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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着佃交粮(1 / 2)

战事总体较为顺利。黑旗军攻占了南宁府、太平府境内的主要城池,占据了昆仑关、镇南关等重要关隘,完成了第1阶段作战目标。

很多前线将士受到鼓舞,写信给总司令部,主张扩大战局,打入南宁府、太平府相邻的思恩府、镇安府。

杨烜审时度势,严令前线将士不得孟浪,不得违反作战计划擅自扩大战事。他很清楚,当下最重要的不是扩大地盘,而是抓紧实施“均田免赋”。

于是,黑旗军开始转入第2阶段作战:清剿不肯投降的地主团练、土匪等武装;建立府、县、乡3级军政府。

与满清1样,杨烜决定在地方上实行4级建制。只不过,满清实施省、道、府、县4级建制,军政府则实行省、府、县、乡4级建制。

军政府立志精简高效,故取消道1级建制;立志建强基层政权,故在县以下增设1级建制。华夏自古都有“皇权不下乡”的传统,军政府此举,第1次把政权触角伸向了乡镇。

所谓军政府,顾名思义,乃是由黑旗军主导建立的政府。黑旗军6师人马较众,军政府主要由6师负责筹建。水师专业性强,机动灵活,成为总司令部的得力助手。

杨烜1直留在南宁,牵头筹建暨南军政府。

8月中旬,暨南军政府各部门初步建成,开始步入正轨。杨烜开始筹划另1件大事:均田免赋。

均田免赋,通俗来讲,就是把地主的土地平分给农民,对农业实行固定税率。

这并非是黑旗军的创举。实际上,历朝历代开国之初,都实行过1定程度的均田免赋,借此争取农民的支持。

譬如,隋唐时期实行“均田制”,将无主土地收归国有,然后租借给农民,农民死后再收归国有,重新租借给别的农民。后来,国家掌握的土地越来越少,“均田制”无田可分,难以为继。

清朝得国不正,初期“圈地、投充、逃人”3大弊政流毒甚广,1开始便面临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

圈地是指将汉人土地圈给满州贵州、旗人。

投充便是把被圈地的失地汉人投入旗人门下,充任奴仆,为旗人耕作土地。

逃人是指被奴役的汉人从旗人门下逃亡的现象。

可以说,清朝从1开始,便面临着棘手的民族矛盾、土地兼并问题。

为了解决土地兼并问题,雍正皇帝强力推行“摊丁入亩”和“官民1体当差纳粮”。

“官民1体当差纳粮”取消了官绅免税的特权,受到官绅抑制,连雍正这样的铁腕皇帝也只得将其废除。

倒是“摊丁入亩”政策,缓解了土地兼并问题。“摊丁入亩”是指取消人头税,将以人头计税,改为以田亩计税。该政策有利于减轻无地少地农民的赋税,可以从地主手中收取更多赋税。

加上红薯、玉米、土豆等高产农作物在华夏逐渐普及,清朝人口暴增。至十9世纪中叶,华夏总人口已达4亿多人。

但“生齿日繁,而地不加广”,4亿人口绝大多数处于贫困状态。到了咸丰年间,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百姓生活极其困苦。

按照《清实录》记载,1851年广西有人口782万人,人均耕地1.1亩,远低于全国1.78亩的平均数。当时南方气候处于小冰河期,自然灾害不断,广西的百姓走投无路,只得举旗造反。

暨南军政府要想行稳致远,必须得到广大百姓的拥护、支持。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实施“均田免赋”政策,把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但此事急不得,需要调配大量的人手,需要周密计划,周密部署,周密实施。

与此同时,黑旗军需要军费,军政府刚刚建立,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杨烜只得下令暂时“着佃交粮”,作为实施“均田免赋”前的变通之举。

所谓“着佃交粮”,指军政府直接向佃农征收粮赋,不再经地主之手。这1政策绕过了地主剥削,既能减轻佃农负担,又能使军政府收取到大量粮赋。

与之相对,华夏传统赋税制度是“输租纳粮”,即佃农交租给地主,地主交赋税于国家。简单来讲,就是“业主完粮、佃户交租”。

在“输租纳粮”制度下,广西佃农向地主交租比例高达67成,佃农负担极重。为防止佃农逃亡、造反,地主还想出“押租”等名目,预征未来数年的田租。

为逃避政府田赋,地主想方设法获取功名,隐匿人口。这样1来,粮赋负担又落在小地主、自耕农身上。

小地主、自耕农不堪重负,只得变卖田地,躲到大地主、官员门下。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满清统治危机日益加深。

军政府实施“均田免赋”,将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问题。但在此之前,还需实施“着佃交粮”,以资过渡。

实施“着佃交粮”,实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1方面,黑旗军所到之处,不少大地主逃亡外地。军政府找不到大地主,自然就无法向他们收税。黑旗军1向鼓吹为民作主,自然要站在佃农这1边,尽量减轻佃农负担。

另1方面,黑旗军战事未靖,迫切需要军政府筹饷。

“着佃交粮”政策1经推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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