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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爸爸穿越儿(1 / 3)

皇帝的怒气被惊愕冲散了不少,袁机?这名字普普通通,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

侍卫又抱拳道:“吾乃方机胞弟是也。”

皇帝像挨了一闷棍,伸出一根气的哆嗦的手指指向他们:“你……你们存心来气朕……”

金子彦扯了袁机往外走,他是来出气的,可不想玩的太过火,引火烧身。

南下的路上,听闻张皇后额角纹了一朵梅花遮住了伤痕,看起来美则美矣,然而只要她一发怒,那梅花便会渗出血水来,变成一朵腥味十足的血梅。

此后张皇后性情似乎温顺了许多,轻易不发火,加上倾国倾城之貌,帝宠日隆。

金子彦问袁机:“你说我杀孽未尽,指的是这个女人吗?”

“不光是她,还有别的。”

“那么帝运未尽,又是何意?”

袁机摇头晃脑:“天机不可泄露。”

大炎三年冬,信王妃请示丈夫,是不是该准备动身回京城过年节?

信王摇头:“来回数月,你们母子体弱,白白受了那颠簸之苦。”

他备了一份厚礼,包括金银及当地风物特产,命驿站传至京城,贺君父年节。

礼尚往来,皇帝回赐更为丰厚的礼物,信王欣然领受。

同时信王收到来自京中意料不到的物事--来自六部内阁大臣的问安信函。

信中并不提朝政,只是嘘寒问暖,礼节性的问候又不失热情,分寸拿捏的很到位。

信王看完信,投进火盆,轻嗤:“这些老狐狸!他们想干什么?我这里又没有吃食投喂。”

袁机道:“他们鼻子灵,能嗅到你身上的龙气。”

“我刚来信阳那会儿,你是不是偷偷下了一场流星雨?”

袁机叹气:“我倒是想让它下一场,可惜功力不够,它们不听我的。”

“它们是谁?”

“就是那些调皮可爱的小星星啊!”

信王在封地上循规蹈矩,恪守本分,那一封封来自京城的不速之信,通通毫不犹豫的投入了火盆。

他喜欢带着他的黑衣侍卫在麦田中闲游,兴致来了会和佣农们一起下田劳作,弄得一身泥,却越活越精神。

信王的麦田收成很好,然后隔壁的麦田收成也好了,两三年之后,整个信阳府的田地都像土壤里埋了金,长出比以前更多的粮食,官民俱富足。

信王带着他片刻不离身的黑衣侍卫跑遍整个信阳府,每一个偏僻的角落都得到过他的垂青,信王所过之处必洒下恩露阳光,万物蓬勃生长。

信王就像一个下凡的神仙。

信王初来的时候是个弱质书生,面皮白净,貌似潘安宋玉,引一众少女着迷。

数年后信王的皮肤不知不觉变成了小麦色,透着阳光与风雨的味道,与宋玉潘安隔得有些远了,然而信阳府的男女老少们对他却越发痴迷了。

掷果盈车的事件屡见不鲜,信王会从车中探出头来,笑眯眯的拱手称谢,一点亲王的架子都没有。

他像一个当红的偶像,他被信阳民众奉为神明,他的日子过得充实饱满,就像秋季麦田里沉甸甸的穗实。

继农田改良之后,信阳府繁重的商税也被信王整顿一轻,手工作坊里的大伙计小学徒们也得到了信王和他的黑衣侍卫的亲自指点。

商贾工匠这些所谓的“贱民”得到信王垂青,地位渐渐高起来。

信阳富庶,百姓安居乐业,不足三年便声名外扬。

信王的王妃温和美丽,儿子活泼伶俐,侍卫忠心耿耿,百姓富足安乐。

信王活出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这一年他二十五岁,感觉自己站到了人生的巅峰。

侍卫袁机说:“还没有呢,你的人生巅峰不在这巴掌大的一片地方。”

“袁机,如果当年我们变法成功的话…”

“唉,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让他们折腾去吧。”

信王贤名远播,他收到的请安信函也越来越多,京中的皇帝听了静默半晌,说了一句:“三年了,一次也不曾回来过。”

他的亲儿紫微星,十年寒窗中了进士,金榜二十九名,衣锦还乡,是他金氏一族的骄傲。

他的假儿信王,一个穿越而来的灵魂,聪明仁善,敢作敢为,能说爱笑会撒娇,还是他的骄傲。

可是他们都走了,一个死别一个生离,把他抛在这里不理他,若有来世,他希望他们两个都在他的身边,围着他转,他要宠着他们惯着他们。

皇帝面容沉肃,心中寂寞如雪,他抱着四岁的皇次子,教他写字。

这个孩子野得很,天天疯玩不爱识字,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跟他说说贴心话,欢欢喜喜的叫他一声“爹”?

“父皇,昭儿饿了。”四岁的孩子丢下笔讨吃的。

皇帝叹气,怎么就饿得这么快?

大炎六年,黄河水灾,数十州县颗粒无收,朝廷放赈,不足,信阳王捐济大小麦二十万斛,白米五万斛,杂粮百余车,白银黄金之物无数。

帝心甚悦,召信王回京受赏,信王进表辞谢,称“妻弱子幼,难捱路途颠簸之苦,若弃之封地,心下挂念难安,臣谢赏,君恩铭记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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