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呢?
我那把四十米的大长刀呢?
沈毛毛,你给我把刀拿过来。
我要砍死杜咬咬这个胡说八道的——
在苏南音的咆哮声中,杜咬咬鞋子都来不及穿,跳起来光着脚丫子,就冲出了帐篷百十米后,又一溜烟儿的爬上了树。
“还是换成枝条吧,抽她的嘴,最过瘾。”
李千帆也有些小尴尬,爬起来说:“观音妹子稍后,我去帮你把她抓回来。”
他趿拉上鞋子,也钻出了帐篷。
“把杜咬咬给我吊起来!”
苏南音冲外喊了一嗓子,抬手摘下了脸上的纸条。
她把纸条丢开后,顺势懒洋洋的左手托腮,横陈在了毛毛虫的面前,右手随意从果盘内,捏过一颗葡萄,放在嘴里问:“你们,发现了什么?”
毛毛虫对望了眼。
沈醉小心翼翼:“妈,您说是哪方面?”
苏南音眼皮子一抬:“你们也不会像那个傻孩子一样,以为我要把李千帆,变成你们的继父吧?”
毛毛虫——
沈韵想了想,说:“妈,咬咬变了。”
沈醉这才恍然:“对,对对,咬咬是真变了!”
杜君临变的越来越正常了,自从她从和李千帆组建白肚鸟,从国外溜达了一圈之后。
唉。
苏南音幽幽叹息,问:“你们喜欢,兔崽子在我们家的日子吗?”
毛毛虫想都没想,就一起用力点头。
苏南音又问:“那你们有没有看得出,他是不是喜欢在我们家?”
毛毛虫再次对望了眼,回答:“乐不思蜀。”
是的。
李千帆入住沈家两天后,就从刚开始的各种小心翼翼,变成了乐不思蜀。
老宅四美,个个都是天姿国色。
性格各异,能打牌,可拼酒,厨艺好,会穿着。
最关键的是,她们都喜欢李千帆的没大没小。
让他在这儿,绝对是如鱼得水,越来越像个大爷那样。
就差太师椅上一坐,高喊观音妹子来给捶腿了。
很明显。
李千帆能在最短时间内,就深陷在“乐不思蜀”的境界内,就是腹黑心机的苏南音,在悄无声息中,为他营造出来的环境。
其实。
何止是李千帆深陷进了这种境界?
就连毛毛虫咬,也是如此。
这两天,绝对是对毛毛虫咬记事以来,最开心的两天。
毕竟她们的老子,不但工作繁忙,而且可去的地方,实在是多!
就算变成八个人,都不一定能时刻呆在老宅中。
偏偏。
老沈经常去的地方,不适合苏南音等正常人久住。
现在。
被苏南音提醒后,智商在线的毛毛虫,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
她们马上紧张了起来:“妈,咱们家是不是要出什么变故了?”
听她们这样问后,苏南音的眼里闪过了一抹欣慰。
终究是她的女儿,即便深陷“温柔乡”内不可自拔,也能随时保持着基本的警惕性。
“是的。”
苏南音又拿起一颗葡萄,轻声说:“这天,要变了。”
哪儿的天,要变了?
沈家(苏南音这一支)要变了!!
老沈那天火速赶往四九的当晚,就给苏南音打来了电话。
这也是苏南音为什么,连夜亲自带领魁叔,把林一峰抓到,并冷漠干掉罗成凤母子的原因。
沈家的天要变,是因为飘渺乡那边的变化。
飘渺乡——
那是和昆仑烈焰谷齐名的地方,就连李南方隐居的八百帝王谷,都比不上。
天下龙脉出昆仑。
昆仑又分两条龙脉。
一条是陆龙,一条是水龙。
陆龙就是烈焰谷,水龙就是飘渺乡。
相比起刚烈的烈焰谷,水龙“龙眼”所在的飘渺乡,则以绝对的阴柔为主。
再怎么正常的女人,一旦在飘渺乡居住时间久了,身体就会发生变化。
和杨逍齐名的高手之一庄纯,以及老沈最认识的女友展小白,都是穿衣貌美,除衣露尾的人。
简单的来说——
在飘渺乡住长了,尾椎就会高度发达,逐渐长出白尾!
飘渺乡,也注定会成为沈岳的最终归宿。
“飘渺乡藏有水龙龙眼的天池,颜色从七彩,变成了湛蓝。”
苏南音没必要给女儿,解释飘渺乡的更多神奇之处。
只需让她们明白,当天池颜色从七彩,变成湛蓝时,就是沈家(苏南音这一支)的天变之时。
因为这代表着沈岳,以后要永驻飘渺乡。
“无论是陆龙,还是水龙,都是道家的说法。”
“道家最讲究的,则是盛世佛家乱世道。”
“天下不稳时,佛家紧闭庙门。”
“天下有灾时,道门出山。”
“飘渺乡同样如此。”
“当前东土盛世当头,也到了道门退却的时候。”
“这也是为什么水龙的天池水,七彩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