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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八)(1 / 4)

六、《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讼》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坎下乾上) 讼:有孚,

干宝曰:讼,离之游魂也。离为戈兵,此天气将刑杀,圣人将用师之卦也。讼,不亲也。兆民未识天命不同之意。

荀爽曰:阳来居二,而孚于初,故曰“讼有孚”矣。

“窒惕,中吉,”

虞翻曰:遁三之二也。孚谓二。窒,塞止也。惕,惧二也。二失位,故不言贞。遁将成否,则子弑父,臣弑君。三来之二,得中;弑不得行,故“中吉”也。

“终凶。”

虞翻曰:二失位,终止不变,则入于渊,故“终凶”也。

“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侯果曰:大人,谓五也。断决必中,故“利见”也。讼是阴事,以险涉险,故“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虞翻曰:永,长也。坤为事,初失位,而为讼始,故“不永所事”也。小有言,谓初四易位成震,言三食旧德,震象半见,故“小有言”。初变得正,故“终吉”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

虞翻曰:谓与四讼,坎为隐伏,故“逋”乾位刚在上,坎濡失正,故“不克”也。

“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虞翻曰:眚,灾也,坎为眚,谓二变应五。乾为百,坤为户;三爻,故三百户。坎化为坤,故“无眚”。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

虞翻曰:乾为旧德。食谓初。四二已变之正。三动得位,体噬嗑食。四变食乾,故“食旧德”。三变在坎,正危贞厉,得位二,故“终吉”也。

“或从王事,无成。”

虞翻曰:乾为王。二变否时,坤为事,故“或从王事”。道无成而代有终,故曰“无成”。坤三同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虞翻曰:失位,故“不克。渝变也。不克讼,故复位。变而成巽,巽为命令,故“复即命渝”。动而得位,故“安贞吉”。谓二已变坤安也。

九五:讼,元吉。

王肃曰:以中正之德,齐乖争之俗,元吉也。

王弼曰: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中则不过,正则不邪,刚则无所溺,公则无所偏。故“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

虞翻曰:锡谓王之锡命。鞶带,大带。男子鞶革。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为腰带,故“鞶带”。

“终朝三褫之。”

虞翻曰:位终乾上。二变时,坤为终。离为日,乾为甲。日出甲上。故称“朝”。应在三,三变时,艮为手,故“终朝三褫之”。使变应已,则去其鞶带。体坎乘阳,故象曰“不足敬也”。

侯果曰:褫,解也。乾为衣、为言,故以讼受服。

荀爽曰:二四争三,三本下体,取之有缘。或者,疑之辞也。以三锡二,于义疑矣。争竞争之世,分理未明,故或以锡二。终朝者,君道明。三者,阳成功也。君明道盛,则夺二与四,故曰“终朝三拕之”也。鞶带,宗庙之服。三应于上,上为宗庙。故曰“鞶带”也。

翟玄曰:上以六三锡下二阳,群刚交争,得不以让,故终一朝之间,各一夺之,为三褫。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讼》卦爻辞所编汇的汉唐易说者共七家,其中翟玄约当魏晋间人,其它前面已有所介绍其时代。所谓《讼》卦的注释,还是汇编虞翻注释的最多。

看这诸家象数易说(注释),让你摸窗户当门,不能登堂入室,更无法知道对《周易》注释是说的什么。

我们对所谓《讼》卦第六爻辞的注释,看是如何的说法。在对“或锡之鞶带”的所谓爻辞,虞翻的注释是:“锡谓王之锡命。鞶带,大带。男子鞶革。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为腰带,故\"鞶带\"”。

虞翻的前半段注释“锡谓王之锡命。鞶带,大带。男子鞶革。”这种注释按易学分派,属义理派无疑。这里从字意上去注释,也不能说有错。可错就错在后半句的注释上,即又从卦爻象上去解释一番,是个画蛇添足。“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为腰带,故\"鞶带\"”,这种从“象数”上的爻位,及所谓本卦符号里的互卦《巽》卦取象(可能从八卦里《巽》卦取象看出的为腰带,也许《虞氏易象》里把“腰带”归入《巽》卦取象里)而穿凿附会到“故\"鞶带\"”之说上。我们来看《易传·说卦》里的对《巽》卦取象所归类的东西:“巽为⽊、为风、为长⼥、为绳直、为⼯、为⽩、为长、为⾼、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於⼈也,为寡发、为⼴颡、为多⽩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

要问八卦取象所归类的东西,是何道理呢?大抵用在八卦取象卜筮(算卦)上,对照各类事情卜筮其吉凶之用吧,才有那么多的取象,其它没有半毫意义。

对所谓这一爻辞的后半句“终朝三褫之”,《周易集解》对此爻辞还附有《易传·小象》文的注释,而虞翻对《小象》文也进行了注释。

如“《象》曰:以讼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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