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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情义有别(2 / 4)

……”

“你这边可有什么疑问之处……”

“我一个妇道人家,哪里有什么见识,我只想问一句,那个何大玉身上,除了你带回的这些,可还有其他的器物财货……”

“有的,财货不少,一枚金锭,断不出重量,该是在五两以上十两以下,两枚刻有平州官造十两字样的银锭,还有三块小些的散碎银子……”

“另外还有五六颗黄豆大小的珍珠,一根金钗,两根银钗……”

“因为我觉得那何大玉虽然曾经投了斡狗,做了斡人的奴才,但总算还是重情之人,有可取之处,埋的时候便就将那些财货一并埋了……”

“至于眼前的这些,既污了他的名声,又都是斡狗子的器物,不取白不取……”

知道风不破和茗娘都不是贪财之人,不会因为自己埋了何大玉的财货生出不快,轩辕承烈回答得倒是轻松愉快。

“一个背弃祖宗的东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

冷不防,风不破插入了话头,

“不过,小烈儿你这番处置勉强算是妥当,那种腌臜货色的财货,用了也是无端脏了手脚,污了自家的名头……”

“若是那时,你将这些狼皮帽子、狼皮护腿一类的,一并都撇了,才是最好的计较……”

“在战阵中斩杀过敌手之后,你自己可没少搜检过他们的财货……”

洗脱了两个亲近的误会,轩辕承烈心情大好,也就慢慢恢复到了旧日里与一对男女一起时的心性。

随手捡拾了死人的物品,又没有取尽他的财货,而且自己还将之埋了,使其有了魂归之所,在他看来,自己做的几近完美,无论如何,他的风叔都不该小题大做般的如此郑重。

怨着,随口便戳向风不破的痛脚,

“宁州装死那次,你用肩上的一枪,换了两个斡狗子追兵性命以后,不也是从他们身上搜刮了十几两银子,连那两个的战马也被卖了,在伤兵营中过了一个肥年么,好像那次,你自己便吃了一整只的猪后肘……”

“何况这狼皮帽子、护腿,都是风叔你和茗娘用得着的物件,扔了,只会在山野里朽烂,白白浪费了一份好材料,更何况,埋进坟墓中,若是那何家婶婶泉下有知,见到了,还不是会埋怨何大玉背叛家国那段丑行,让他们在阴间吵闹起来,得不到安稳……”

“泉下有无知觉你我不得而知,能否吵闹更不是咱们该想的事情,即便是吵闹,那也是人家夫妻间的事情,你能管得了那许多……”

“但是拿了那两个追兵的财货,我却是理所应当,终究,那是我在战阵中靠搏杀得来的斩获……”

对着轩辕承烈的怨艾,一如以往教授武艺军略时一般,风不破耐着性子解释道,

“正如农人收获庄稼,商贾享受商利,都是用辛劳换来的,自然用得心安理得……”

“可你这不同……”

“你们读书人不是讲究不吃要的饭,不喝偷来的水么……”

“那叫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不饮盗泉之水,这也……”

发现了风不破的错处,轩辕承烈比猎获了银狐还要高兴,只比得了小馋虫稍稍弱些,当即抢言驳道,可惜,一点得意还没爬满整张面孔,一句话还没说得完整,不懂二字尚未吐出,脑袋上就被茗娘敲了一记,

“也仅是诗书比你风叔多读了几日,便就张扬起来,有本事,去给姨娘考个秀才举人回来瞧瞧……”

“不过你风叔说的当真是个道理,何大玉身上的物件,不管是因何而得,毕竟都不是战阵中的缴获……”

“今日里捡拾到了财货,得了便宜,明日里自然会生出不劳而获的心思,捡拾不到,便就去偷,偷不到,便就抢……”

原来根脚在这里。

茗娘十四年含辛茹苦,抚养着自己这个没有血缘的陌生一点点长大,支撑她的,除却信义二字,再无其他。

风叔也是如此,且不说以往二十多年为国征战,立有许多功劳,仅是四年前,他一条扁担擒了两个斡图达鲁探子,在绿安立下好大名头之后,却拒绝了城中富户的邀约,依旧守护在自己家中,仍然是信义在做着注脚。

这两个将信义二字铭刻到骨子里的人,是在怕自己被一点点小利养出了贪婪心,一点点忘却做人的根本,忘却义理的存在,最终做了奸恶之徒。

防微杜渐。

“前宋刘清在《戒子通录》中曾经言说,人非善不交,物非义不取,你习学《礼记》,该当记得《檀弓》一节中的子柳母之死吧……”

子柳母过世,子柳不肯卖了庶母给其母亲发丧,还将丧事结余的钱财分发给贫穷的兄弟,轩辕承烈自然知道这桩故事。

“可我仅是想将这帽子护腿给你们使用,更何况,我还埋了那个何大玉……”

虽然并不明白子柳母之死与自家捡拾了何大玉的狼皮帽子有何共通之处,但是轩辕承烈见两人的思谋很是一致,便不敢更多的反驳,只是期期艾艾的说了自家的想法和依仗。

“埋了何大玉那是你的仁义本份,本当应做之事,也能做了攫取的把柄么……”

茗娘脸色一冷,出言喝道。

“算了,小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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