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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萨天师(2 / 3)

人用法术引勾碧桃的魂灵,伺明了缘由因果,便令其借尸还魂,就可与道南相伴终老,讲的就是一个,“夫妻重配,父母团圆”。

剧里的故事情节很有人情味,其中的萨真人讲究天性,通晓人情,与《白蛇传》中的法海和尚截然相反,天差地别。

有一部《萨祖铁罐焰口科仪》,则是以萨守坚冠名的科书经典之籍,教内、教外许多的研究道教专家与学者们都很是熟悉,很多道观都能以组织道士来根据《焰口》中的内容熟练地做法事。

明面上看起来,仅是道教为了“度亡”于信仰方式的一部科书,但事实上,这里面集中体现出了内涵的深刻与丰富。

无论《焰口》是否为萨祖亲自撰成,也能表达了其所一直强调的“行先天大道之法,遣自己元神之将”,内炼神丹而与外用成之法,皆赖于此的“一点灵光”思想。

《焰口》,开篇就即曰:“一窈包藏造化功,三般大药(精、气、神)内圆融;巽风吹起炉中火,炼出神丹满鼎红。”

从这些著述中可知的是,萨守坚的理论与法诀确实与王文卿相承于一脉,其自述而曰:“余习性清淡,希志神仙丹经子书,传广万卷,再一披阅,目眩神昏,深欲得人印证。而后诚感天地,悯其勤劳,得遇真师,成就大事,嘘枯振槁,受赐良多,刻骨铭心,报思罔极。初真师命之曰:夫道在人身,其大无内,其小无外,谓之无,则恍惚而有象;谓之有,则渺漠以难穷。自非至人,孰能捉摸。子学道勤苦,骨相合仙,今有秘文相传。虽曰违科,即得其人,受授由我。子当长跪,重作誓言,我以心传,子当谛听。夫人也,地水火风,假合四大,为万物灵。死为臭腐,何所恃焉。但恃精气神三者为根本。夫人固其精,养其气,保其神,使之三宫往来,升降不息,则家家蓬莱,处处神仙矣。夫何以淫而败元精,以忿躁而耗元气,以秽浊而昏元神,使关窍窒而不通。炉鼎渗而不固,宅舍坏而不修,欲望长生,奉行道法,胡可得也,体而用之,则致雷霆于倏忽,呼风雨于须臾,人天所师,何施不可。故曰:行先天大道之法,遣自己元神之将,谓之法也。”

此段真师之论,与王文卿所说的“以道为体,以法为用”、“中理五气,混合百神,以我元命之神,召彼虚无之神;以我本身之气,合彼虚无之气,加之步罡诀目,秘咒灵符,斡动化机,若合符契,运雷霆于掌上,包天地于身中”之理论如出一辙。

神霄派,在此派的诸阶雷法中,有一些道法是奉萨守坚为主法祖师,其护法神将王善则为主帅,比如《雷霆三五火车灵宫王元帅秘法》、《豁落灵官秘法》、《南极火雷灵官王元帅秘传》,这些功法中便称之为“祖师西河上宰汾阳救苦萨真人”、“祖师神霄通灵西河上宰萨真人”、“祖师汾阳散吏救苦真人”;而王善就称为“雷霆都天豁落三五火车纠罚灵官铁面雷公王元帅”、“都天豁落猛吏赤心忠良制鬼缚神火雷霹雳灵官王元帅”、“南极火雷赤心忠良猛吏王元帅”,而且还描述其形象为“赤面脸,火红须发,双目火睛之化,身红袍,穿绿靴,佩风带,左手之火车,右手之金鞭,状貌甚躁恶。”或者是“面显红为紫色,绕黄巾,身红袍,戴金甲,虎须与虎晴,穿绿靴,佩风带,左手之雷局,右手执金鞭。”

描写此赤心忠良的王元帅,在后来的道教文化中被尊奉为护法神之王灵官,凡是他所镇守的地方,几乎都有道教的宫观。

明代,董含《莼乡随笔》卷二的《萨真人》条文亦是谓明清以来道教护法神之王灵官,便是萨守坚的护法王善。

久闻于江南三十代天师虚靖先生及其林、王二侍宸的道法之高,欲要求此学法,便出蜀至陕,身中的行囊已尽,方坐石闷,忽而,就见三道人走来。

萨便上前问此行至信州之远近,道人问所欲,萨云:“欲之访虚靖天师,参学道法。”

道人曰:“天师已羽化矣。”

萨方怅恨惋惜,一道人云:“今,天师道法亦高,吾与之有旧,可当为作字来往访之,吾有一法相授,日问可自给,便遂授以咒枣之术。”

此道人曰:“咒一枣可取之七文,一日但咒十枣,便得七十文,则有一日之资矣。”

另一道人云:“吾亦有一法相授,与之棕扇一柄,曰:有病者则扇之即可愈。”

再一道人云:“吾亦有一法相授,乃为雷法也。”

萨皆拜而受之,用之皆验。

一日凡咒百余枣,止取七十文为日用,余下便复以济贫。

行至信州,面见天师,投信,举家恸(tong)哭,乃为三十代天师亲笔也。

信中言道,“吾与林侍宸、王侍宸遇萨某,各以一法授之矣,可授以未尽之文。”

萨就由是而道法大显,尝寓某处城隍庙数日,太守梦城隍告之曰:“萨先生数日寓此,令我起处不安,幸为我善遣之。”

太守至庙,逐萨使去,行之数十里,遇人异豕(shi)往庙酬愿,萨以少香附之,曰:“去酬愿毕,为置炉焚之”,其人如诫,迅雷一声,火焚其庙,更不延烧民居。

越三年,萨至某渡,因无操舟者,就举篙自渡,置留三文钱於舟中以偿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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