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目送他离去!
“姐!这个男人实在太帅了,工资又高,我刚刚看见他腰间还有手枪,太有安全感了,这么完美的人为什么是天阉呢?”
“你才多大啊!不要尽想这些没用的!回去给我带孩子去,我还要去杀鱼!”
林晓飞没有选择传回四合院,而是直接骑车往回走,感受这个年代的年味,年味感没感到无所谓,倒是路上看见几处年轻人打架,年龄不大下手又狠又黑,大过年的都不消停,在这个年代,这些人美名称为顽主,说难听点就是小混混。
他记得前身在西红柿小说平台上看四合院小说,就有写主角是顽主的,最夸张的,还有写主角是周长利的。
周长利可不是电视剧虚构的人,确实有其人,可是十九岁就被人弄死了,要是被自己碰见不介意提前送他一程,省得被人扎二十多刀,至少自己可以让他走得毫无痛苦。
林晓飞悄无声息的让打架的几人同归于尽,他从来不认为这些人活着对社会有用,提前送他们回炉,或许来生就是国家栋梁之材,前提是他们还有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