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拦着,我不怪你,她是你母亲,为人子,救母是天性,但是,今日我与她必须做过了断,我与她相识了二十八年,她恨我二十八年,既便我将她迎进府里,庇护了你们母子二十八年,她心里对我的恨意却从未消减,甚至与日益增,有的人,只要她认为你侵害了她的利益,无论你对她有多好,她都认为你的好是理所当然,而一旦有一点点不如意之处,便会加深她对你的恨意,找着机会就阴着反咬一口,让你痛不欲生。”
“大娘……”沈逸秋眼中愧意更甚:“大娘,您要杀她,我不怪您,她确实对不住您,也对不住二哥二嫂,但能不能,让儿子替她受过,儿子求您了。”
福康道:“傻孩子,你怎么替她受过?给阿秀下蛊的又不是你,制蛊的更不是你。”
“你虽是她儿子,但你的血,引不出阿秀体内的蛊虫。”沈逸夏道:“阿秋,起来吧。”
沈逸秋道:“二哥,只有这个法子了吗?你不是药师谷的高徒,医术高明吗?还有没有更……妥当一点的法子能救二嫂,又……又不用要她的命。”
沈逸夏道:“我尽量,但
是……因她此蛊下得太过阴毒,是在阿秀最虚弱的时候,又是用的最阴损的法子,所以……”
“所以,可能会用去她身体里的大部份血,她可能会因失血过多而晕迷不醒是吗?”沈逸秋道。
沈逸夏默然。
沈逸秋道:“大娘偷兵符闯边境救爹爹,家逢巨变,大嫂卷了银子与人私奔,四娘也拿着细软扔下小五跟人跑了,大哥在边关不能回,我娘她……被人差点打死,以前我一直浑浑噩噩如行尸走肉,我也只是想救她,不想眼睁睁看着她被打死,后来,王守仁要断我一条腿,从前风光无限的英国公府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连王守仁那种下贱胚子也能将我们踩在脚底下蹂躏,国公府那么多亲朋友交无人前来救助,连我都以为,这一次,英国公府是真的完了,那就完了吧,反正我活着也没多大意思,万万想不到,二嫂走了出来,那个我从来都瞧不上眼的乡下女人,瘦不拉饥的身板敢走出来挡在御林军的长刀前,挡在王守仁的棍棒下,她一点也不傻,也不莽直,她救下娘,救下我,让我保住了这条腿,你说好不好笑,一个不到
十七岁的乡下女人,大言不惭的要保护我们全家,还真让她护住了……”
当初府中的情形,福康和沈逸夏也是好来才听说,但从沈逸秋口中听来,更真切,更有种如临其境之感,二人同时为之动容,沈逸夏更是脸色发白,双掌紧握。
“后来,你回来了,解了府中之困,我便去了军中,在军中……呵呵,说来你可能不相信,我学了很多东西……”沈逸秋自嘲地笑:“从小最不爱读书的人,天天抱着几个大部头的书啃……”
沈逸夏:“我相信,阿秋,你变了很多,变成熟稳重了,也变得更象个男子汉了。”
沈逸秋眼中浮出泪意,嘴角微微上翘:“是吗?我当你是在夸我了。”
沈逸夏一本正经:“我就是在夸你。”
一滴泪缓缓从眼中坠落,沈逸秋笑容灿烂:“真的吗?长这么大,你还是头一回夸我,打小儿,我是最没用的,大哥忠厚踏实,爹喜欢,常年将他带在身边,很小便在军中历练,而你呢?自是不必说,若不是身中蛊毒,常年在爹身边的又怎么可能是大哥,你是我们兄弟中最聪慧,最能吃苦,又最能忍的,
偏你出身也最高,学什么是什么,学什么什么强,文武兼备,在你的光环下,我简单就是个废物垃圾,所以,我便什么都不肯学,还嫉妒你,常常在背后搞小动作惹你生气,反正也没人在乎我……也感觉,你从来都没将我放在眼里过。”
“你起来,随我来。”沈逸夏向沈逸秋伸出手。
有多久,兄弟二人没有拉过手了?
久到沈逸秋以为是上辈子的事,自己是三四岁时,二哥四五岁时么?
二哥的手很瘦,很白,指甲修得很干净,指节分明,手指修长漂亮,一个男人,长双这么漂亮的手,还真是……惹人嫉妒!
沈逸秋迟疑了片刻,将自己掌心阔大,皮肤粗砺布满老茧的手放在那只漂亮的手掌中,握住,好凉,是了,他想起为何这么多年很少握二哥的手,因为凉!小时候他被冰得用力甩开过。
“二哥……”沈逸秋的鼻子泛酸,二哥从小就练冰魄掌,所以,他的手很凉,握他的手如同握着一块冰砣。
“你同我来。”沈逸夏拉着他往书房去。
沈逸秋不知所以,不过,二哥的书房他还是第一次来,虽是兄弟,但关系一
直不睦,书心算较为私人的地方,沈逸春可能来过,沈逸秋却很少。
书房里当然摆满了书,沈逸夏的书房与旁人不同的地方就是,除了书,还有很多药,人家是书桌后一柜子的书,他的书桌后也是一柜子书,但书桌前的那一面墙,多宝格柜里,全是药。
“二哥……”沈逸秋不知他这会子带自己来书房做什么?看书?不对,是制药吗?应该是!如此一想,不由心中升起希望与喜悦来:“你是不是想到了研制解药的法子?”
沈逸秋却带着他推开了书房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