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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情义有别(1 / 4)

风不破的突然发作让轩辕承烈很是有些莫名其妙,毕竟是亲近之人,稍稍想过之后,便就释然了。

风不破的妻子儿女都死在斡图达鲁人的手中,军中多年结交下的生死亲近和友好,也多在一场场糜烂的战事中,被那些凶人伤损了性命,哪怕侥幸活下来,也或者是残缺了躯体,或者是被掳去北地做了奴隶。

至于他本人,在与斡人接连的搏杀中,不但毁了半张脸,在身上留下大大小小十几处伤疤,更重要的是,还损伤了他的精囊,丢了一只男人生育的宝贝。

没了儿女,特别是没了儿子,又被伤了生养的根据,仅是这个结果,这在看重苗裔根脉的汉家人看来,就是断子绝孙的仇怨,难以解开。

况且,这份伤害还涉及到了脸面。

即便是最低贱的青楼中人,那些靠着皮肉活命的,也有一份不容诟病的痛脚不肯让人触碰,更何况风不破这种为人处世总是义字当先的耿直汉子。

如此,身心俱损之下,身后又有妻子儿女以及无数友好亲近的性命,垒叠起来,说风不破与斡图达鲁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也不为过。

斡图达鲁人是发迹于北方的渔猎民族,不乏兽皮,寻常的斡族人,可以用狼皮做衣服,做护腿,做铺盖,甚至可以做靴子,只是,却不可以做帽子。

按照斡图达鲁人的规矩,狼皮帽子非勇士和部族中的大小头领不可冠带。

而自己,偏偏带回了一顶斡图达鲁人的狼皮帽子。

在风不破看来,自己一个少年,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抵得过成年的斡族壮汉的,更遑论是有着勇士名头的那些,当然,更不可能是斡图达鲁各个部族的大小头领,那些身边都是有护卫随行的,即便是轩辕承烈杀得了,也取不回他们的帽子。

“风叔,你可是觉得投了斡图达鲁人,卖了好处给那些杂碎,得了这顶狼皮帽子,还有诸多的猎获作为赏赐,适才我说的与小馋虫一起,搏杀了那头老狼,都是在圆着这个谎话……”

没想到,在风叔的眼中,自己竟成了没有节操的汉家败类,轩辕承烈不由一阵气苦。

五六年中朝夕相对,自己是怎样的性情风叔该是清楚的,他轩辕承烈何曾有过见利忘义的一点须苗,过去未曾如此,怎么就会在这不足旬日的时间里自甘堕落了呢。

怎么可能。

山中经历的惊险和辛苦积累出了的郁闷,被喝问触发了,膨胀起来,慢慢占据了整个胸腔,思谋中,愈发觉得委屈,不觉语词犀利起来,直指风不破的心中所惑。

“你一向言语金贵,还口拙的紧,因何今日就变得伶俐,若不是这几日处心积虑,一直在谋算着这套说辞,如何会有这般的表现……”

风不破却未察觉一般,不为所动,眉头紧锁,眼神凌厉,很有些在下一息便就暴起的模样,又抛出了一段疑问。

“我……”

自己素来寡言的弱处,此际竟成了风不破心中的一个佐证,正想赌气不再言语,眼睛转向茗娘,欲要求了她的帮助。

不料,茗娘也换了面色,对向自己的脸上,一脸的严正,丝毫没有因为风不破的喝问生出不豫的颜色。

轩辕承烈知道,眼前的两个亲近因为狼皮帽子的缘故,对他这几近旬日的经历生出了疑虑,不仔细说清,自己固然逃不过这两男女的审问,若是有了疏漏,说不得还会受了无妄之罚。

好在,自家真就没有做了背祖叛国那种丑事,发现何大玉的过程并没有什么危险,之前之后也没有什么丢面子的举动,倒是没有需要隐瞒的地方。

“这些都是我从一个斡图达鲁军死人身上取来的,那人叫何大玉,以前是威勇军第二将前营中翼左锋前队的队正,后来不知道因何投了斡狗子,死时身上的名牌书写的是忠信左军第一万骑金雕长……”

“你说那人叫何大玉……”

风不破眉头紧皱,望向了轩辕承烈,

“风叔你认识他么……”

“少来问我,先回答我的问话,你想清楚了,有一句谎话,我便打折你一条腿,今日里,即便是你茗娘在,也拦挡不住……”

“你凶我做甚,我又没有做过亏心事情……”

闷声闷气,在语气中尽数展露了自己的冤屈,轩辕承烈将发现何大玉尸身的前后经过原原本本说了,又从背篓的包裹中取出了那块铜制军牌,以验证自己所言不虚。

尽管军牌是军中将佐证明自己身份的凭证,一人一件,不会离开身侧须臾,足够证明,但是风不破还是仔仔细细的询问了轩辕承烈发现何大玉尸首的前后经过。

不但是时间、地点、身材样貌、死时姿态这类寻常的问题,包括周围的环境、身上的伤处位置、杀伤何大玉的军械种类的判断等等,事无巨细,也都问的仔细,也幸亏轩辕承烈被他磨练久了,胆量不仅远胜同龄,甚至比寻常的成年壮汉也粗大许多,对事物观察也是精细,方才一处处的解说明白。

一场盘问几近半个时辰,风不破方才松缓了面容,转向了茗娘,

“小烈儿说的该都是实话,前后间的关节也能吻合,特别是那个何大玉,这个名字我从没与他言讲过,却能说的出来,该做不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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