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下所言,大缪也!” 辩论广场上,一名士子站起身,反驳着左丘明的说法,朗声道:“在室之女犯奸,古来有之。” “迄今为止,天下列国,四野之间,高门之内,奸非者不知凡几。” “仅以礼教约束,恐怕奸非之风仍旧大行其道!” “此等奸非之风不可长。我吴人理应遵纪守法,从小做起,由小而大,因而,我认为当杜绝奸非之风气,制定刑罚!” “若奸非者,女子杖责五十,拘役一年。男子杖责一百,流放边陲戍边三年!” “以儆效尤,示刑罚之严苛!” 此话一出,在场的士子们都不由得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他们认为,这样的刑罚未免过于严厉了。 毕竟,未婚女子跟别人私通,甚至是未婚先孕,这种事情在吴国各地,在天下列国都是屡见不鲜的。 为何要制定这么严厉的刑罚,以打击此等奸非之风? “先生所言,有失公允。” 左丘明再一次起身反驳道:“诚如先生你所言,天下列国,四野之间,高门之内,奸非者不知凡几。” “我听说在燕地,还有我吴国的关中、西南、岭南一带,有乡野之人以小女留宿外姓者,以便于生儿育女,此等风俗,不知足下以为然否?” “这……” 那士子一时语塞。 这种事情的确是不少的。 屡见不鲜! 就庆忌所知道的,如秦人一般,早年与犬戎为邻,世代相互杀伐征战。 同时又产生混血,风俗习惯相互影响,使秦人有了一些游牧民族性情。 武周伐商时,秦部族效忠商王朝。 周朝初期受到严重打压,被排除在中原文化圈外,所以文化上保持了更多的戎狄原始特性。 以女子侍寝待客,在这个时代也不是秦国的特例,地处边陲的燕国也有这种习俗。 而且,吴国的南方,还有一些山村部族,至今还保留着这种陋习。 对于这种事情,士子们都是知道的。 并且他们可能都干过,跟乡野之家的妇女交he之事。 士子是一种职业,前途无量,被普通人所敬仰,好比后世的“秀才”、“举人”一样,所以在底层的庶民看来,士子的基因优良,让自己的女儿跟他生下一儿半女,说不定日后也能成为士子…… 值得一提的是,女子清白之说是在宋朝时形成的程朱理学所提倡的,明清巅峰时期沾衣o袖即为失节,何况陪睡? “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取之夕,男女无别之风俗确实存在。” 这时,李克站起身,朝着左丘明作揖行礼道:“此乃陋习也。若新法推出,此等陋习必须杜绝,使奸非之风从此在我吴国消失匿迹!” “呵呵,敢问先生如何称呼?” “在下李克!” “哦,原来是李子,久仰大名!” 左丘明向李克行了一礼。 二十余岁的李克,作为邓析的弟子,在咸阳乃至于吴国都是小有名气的。 他并没有出仕,但是常年周游列国做学问,以便于丰富阅历,增广见闻。 “足下是?” “鲁人,左丘明。” “丘子,我听说过你。丘子之言果真犀利,只是为何拘泥于礼教之说?据我所知,足下并非是儒家子弟,何故如此推崇儒学?” 闻言,左丘明澹澹的道:“百家之学,各有所长。我虽非孔子之门徒,却也推崇儒学,有求学问道之心!” “适才李子你说吴国各地有‘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只是李子可知晓,原因何在?” 李克缓声道:“在下有所了解。乡野之民,居于偏僻之地,或十几户人家,或几十户人家,他们祖上是亲戚,同宗同源,世代生活在那里。” “同姓尚且不婚,何况血脉关系如此亲近?” “因而,他们这才‘宾客相过,以妇侍宿’。” “善!” 左丘明点了点头,赞同了李克的这一说法,只是话锋一转,道:“李子,你既然知道吴国一些地方有这种风俗,而且是迫不得已,这才‘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又何必制定律法以禁止奸非?” “这不是逼迫一些黎庶移风易俗,甚至是不得不走出大山,远离故土吗?” 听到这话,李克澹澹的道:“既然为我大吴子民,就应该听从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