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历史军事>周易哲学解读> 《周易》诗性智慧解读(十九)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周易》诗性智慧解读(十九)(2 / 5)

是天命神巫的观念。而《周易》却建立了一个全新世界观,即理性地,辩证地看待这个世界。《周易》构建出新的政治理念,即“孚”的政治理念,为“君”制社会树立起一种全新的标杆,即“爱”这一普世价值观,是“以爱配民”的全新理念。打破“以德配天”的神话,而构建出政治上配合民众意志的新理念,这正是哲学的突破。

本篇的“中孚”是中正爱民之意,“孚”不当“诚信”讲,《周易》里的《无妄》篇则是讲诚信内容的。《中孚》的中心是讲“爱民”,犹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思想。当然,《周易》里的“孚”体现在政治上是让君子(有国有家者)去体恤关爱其治下的百姓,所以,有了“爱民”的行为,薄祭一样的吉祥,归根到底“爱民”才是根本。本篇用拟人化的比喻,“老鹤鸟在树荫下鸣叫,而它的小鹤鸟在一旁应答,‘我有好酒,愿与你一同分享’”,这诗意般的比喻,是“中孚”思想的核心表现,也体现了《周易》一书思想内涵。

“孚”在前头已讲过,甲骨文字形似手抚爱小子,《说文》解释为“禽鸟伏卵”。《周易》正是借“孚”之意,而寓意到政治上,让君子爱护其百姓。正如本篇通过仙鹤鸟拟人手法,诠释了“孚”这一政治理念。通过这美如诗画的表现,仿佛呈现在人们的眼前是多么美好和谐共享的社会景象。鸟是不会喝酒的,通过鸟儿问答来比兴,引出的是作者所要表达的“理想国”。“我有好酒,吾与你一同共享”,这就是《周易》所向往的和谐共享的理想社会。

本文中的比喻内容:“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兼之”,这是拟人化的象征。即象征着建构和谐、美好、共享的社会。

“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这是用战争的情态作比喻。

“月几望,马匹亡,无咎”,使用自然现象作比喻。

“翰音登于天,贞凶”,这是用山鸡鸣叫高飞,徒有虚名,作比喻。

《中孚》文如诗的句子:

鹤鸣在阴

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

吾与尔靡之

得敌

或鼓或罢

或泣或歌

月几望

马匹亡

有孚挛如

翰音登于天

六十二、《周易》第六十二篇《小过》文,是为君子讲述“小事超越,大事不可”的政治道理

(原文)

“()小过,亨,利贞。

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飞鸟以凶。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译文)

“六十二、小事超过,胜过,亨通,利于未来。

适合小事超过,而不适合大事去超过。正如飞鸟死前留下惊叫声,高处不胜寒,适宜栖息在下面,则是大吉大利的事情。飞鸟向上强飞,会有凶险。超过了祖父,是遇合了祖母,没能比得上君王,是遇合了做臣之道,没有过失。不要太超过,要防患于未然,放纵与心术不正,都会遭到凶险。对待过去的错误,必须戒除,不要施行,永远遵守正道。密云聚集在西边的天空上,却没有下雨。诸公用带绳的箭射猎,却获取了藏在巢穴里的猎物。若是不懂礼遇,而刚强过了头,就像飞鸟投入罗网,大祸临头;这正是不知天高地厚而造成的灾祸。”

(解读)

“小过:亨,利贞。”

“过”:胜过,超越。“可”:可以,适合。“小过”:指小的事情可以超越胜过。

本篇是立论“小过”,从本篇内容来看,体现了保守主义思想,也就是后封建社会里总结出的“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露头椽子先朽”的专制文化里的世俗价值观念。

“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事”:指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大事”:如军国大事。“飞鸟遗之音”:指飞鸟死前留下惊叫声。“不宜上,宜下”:小鸟不该向上强飞,向上飞会受到猛禽的袭击,就会遭遇不测。这里是比喻来寓意道理。本句的意思是“适合小事超过,不适合大事超过。正如飞鸟死前留下惊叫声,高处不胜寒,适宜栖息在下面,则是大吉大利的事情。”本句是对“小过、亨,利贞”的补充说明。

“飞鸟以凶。”

这是以小鸟向高处飞来隐喻高层政治的凶险,以此提醒君子,高处不胜寒,高处有凶险。《诗·菀柳》“有鸟高飞,亦傅于天。彼人之心,于何其臻。曷予靖之,居以凶矜。”这里的“飞鸟”就是比喻高处政治的凶险。本句的意思是“飞鸟向上强飞,就有了凶险。”这里是以“鸟”来比喻“不宜上,宜下”的为政之道。

“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妣”:祖母。“臣”:指男性nú隶,又指做官的人,官吏。“遇”:相遇,相待,遇合等意。这一句也是隐喻,有历史所指。

本句意思是“超过了祖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