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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四十一)(2 / 6)

出个“周易经传”的称谓来。那么,要问《周易》里谁是“经”,就会像《辞源》里的说法,即把本身是今本《周易》卦爻辞内容,来作为“经”的内容。实际“卦爻辞”称法等同于今本《周易》的称法,这岂不出现了《周易》里包括了《周易》这种无意义的说法么?所以现在一些学术上,把今本《周易》一书,单看成“经”,称为《易经》,还有称“周易经传”的,这都是受辞书里的错误解释的影响所致。

《辞源》对《周易》的解释,虽是错误的,但其说法又不能说没有渊源,自唐以降却有这种称法,以《周易》之名,而把所谓的卦爻辞分“经上”、“经下”和“十翼”一并进行阐释。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说“《周易》又叫《易经》,是我们古代有哲学思想的占卜书”,因为这不是整个《周易》的历史真相。单从占筮方法上说,《辞源》里的解释说“主要是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这说法似乎没有错,确实有《左传》记载,春秋时期通过“繇式《周易》文本一书”进行占筮时,既用“八卦卦象”,又结合《周易》里的文辞作“繇辞”来联想、附会所问人事的吉凶。这只是史巫把《周易》一书篡改成“八卦式”筮书,本不是原创《周易》一书的结构形式。即使今本《周易》里也没有“八卦”的说法,也没有教人如何的算卦。《左传》里虽记载有“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但并不是像《辞源》里所说的“主要是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左传》里的筮例,是通过“八卦”取象不假,但又结合《周易》里的文辞作“繇辞”,以假托“神启”(即鬼神的兆示)的方式来联想、附会所问人事的吉凶,整个“八卦式”占筮是巫术的一种形式而已。《左传》里虽反映了史巫以“八卦式”来卜筮人事吉凶,也只能说是一个时期里的占筮形式,本身《周易》原初并不是占筮之书,是史巫不断篡改成卜筮之书。《辞源》里并没有解释清楚《周易》是被篡改成“八卦式”筮书,并且所说的“主要是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这是个极易误导人的说法,这是其一;其二:历史进入西汉时期,已不再是以八卦取象(即“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也不再把《周易》里的文辞当卦爻辞来‘推测’人事吉凶了,而是汉京房在“八卦式”的卜筮基础上架构出了“八卦(或称“八宫”)纳甲五行生克出六亲”的筮法模式,淘汰了《左传》一书记载的“八卦取象”以及结合《周易》里的文辞当繇辞的卜筮方法。所以说《辞源》里就连占筮方法,也解释的错误,何况“八卦式”占筮方法,并不是《周易》里的东西,而是从“六十四画符号”演变出的东西。

那么,又如何理解《辞源》里对《周易》这一条目解释所说的“以阴阳二气的交感作用为产生万物的本源”呢?《周易》一书里既无阴阳二字,更不探讨万物的生成。《周易》是一部政治哲学,所讨论的是治国安邦的政治道理。既然如此,而《辞源》里为何说《周易》“以阴阳二气的交感作用为产生万物的本源”呢?因为《辞源》在解释《周易》是把《周易》说成又叫《易经》,其内容包括了《易传》。若如此来看,《辞源》里的说法,又不能说不对,《周易》里虽无阴阳学说,可《易传》里的某些文章里却有阴阳说法。如《系辞传》里有“太极”、“八卦”、“阴阳”之说,而现代的“易学”者又一致的认为《易传》才是哲学,而《周易》是卜筮之书(学者们在说“《周易》是卜筮之书”时的《周易》显然又不包括了《易传》,与《辞源》里的解释显然又是不同的)。故而现代里的一些易学者就从《易传》里出现的“阴阳”之说,阐释出类同西方哲学上的“本体论”(或“宇宙论”)来,并认为“阴阳”是产生世界的本源学说。因《辞源》解释《周易》是把《易传》也归为《周易》的内容,故《辞源》在解释《周易》时的说法,能说是没有根据呢?如《辞源》里所说的《周易》“有哲学思想的占卜书”,也许是把认为是哲学的《传》,与占卜的《经》混合于一起而作出的这种“悖论”来。但没有过硬的“易学”知识,很难理解《辞源》里所对《周易》的解释,所以现代“易学”上的混乱现象,也就可想而知了。别看《辞源》里对《周易》解释的几段话,是牵扯着“易学”上的东西。如《辞源》里又说“汉儒言易,多取象占,至三国魏王弼始以义理说《易》”。这说法是关于“易学”(当然“易学”应分两个历史阶段,即西汉之前的“易学”,是针对《周易》的学术,而西汉以后的“易学”,应是针对《易经》,即今本《周易》加《易传》的学术)发展史内容。事实上,《易传》里的《象》、《彖》、《文言》的作者才是始以义理来说《周易》,到两汉确实“言易多取象占”,汉朝“易学”所讲的确属“易占”,即占验‘易’学。实是灾异星占讲过了头,到魏时,是反感象占灾异学说来讲“易”,王弼又开始继承西汉之前儒家义理释《易》(即《周易》)的传统,所以也不能认为是王弼“始以义理《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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