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 gonna be the one.”③
“……”
这首歌诞生于1999年,算算日子,当时我们都还没出生。
一曲毕,我给他拍手鼓掌,他笑得有些怯。我看了看时间,该回去了,于是和他挥手告别。
之后的两个月日子里,我偶尔在房间里进行创作,剩下的时间我们经常在一起闲聊。他似乎很空,无论我什么时候找他都有时间。我发现我们有很多观点都志同道合,我给他的定位也从“匆匆一面但很巧合的陌生人”换成了“soulmate”。
他跟我偶尔吐露心扉,我们有时候也在一块儿喝酒唱歌。
我知道我似乎是喜欢他的。时间已经容不得我考虑了,画室催着我教画稿,还有三天必须回去。我必须让他知道我的心意,哪怕拒绝也好。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他表了白,他思琢了一会儿答应了,于是我们真的在一起了。
我告诉了他我还有三天就要回去了,于是他也订了去上海的机票,然后又约我爬山。
我心想下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了,于是欣然应允。
只是我没能想到,这会是我这么多年做的最错误的决定。
爬到山顶,气压很低,我大口喘气。似乎是氧气压力太大,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氧气瓶破裂了。
来不及了。
我本来就有高原反应,这样下去必死无疑。
我想让他快走别管我,只是我没想到,他把氧气瓶给我了。
就这样,他解下氧气瓶给我戴上,搀着我下了山。
我听到我心底的声音:“不要,不要!”
但我说不出来了。
我昏了过去。
我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我身边算是雾气,我远远地看着他在雾那头对着我笑。
近一点,再近一点……我低头近似是爬到他的位置,他却又站在我原来的位置对着我笑。
“炀炀,你过来,你过来好不好?”我哭着求他。
他还是笑着,摇了摇头,“我要走了。”
我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告诉我别哭了,大不了我下辈子的命给他。
我看着他消散在雾气里,笑着告诉我好好活下去。
“不要!”
梦醒了。
我赶紧拉住身边的护士问:“他呢?他人怎么样!”
护士被我吓了一跳,“是那个和你一起来的男孩子吗?他缺氧过度,走了。”
走了?
就算有了梦的暗示,我还是无法接受。于是我推了工作,整天精神萎靡。
听见那个护士说,他到生命的尽头还把我推给她们说先救我。
于是老天见他良善,把他抢走了。
可他拼死保护的我呢?
……
时隔五年,我又来到了西藏。这五年里我火了,赚的盆满钵满,但我在最有商业价值的时候,选择不出作品了。
除了我没人知道,他是我的成名作,我的艺术品。
我带着所有积蓄,租了他的房间以前住的房间,耳机里放着的歌也当年他唱的那首《first love》。
我还在原来的位置,只是身旁没了你。
注:①你永远是我的最爱
②我会记得用你教给我的方式去爱
③你永远是我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