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突然出现阴影,抬眸,惊住,拦在前面的人竟是沈逸秋,一身戎装英气勃勃,手中一杆长枪银光闪闪。
“阿秋?”英国公以为自己看错了。
沈逸秋冷冷道:“是我,请父亲给二哥二嫂一个解释。”
解释?解释什么?他们会听吗?沈逸夏会听的话,会闹到现在这个地步?明明所做一切全都是为他,一个不知好歹,一心沉浸在小儿女情里,丧失大志的人,有什么好说的?
“走开!”英国公明显不想伤害沈逸秋,这是他的亲儿子,虎毒不食子,还需要沈逸秋传宗接代。
沈逸秋却长枪一挺:“请父亲回去,给二哥一个解释。”
仍是这句话,这小子向来痞赖,此时却象换了一个人,眼神坚定又倔犟。
“你疯了吗?拿抢指着我,我是你爹。”英国公大怒。
“你要不是我爹,早一枪扎死你了。”沈逸秋冷冷道。
英国公抬手一挥,强大的内力如气浪冲来,沈逸秋被荡开,英国公趁隙往前跑,沈逸秋乘势跃起,长枪挺进,直逼英国公背心,英国公头都没回,向后又是一挥手,用几力将几欲刺中的长枪震开,沈逸秋却
借势一个跟斗,翻身落在前面,手中长枪虎虎生威,快速递出十几枪,枪势威猛利落,大开大合,浑圆而又迅捷,英国公瞬间被笼罩在枪影里,团团包围,密不透风的枪影,水泼不进,莫说逃脱。
英国公面露欣赏之色,这个儿子他很少管,他学的枪法正是沈家家传,但传他枪法的却不是自己,而是沈逸春,阿春虽然枪法,但他更喜长刀,所以,几个儿子中,枪法属阿秋习得最纯粹最精湛,知道他武功不弱,却不知他的枪法竟有如此好,英国公有种家有小儿初长成的喜悦,只是若这枪头不是对着自己,招招会致命就更完美了。
沈逸秋当然不是真的想杀他,他只是想拦住英国公,想问个究竟,他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一家人,不好好过日子,要闹到现在你死我活的地步,而他不糊涂,知道这一切的祸根就是眼前这个人,他的父亲,英国公!
就算是父亲又如何,做错就是做错,做错了就要认,敢无故杀人,不敢认么?二哥还没来,他就逃算怎么回事?
枪影之下,他有意留情,他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沈逸秋知道自己
的武功不如沈逸夏,也不如沈逸秋,但在军中,杀敌的枪法比武功高强更有实用,他文不成,武不就,那就努力建军功吧,所以,他苦习兵法,苦练枪术,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建功立业,让那个小女人……也像看二哥一样,眼中有欣赏与仰慕。
爱情真的有魔力,能激发人的潜能,在军中的时日并不长,可沈逸秋的进步却突飞猛进,甚至一日千里。
可英国公只是起了个手势,大劈手最简单的招手,他的拳并不快,平淡无奇地向前推进,那满天的枪雨全被一股强大而又浑厚的拳势打散,溃退。
好强!
沈逸秋连退好几步,胸口一闷,像有什么堵住,喉头一阵发甜,眼见着英国公眼中露出睥睨天下的霸道与不可一世,激出他的狠劲,突然手中抢夺手,直直向那人胸口扎去。
英国公已经留手了,他是爱这个儿子的,虽然对这个儿子所付出并不多,但到底是亲生啊,又在他不知不觉中,突然变得如此出色,哪舍得?
但这小子竟然要杀自己!
那一枪,几乎用了十成功力,带着冷冷的杀气,直面扑来。
“嗬!”英国公
一声大喝,手一伸,在枪尖离胸口不到一寸之际,握住,掌心翻转,枪杆原路退回,而他这一掷的力量,比方才来势威猛不止一倍,虽然枪是反的,枪头并未对准沈逸秋,但以他内力,被抢柄击中的威力是巨大的,而沈逸秋在掷出最后一抢后,气势未转,来不及收势,身子还是向前扑的恣态,这一枪,当胸击来,定会击碎胸骨,甚至内脏。
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非死即伤!
那又如何?至少,自己为她讨过公道了。
昨日在顾家,眼见着那双明媚清澈的眼睛染满悲痛与愤怒,却隐而不发,深深刺痛了他的心,犹记初嫁时,他第一次见她,安静地站在堂中,受尽笑话与奚落,她却满不在乎,有愤怒却不拘谨无措,大大胆且勇敢,会揍笑话她的人。
那么好的女孩儿,嫁进英国公府,没享过几天福,凭什么要遭这么多罪?
枪头夹着劲风,凌厉尖锐,他看见二哥神色异样地出去,就悄悄跟上,大哥说,父亲很危险,大劈手第九重,有催枯拉朽力劈山河的威势,杀他一个武功微末之人,易如捏死一只蝼蚁。
可那又如何?
他就是要来,就是要为她出这口恶气,哪怕杀了眼前这个人,背上弑父的罪名,也在所不惜。
他宁愿英国公是死在自己手里,而不是沈逸夏。
三兄弟中,唯一能与英国公一战的,只有沈逸夏,自己和大哥都不行,但最不能杀他的就是二哥。
若英国公死在二哥手里,外面的人会把责任推到顾明秀身上,沈逸夏是为顾明秀报仇而弑父,就算英国公再罪孽深重,再该杀,人家还是会骂顾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