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所以,我从小就喜欢吃中餐,毕业后,我朋友让我来替她管理酒店,我就答应了。”
“在这里,基本都是中餐。”
金珠笑笑。
“这好像不是你对我特殊的地方,我想,来这里住宿的,大多是华人吧。”
叶龙凝视着金珠,问道。
“你说的没错,昨天我朋友给我打电话,说酒店将来一位大人物,让我不可怠慢。”
“我猜,她说的大人物就是你吧。”
金珠笑着看着叶龙。
“哦!”
叶龙饶有兴趣地看着金珠,“你朋友是如何看出我是大人物的?”
“因为她在经济管理学院任教,无意间听到学生说,来自南洋的蓝晨,向一个华人提出了生死战。”
“蓝晨,在经济管理学院的大学生拳王争霸赛中,获得过第一名,能够被蓝晨挑战的人,难道算不上大人物吗?”
金珠笑眯眯地看着叶龙。
“咳咳,其实一般般了。”
“还有,今天的约战结束了,你好端端地活着,说明,你打败了蓝晨,至少,你应该比蓝晨厉害,我猜得不错吧?”
金珠的眼睛紧盯着叶龙,似乎想看看自己的判断如何。
叶龙微微一笑,“我带了几个人来,都是他们出的手,我真的不算什么大人物。”
“不管怎么说,能够打败蓝晨的人,应该算得上拳坛的高手了!”
“实不相瞒,我也喜欢拳击,我特崇拜那些拳王!你的体质看上去并不出色,应该可以打次中量级比赛吧。”
金珠以崇拜的眼神看着叶龙。
叶龙苦笑一下,“对了,我刚刚听说华人堂是你朋友旗下的?”
“嗯,十年前,我朋友的父亲盘下了华人堂!”
“我听华雄说,华人堂是他的!”
“没错,十年前,华雄的华人堂出事了,惹出了命案,没有钱摆平,华人堂被对方夺去了。不过,这里是华人街,所以,对方也没留多久就出手了,当时是我朋友的父亲买下来的。”
饭后,叶龙走出酒店,顺着街道溜达着。
的确,华人街,都是熟悉的牌匾,熟悉的味道。
就像在大夏一样。
除了建筑风格看着迥异,其他的买卖,客流,基本和大夏差不多。
走着走着,突然,三个硕大的字映入眼帘。
华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