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杰一愣,继而淡然一笑,“从前是搞科研的,项目成功后,就开始享受退休生活了。”
“享受退休生活?”晨佳感觉难以置信,“你这么年轻就退休了?”
远杰笑道:“对啊,有时间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有时间吃好吃的东西,这样的生活才叫‘真生活’。”
晨佳本来想问他,是不是在苏州待过。
但是又不想暴露过往,便绕了一个圈儿,道:“大哥哥,享受生活,就应该去苏州啊!那才是个好地方。”
远杰淡淡道:“苏州的确是个好地方,但我是北方人,吃不惯那里的饭菜。我喜欢西安的美食,而且西安离我的老家很近。”
说到这里,远杰停顿了一下,“关键,西安现在还有了你。”
“哦,原来是这样!”听到远杰的回答,晨佳总算暗暗松了一口气儿。
远杰道:“回民街的最正宗,我们去那里吃吧。”
“好啊!”晨佳愉快的点点头。
说实话,这久负盛名的老孙家泡馍,晨佳父母活着的时候,她也经常吃。
父母被杀害后,晨佳这个孤儿,由于生活拮据,便再也没舍得吃过。
今天,既然是心上人想吃,她也就陪着吃一次。
他们出了德福巷,沿着粉巷,往回民街方向走去。
晨佳和远杰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聊得很投机。
路上,看到卖潼关肉夹馍的店铺,远杰先去买了两个,又买了两瓶可乐。
晨佳也饿了,便接过肉夹馍吃起来。
但是却不喝可乐,说对牙不好,远杰便为她买了矿泉水。
晨佳陶醉地享受着,这种朴实的温暖和感动。
两个人一路上走着,吃着,聊着,边走边玩儿,甜蜜的就像恋人。
远杰只要遇见好吃的,就给晨佳买。
自从离开父母之后,她很久没有享受过类似的关怀了。
特别是在,看到远杰手里拿着糖葫芦,一脸开心的走过来时。
晨佳恍惚之间,从他身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
那一瞬间,晨佳突然明白,自己为何这么喜欢远杰了
因为他和自己的父亲很像。
晨佳盯着远杰手里的冰糖葫芦:可口的山楂裹上一层甜甜的糖浆,撒上芝麻,酸酸甜甜的超级好吃。
她开心地接过来一串。
“先帮我把糖葫芦咬一口。”晨佳还没来得及吃,远杰却递过来了自己的糖葫芦。
“为什么?”晨佳不解的瞪大迷人星眸。
嗅着糖葫芦的味道,此刻,口水都要流出来。
“因为你咬过之后,冰糖葫芦就变浪漫了呀。”远杰满含期待的望着她,“我没别的要求,一会儿凡是我吃的东西,你都先帮我咬一口,好不好。”
晨佳囧囧一笑,“大哥哥,你的要求可真奇怪。我咬过后,沾了口水就弄脏了,你还怎么吃?”
远杰道:“不脏不脏,你咬过之后更香。”
“猪傻有人杀,人傻没办法。”晨佳心里想着,帮他咬了一口。
嚼着冰糖葫芦还在说,“不过你的要求,可真奇怪。”
远杰马上也咬了一口,享受的闭上眼睛,津津有味儿的嚼着,“果然呢,你咬过之后变得更好吃了。”
“你胡说吧,我嘴巴里又没有调料。”
“不信你再咬一口,尝尝,糖葫芦真的变好吃了?”
“真的吗?”晨佳不敢相信的,看了他一眼,凑上去,对着远杰的冰糖葫芦,又咬了一口。
学着远杰的样子,闭上眼嚼了一会儿,脸上露出幸福笑容,“果然呀,冰糖葫芦好像真的变好吃了!”
远杰马上又咬了一口,感受着冰糖葫芦上,多出来的淡淡清香味道,心道:这肯定就是晨佳的味道。
“啊,大哥哥,让我再吃一口,你的冰糖葫芦,好像比我的冰糖葫芦好吃。”说着,晨佳又拿过远杰的冰糖葫芦,咬了一口。
看着晨佳咬一口,远杰就接过来咬一口,然后晨佳再接过去,吃完自己再咬。
没过几分钟,两个人便把这一串糖葫芦分享完了。
远杰闭上眼,咂咂嘴,道:“为什么呀,你咬过的糖葫芦,吃起来好像多了点儿清香的味道。”
“有吗?你胡说。”晨佳用手挡着嘴,哈了一口气,自己嗅了嗅,“果然呢,我的口气今天好香啊。”
远杰逗她道:“我听说,恋爱中的女孩,口气都会变香啊!你的口气变香,说明你恋爱了。”
晨佳的脸红了,害羞的抬不起头,“你又胡说,我才不会和别人谈恋爱。”
她内心里,对男人们更多的是厌恶,更别说和他们谈恋爱了。
其实,多少年来,她一直想要寻找一个能让自己依靠的温暖臂膀。
可是,由于童年的阴影,她和男孩们谈一次恋爱,就失败一次。
因为,她根本无法接受,他们进一步的要求。
想起来就会吐。
这也是,她做夜总会女郎赚学费时,常被打骂的原因。
“哇,快看,那里有墨西哥卷饼。”远杰发现了新大陆,主动拉着陈佳的手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