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自然是光脚的人啊。”
姜军想都没想便答道。
季如风听了却哈哈大笑:
“错错错,穿鞋的人才最怕疼。”
姜军愣了:
“为何?”
季如风缓缓道来:
“因为穿鞋的人娇嫩,别说踩刀子了,就连石子都没踩过,自然怕疼,而光脚的人皮糙肉厚不说,因为没有鞋穿,所以他会低头走路,避开每一块可能伤到自己的石头。”
这个道理姜军似懂非懂。
“那这跟留下潘荣贵有什么关联呢?”
季如风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想想,谁是光脚的?谁是穿鞋的?”
姜军开着车,耿直的说道:
“那潘荣贵自然是光脚的。”
季如风点头:
“所以啊,他反正都没鞋子穿了,无所谓,但江州饭店还要运营下去,这个时候强势开除他,只会给对手可乘之机。”
相反。
如果这次能放潘荣贵一马。
他起码会在近两年之中为江州饭店拼死卖命。
而且有了这一次的教训,他就算手脚不干净,也会努力克制,不会给别人抓住他的大把柄的机会。
姜军只觉得太高深了。
他没懂。
沈清墨看了一眼窗外,顺手一指:
“姜军,你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吗?”
姜军扫了一眼,答道:
“我听说有人买下了那里,江州第二大饭店前几日开业的,当时还邀请了江州饭店的秦总前去,只不过秦总推托了,但...”
姜军恍然大悟:
“潘荣贵去了。”
“所以,小姐留下他,是为了防止他叛变?”
沈清墨也伸出了大拇指:
“厉害,一点就透。”
江州第二大饭店是吴家老二媳妇家的产业,买下那里,纯粹是为了聚拢人心。
但现在沈清墨是江州饭店董事长的事情已经传开了。
吴家肯定会想方设法的从江州饭店挖人,这种时候如果把潘荣贵推出去,对江州饭店的损失就大了去了。
而沈清墨留下潘荣贵的决定,是今早起的意。
她一大早就接到了吴太太的电话,说昨日忘了告诉沈清墨,她弟媳妇准备开一家仅次于江州饭店的餐饮店,会跟江州饭店抗衡。
对于食客来说,饭店只是饭店。
但对于沈氏集团来说,像江州饭店这样的地方,就是一个天然的情报汇集所。
很多在生意场上都未必能打听到的事情,饭店里就能知道。
也是今早沈清墨才想明白,为什么谢栖迟好端端的要把江州大厦买下来送给她。
等沈清砚回来,沈清墨会正式把江州饭店交给他来打理。
以后姐弟俩一条心,一个在前方浴血奋战,另一个在后方收集情报。
姜军先把沈清墨送了回去,再送季如风去公司。
沈家偏园。
谢栖迟正在悠闲的跟在余婶身后喂鸡喂鸭喂鹅。
余婶说外头买的鸡不如自家养的好吃,于是徐木遥便把偏园交给了余婶打理。
偏园很大,一半用来种蔬菜瓜果。
另一半用来喂鸡鸭鹅。
花园里还有两个池塘,大的用来观赏,小的用来养鱼。
平日里的家常菜,沈家足以自给自足。
沈清墨远远看着谢栖迟喂鸡,听他学余婶的声音唤鸡来,那画面既温馨又滑稽。
谁能想到外人眼里高冷禁欲的谢栖迟,私下里却有一颗隐居田园的心。
“婶儿,这只鸡肥了。”
趁着鸡啄食,谢栖迟一把抓起最肥的那一只。
余婶笑弯了腰:
“没想到姑爷还有这身手,姑爷是想吃鸡肉了?”
谢栖迟打量着这只大肥鸡:
“把它炖了给清墨补补身体,正好。”
余婶连连点头:
“好好好,那今晚的下饭菜就是它了。”
谢栖迟满是成就感,对余婶说:
“婶儿,今晚我要下厨,谁都别跟我争,也别告诉清墨。”
话音刚落,余婶恰好转过身来,看到沈清墨后,她笑道:
“怕是瞒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