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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五十)(1 / 5)

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四篇:唐代”易学”评论

第一章:评唐朝孔颖达奉旨编疏的《周易正义》

第三节

我们再来看《周易正义》对本是《易经》内容之一的《易传》里的《系辞》中的筮术解释。

我们还是通过所选内容,对一些段落内容的说明与评说。

“[疏]正义曰:“大衍之数”至“祐神矣”,此第八章,明占筮之法、揲蓍之体,显天地之数,定乾坤之策,以为六十四卦,而生三百八十四爻。

(说明:此段话是《周易正义》对《系辞》里“大衍之数”到“可与佑神矣”这一段说法的总述,而下面分而解释。从这总述来看,已明确认为是讲占筮之法的,即现在说的算卦算命方法。)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说明:王弼曰上面的一句话,是《系辞》里“大衍筮法”里开头里的一句话。而“王弼曰”则是对这一句话作的注解。在整个《系辞传》注里,只出现这一列说法,而其它”注”均不说是谁”曰”,即也不说是韩伯康曰。这里的所用王弼曰,后面却有说法来历。因王弼只对《易传》里的《彖》、《象》、《文言》作过注,不对《易传》里的《系辞》和带”卦”字的三篇文章作注。即使王弼所注,也是用道家有、无[后称“玄学”]思想论之,并无涉及占筮之说,这是王弼的理性。)

[疏]“大衍”至“有九”。

○正义曰: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馀四十九转运而用也。”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九也。”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而用四十九。”

但五十之数,义有多家,各有其说,未知孰是。今案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据王弼此说,其意皆与诸儒不同。万物之策,凡有万一千五百二十。其用此策推演天地之数,唯用五十策也。一谓自然所须策者唯用五十,就五十策中,其所用揲蓍者,唯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以其虚无,非所用也,故不数之。顾欢同王弼此说。故顾欢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因数而显。故虚其一数,以明不可言之义。”只如此意,则别无所以,自然而有此五十也。今依用之。

(说明:这上面的一长段话,则是孔颖达对《系辞》里”大衍之数”开头那句话作的疏。孔通过引述象数易家的诸种说法也认为是“各有其说,未知孰是”。虽引王弼之说与众说不同,可孔颖达却引申出“就五十策中,其所用揲蓍者,唯用四十有九”这种卜筮法的说法来[这里说的”揲蓍”,是通过蓍草推演卜筮上的起筮方法,如现在用铜钱来起上一卦的方法]。而王弼不曾说过”揲蓍”话。孔颖达这说法,与上面对”大衍之数”总括为占筮说法是一致的。)

○注“王弼”至“宗也”。

○正义曰:“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者,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王弼云以证成其义。“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谓万物筹,策虽万有一千五百二十,若用之推演天地之数,所赖者唯赖五十,其馀不赖也。但赖五十者,自然如此,不知其所以然。云“则其一不用”者,《经》既云“五十”,又云“其用四十九”也。既称其“用”,明知五十之内,其一是不用者也。言不用而用以之通者,若全不用,理应不赖。此既当论用,所以并言不用为用。五十者,虽是不用,其有用从不用而来,以不用而得用也。故云“不用而用以之通”。所用者则四十九蓍也。蓍所以堪用者,从造化虚无而生也。若无造化之生,此蓍何由得用也?言“非数而数以之成”者,太一虚无,无形无数,是非可数也。然有形之数,由非数而得成也。即四十九是有形之数,原从非数而来,故将非数之一,总为五十。故云“非数而数以之成也”。言“斯易之太极”者,斯,此也。言此其一不用者,是易之太极之虚无也。无形,即无数也。凡有皆从无而来,故易从太一为始也。言“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者,言虚无之体,处处皆虚,何可以无说之,明其虚无也。若欲明虚无之理,必因于有物之境,可以无本虚无。犹若春生秋杀之事,于虚无之时,不见生杀之象,是不可以无明也。就有境之中,见其生杀,却推于无,始知无中有生杀之理,是明无必因于有也。言“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者,言欲明于无,常须因有物至极之处,而明其所由宗。若易由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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