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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永远都看不够(1 / 2)

“我知道了。”

“嗯,爸,明天我要用一下自行车,我要到乡里去一趟。”

乐慧一听大哥要骑车去乡里,立马欢呼起来:“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你跟二哥在家做作业,大哥回来了再带你们骑。”

“好吧。”乐慧扒拉着碗里的米饭,不情愿的说。

“大哥,你早点回来啊,我打算骑着去找初中同学。”乐海说。

这下乐慧不高兴了,放下碗筷:“明天都被你们霸占完了,我骑什么呀。”

乐风、乐海异口同声地说:“你后天骑吧。”

乐慧呜呜出声,对柳彩菊说:“妈,你看大哥二哥欺负我,哪有这样的哥哥。你到底管不管啊。”

柳彩菊笑骂道:“你这丫头是闹哪样啊,你大哥、二哥一周才回来一次,你天天在家都可以骑啊,你骑的时间可比他们多多了。”

“诶,好像也是啊。”乐慧瞬间找到了优越感,又开心起来。

乐尚龙两口和乐风兄弟俩摇摇头,这孩子。

乐风说:“明天上午你们先骑,我快中午的时候才要。”

“耶,还是大哥好。”乐慧欢呼起来。

乐风又说了在针织厂宿舍租房子的事,乐尚龙没说什么,柳彩菊手一挥:

“没事,单独租个房子也好,可以安心学习。明天妈再给你们拿点钱,要吃好点,你们还在长身体。”

老妈这一关过了就好说,老爸可不擅长拿主意,家里都是老妈当家。

第二天吃过早饭,乐风推出自行车,三兄妹在院坝里练习骑车。小时候虽然都学会了骑二八杠的自行车,但后来骑得少。

快中午的时候,乐风骑着自行车去干休所接程晓语。有辆自行车就是方便,平时走路要走半个多小时,自行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到了干休所,乐风把自行车停靠在路边,往干休所里面张望,看看程晓语出来没有。

过了一会,只见身着鹅黄色毛衣、下穿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回力球鞋的程晓语,迈着优美的步伐走出来,一种自信婉约的气质浑然散发出来,看得乐风失了神。

学霸连走路都这么美吗?

见到大门外的乐风,展颜笑道:“乐风,你来了。你还骑了自行车来啊。”

这一笑,倾城倾国,乐风看得更呆了。

程晓语脸上发烫,扭了一下身子:“看够了没有。”

“没有,永远都看不够。”乐风脱口而出。

“啊”听到这情意绵绵的话,程晓语脸更加红了,埋下头,用手掐着衣角。

乐风发现失语了,马上咳嗽一声,严肃地说道:

“呃,我说你太不像话了。”

“啥?”程晓语抬起美目,眼眸中隐隐有风雷闪烁。

乐风急忙道:“你说你,学霸就算了,还长得这么美;长得这么美就算了,还笑得倾国倾城倾人心,还要不要人活了。”

乐风这一反转,程晓语乐得哈哈大笑起来。

“怪我喽。”

化解了尴尬,乐风和程晓语边走边商量。

“你想吃什么呀。”乐风问道。

“这里有什么好吃的吗?”

“我想想,乡里就一家金华酒楼算是不错的了,要不我们去那吃。”

金华酒楼是金华乡最高档的酒楼了,所有高端宴请几乎都是在那。老板据说有县里的背景。

“好,就去尝尝他家的口味。”

乐风停下来:

“晓语,你先上车,我带着你去,还有段距离。”

“好。”说完一抬屁股就侧着上了自行车后座。

乐风跨上车,双脚垫地上往前一推,脚收回放在踏板上,就骑着向酒楼而去。

现在是3月底,气温也越来越暖和,沐浴在春天的阳光里,更有佳人相陪,乐风顿感心情飞扬,情不自禁的哼起前世的一首叫《奔放的人生》的歌。

程晓语醉了,沉醉在乐风所唱的歌里。同学三年,她居然一直没发现乐风还有如此音乐天赋,竟能唱出这么好听的歌。

她侧着身子抬头,看着乐风宽阔的肩膀上方那有节奏晃着头唱歌的侧脸,竟然看得痴了。

街道两边的人也听到了这首歌,都停步看着乐风和程晓语。

帅气的小伙骑车带着一名红颜祸水级别的绝色女孩,穿行在春天的街道上,小伙唱着动听的歌给心爱的姑娘听。好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好浪漫啊。”一名年轻女孩羡慕地说道。

“俊男美女,他俩好般配啊。”

“这是什么歌啊,咋这么好听呢。”

旁人的议论唤醒了程晓语,她听着街坊的议论。

原来这就叫浪漫吗。

我和他,很…般配?

她还没来得及害羞,就感到自行车突然停了下来。

“到了。”乐风说道。

程晓语一看,前方有一座三层小楼,招牌上大大的写着“金华酒楼”。

她嗷了一声,跳下车。

乐风把自行车停好,用链子上了锁,就拉着程晓语走进去。

还真不客气,又拉我的手,当我是你的谁啊,程晓语心中腹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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