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来,想走就走,让人情何以堪?
建学院的事,还是自己动手心里踏实。
至于先前的合作伙伴杨修。
杨修是谁,没听说过!
曹昂没想那么多,见他答应瞬间大喜,搂住他的脖子说道:“好,我有司马仲达,何惧吕布那个三姓家奴,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我还有点事,回头聊。”
曹昂走了,司马懿却一屁股坐回了沙发,眉头时而蹙起,时而舒展,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刚才怎么脑子一热就答应了呢?
区区一座书院,好像把自己卖的便宜了点。
不过话已出口,他可没脸反悔,坐地起价。
坐了不久,他突然起身出了房门,直奔学院的图书馆。
既然决定做黑袍军的军师,这个担子就必须担起来。
黑袍军的将士他见过,个顶个都是精锐。
虽然人数不多,虽然没上过战场,可被曹昂当牲口似的训练了三个月,早成人形怪兽了。
这样的军队,只要打上一两场,适应战场氛围,遇上谁他都不惧。
带着这样的精锐,与吕布这样的当世名将决战沙场,想想他就有些热血沸腾。
学好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有志之士谁不想辅佐明主,施展一身抱负?
他司马懿也是个俗人,自然不愿意隐藏山野,埋没一身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