸报,将每天通过的政令,以及辛律又修改了哪条写在上面通过驿站传到各地给官吏们看。后者是重点,辛律几乎每天都有增加和修改,光靠官吏们主动了解根本跟不上它的增改速度。

虽然是给官吏看的,但一来有钱能使鬼推磨;二来官府并不建议,甚至鼓励氓庶了解这些;三来辛律崇尚乱世用重典,因此轻罪重罚,重罪重重罚,懂法可以保护自己,法盲除非怂到永远不会对人造成伤害,否则是迟早会被辛律搞死。

家境好的人会自己掏钱去驿站弄一份,普通人舍不得那个钱也有自己的途径,酒肆食肆为了揽客,也会弄一份邸报说给客人听。

很多氓庶都喜欢在酒肆食肆点一碗乳酒、熟水或一碟花生坐一段时间,听听邸报上的东西。

这回邸报上放出了一个劲爆的消息:辛侯与穷桑氏的婚约。

国与国之间联姻的很寻常的事。

辛侯是国君,她的配偶自然只能也只会是另一个国家的公子少君,这点是所有人都懂的常识。

辛侯二十了,提起婚事也是应该的。

辛人接受良好的前提是辛侯的婚事是合婚或是娶婚,而非辛侯嫁。

嫁意味着辛侯的子孙都不能继承她的姓氏,甚至她的所有财产都会成为她的嫁妆,在她死后被她的孩子继承,并入穷桑国。

当然,哪怕辛侯不嫁,她的一切也是由她的孩子来继承的,但那个孩子必须是风姓辛氏,否则哪怕是辛侯的孩子也没资格继承辛国。

典型例子便是辛筝的姐姐党敏,同为嫡女,一母同胞,还比辛筝年长,活得好好的,甚至都有孩子了,无论从哪方面都比一个幼主要强,辛襄子却还是得再生一个继承家业,完全没考虑过党敏。

长空与鯈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为何会出现这场斗殴。

莫说辛人,换了兖州甚至帝国除冀州以外的任何一州的人族在自己的君侯和国族出现这种事时都会气成河豚。

冀州人族能理解,甚至觉得理所当然,尤其是冀州的男人:女子出嫁是理所当然的,女子的嫁妆由其与配偶的孩子继承也是理所当然的,孩子跟丈夫的姓也是理所当然的。

何况穷桑氏对辛侯还有恩,当年辛国遭灾,若非穷桑侯慷慨借粮,辛国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如此活命之恩,穷桑氏只要求辛侯以婚姻做为回报,多善心啊。

辛侯嫁人没毛病,不嫁反倒是忘恩负义了。

辛人:忘恩负义你十八辈祖宗,借了粮救命又如何,双倍还粮食便是,许以婚姻也可以,但不能是嫁,娶的话有点忘恩负义,但可以合婚。

辛原上甚至出现成千上万的氓庶写了万民书请求征税多收粮食,连本带利的还粮食给穷桑国,与穷桑国的婚约可以保留,但要换成合婚。虽然自家人觉得辛侯很优秀,但到底知道辛国只是中等国家,不是大国。而穷桑国兖州的一流大国,国君身份高贵,与小国之君合婚可能有些有失身份,但他总有兄弟子侄,他们和辛侯正好登对,可以合婚。

万民书毫无疑问掀起了新一轮的波涛,甚至孟水郡都被影响到了。

一名先生在酒肆听邸报上的万民书消息听得兴高采烈,但酒肆里不止他一个人,也不止兖州土著,还有冀州来的流民。

几两酒入腹壮了胆,开口和先生理论了起来。

双方谁也没能说服谁,甚至从一开始都想说服彼此接受自己的道理变成了纯粹的吵架,问候彼此十八代亲属。

稍有些差异的是,冀州人问候的是先生的是女性亲属,先生则是将冀州人的祖宗十八代所有亲属不拘男女都给亲切问候了。

吵架以酒肆看俩人快打起来了,不想出事将俩人给拉开而暂时落幕。

暂时,不是结束。

俩人被拉开时约架了。

长空不解:“你们俩约架,怎会最终打起来的是这么多人?”

一两个人约架,介于兖州过于彪悍的民风,只要不是在公共场合打起来,可能没人理会,但上百人约架,凡是听到的人都会马上报官。

毕竟,辛律可是能明文表示:路遇不义,百步之内,见义不为,从犯。

通俗点就是,你走在大街上看到有人在抢劫或是行窃,只要你在一百步的距离内,你没冲上去阻止,哪怕受害者和加害者你都不认识,也是从犯。

鯈道:“这还用说,听说了以后或跑去助威或跑去看热闹,这俩打架时大概还有言语招呼,刺没刺激到彼此不知道,但围观者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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