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他又到日杂超市买了一个手电,又在附近找来两根八号铁丝,准备当锁用。
经过一番整理,他的临时宿舍,就这样搞定了。
合衣躺下,透风但不大,地上除了有些潮湿还不算太凉,被子虽有异味但还能忍受。
就这样,凌南头一天冰冷凄凉地在公园草地上度过一晚后,终于能在这个废报亭里,想着美美地睡上了一个好觉了。
残破废弃的卖报亭,在别人眼里可能是连老鼠都不屑于去住的地方,眼下对凌南来说就是一个难得的好住处。
人在有吃、有家、有房住的时候,感受不到什么是温暖,感受不到什么是奢侈,也不会珍惜生活。
可是,当人落魄的时候,哪怕有一处能够遮风蔽雨的住处,即便没有松软的席梦思,没有舒适的被褥,能够安稳的睡上一觉,吃一餐热乎乎的饱饭,也是一种难得的奢望,也是一个难得的温暖。
人只有经历,才知道什么可贵。
安逸只能让人不思进取,舒适只能让人忘却勤劳,沉迷娱乐只能让人颓废。
这是凌南落魄才两天时间就得到的深切感受。而且未来这样的日子还不知要多长时间才能过去,他心里有些悲凉,但想到刚刚赚到的钱,心里多少有了些许安慰。
带着满心的疲惫,他和衣而卧。疲惫的他很快进入了梦乡。
“凌南,你今天还没吃饭吧?给你一块士力架。”图书馆里凌南抬头,又看见了那双闪亮的眸子。每次她都是那样,总是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他不讨厌她,但还没有上升到喜欢的程度,每次都是小感动,小兴奋,小温暖。在他心里她是他认可的好朋友。之所以这样因为他身边已经有了洪娟。
“谢谢你秦小雅。”凌南微微一笑。
“谢什么,我们不是好同学吗?”秦小雅微微低下头,脸上飞上一朵红晕。而后转身离开。看到秦小雅离开的身影,凌南合上书。
头一天因为洪娟的缘故他和苏明打了一架,洪娟却成为旁观看热闹的人,而只有秦小雅来宿舍问他受没受伤。与自己亲近的女朋友对自己不闻不问,不亲近的同学却给了他关心。
秦小雅一直默默无闻的关心着他,他却对人不理不睬,想到这里,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混蛋。对洪娟他很失望,甚至有些讨厌了。
“凌南你躲在这里干什么?走陪我逛街去。”这个时候洪娟命令的声音传来,就好像凌南应该应分似的。
凌南顿时有些恼怒:“你自己去吧!离我远点儿……”
怒气发出,他睁开眼睛一看,原来自己是睡在了一个黑咕隆咚的地方。
透过报停的玻璃,他看到窗外的满天繁星,他才知道刚才是做了一个在大学里的梦。
他不知怎么忽然会梦到这两个女孩,一个他曾爱的,一个曾爱他的。
想想现在的状况,他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不过,那个一直默默关注他的秦小雅,现在想起来,总是能给他带来不经意的温暖和安慰。大学中,她那音容笑貌不知怎的,总出现在他的脑海,特别是想到洪娟,就会无意中想起秦小雅,那个衣着朴素干净,长长顺滑的披肩发,瓜子脸上闪动着灵气大眼睛的女同学,竟然让他印象这么深刻。
可是,他现在这样子,若是她再见到他不知会怎样呢?
……
第二天,凌南又来到老地方开始乞讨,一个多小时过去,分钱未入。正如瘸子所言,乞讨不能总在一个地方,要经常调换地方,这样才能保证收获稳定。
于是,他马上换了个地方,来到一座大批发市场人流入口处。摆好纸箱和字牌,低着头开始工作。
一切毕竟刚刚入手,凌南的心理多少还有些忐忑,觉得这样的乞讨毕竟很丢人很下贱,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有些不耻,他不好意思抬头直视他人的甚至鄙视的目光。
尽管如此,他没有办法,他也不得不咬牙坚持下去。因为他身后还有一大笔莫名的债务,而他自己也要生活下去。他孑然一身,压力重大,钱对他来说此时比任何时候都重要。
想到这些,他有些悲哀,他不明白自己的家和自己的身份转换的为何这样的快,都没有给他以喘息的机会,就让他一无所有。而他绝对是一个无辜者。
他从小在幸福快乐中长大,富裕的家庭曾给了他优渥的生活,直到大学毕业前两年。他没想过做一个富二代,大三开始他就自立自强勤工俭学,主动摆脱对家庭的依赖,他想毕业后不听从父母的安排,自由地好好潇洒一回人生。
他觉得他还算是个有骨气和志气的人,他不想借家里的财势,只想凭自己的能力,做一个平凡的普通人,毕业后做一点自己喜欢的事情,找一份有些挑战,但波澜不惊相对安定的工作。然后,去找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同学。或者那个喜欢他的女孩,开心地结婚成家。
可是,这一切都在一夜间破灭了。他从天堂跌落进了地狱一般。就连他想做一个平凡的普通人的梦想都破灭了,都没有资格了。
他竟然沦落为一个破落的要饭花子。
虽然低着头,想到这些,他还是忍不住潸然泪下。他的心很痛很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