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夕酒馆开门红,短短几天时间,名声就打得很响。
倒并非是鸿夕酒馆的酒好喝,而是因着姜啸鸣的那场闹剧,很多人误以为叶姝桐和姜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故而常来光顾这里的生意。
叶姝桐顺水推舟,不否认也不澄清,模棱两可的态度更是让一些达官显贵不敢得罪。
今晚夜色很美,圆月高挂在深蓝天空,剪碎落在地面上的摇曳树影。
鸿夕酒馆外,一辆敞篷车停在不起眼的大树旁,车内男人一副巨大的黑色墨镜,修长双腿懒散地搭在前座椅上,百无聊赖地看着鸿夕酒馆人来人往。
直到叶姝桐踏上台阶,驾驶位上的伙计马上跟男人说道:“这就是鸿夕酒馆的那位女老板。”
男人拉下墨镜,露出一双狭长瑞凤眼,勾着唇角盯着女人的背影。
恒哥说,他喜欢的女人就在这家鸿夕酒馆当老板,前几日还特意为了帮这女人解决地皮的问题,让他往东瀛人那边跑了好几趟。
他倒要去会会这位鸿夕酒馆的女老板,看看这女人到底有什么魅力,让恒哥这么死心塌地。
推开车门,修长笔直的腿伸到地面上,秦筝旭口中含着糖果,大步走进酒馆。
酒馆人流涌动,充斥着酒香,灯光糜艳的舞台上,歌女正唱着《送别》,歌声缭绕中,他很快把目光锁定在叶姝桐身上。
肆无忌惮地打量了一番,秦筝旭不由自主地吹出一声口哨。
叶姝桐下意识转身,便见到一个男人眼神轻佻地盯着她。
男人上身白衬衣,下身黑色背带裤,挽起的袖子下露出肌理分明的小臂,他很白,比女人都白,在灯光笼罩下,皮肤白得几乎透明。
叶姝桐看到他,便想到被她一脚踹掉的人渣丈夫,长着人样却不干人事,也是看起来体面矜贵,实则骚包好色。
对这男人没什么好感,叶姝桐端着酒杯打算去二楼看账本,谁知她转身的下一秒,男人却上前拦住她,“这位小姐,赏脸喝一杯?”
叶姝桐美眸微抬,扬起酒杯碰了碰,仰头利落地将酒一饮而尽,将杯口往下晃了晃,她道:“已经喝完了,先生请便。”
“诶?别走!”
叶姝桐上前迈步的同时,秦筝旭也向后退了一步,拦住叶姝桐的去路。
来者是客,叶姝桐尽量客气道:“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
“怎么,老板不欢迎我?”秦筝旭腰微微弯着,俊脸凑近。
叶姝桐看着他白得几乎能看到血管的肌肤,向后退了一步,“先生何出此言?”
这疏离的态度,倒是让秦筝旭挺满意,看来恒哥把他女人调教得不错,还知道避嫌。
他故意态度暧昧道:“我可是久闻老板大名,特意大老远跑来光顾鸿夕酒馆的生意,老板却一见我就要走,这是什么意思,不欢迎我这个客人?”
叶姝桐面色淡淡,来她酒馆花钱的人她都喜欢,可是若不论这个,她还真对眼前这个男人生不出什么好感。
一则他跟自己的前夫一样白,像个小白脸,而她最讨厌吃软饭的小白脸;二则这男人太轻浮,一看就是那种爱勾搭的花花大少,她忙着赚钱,可没空陪他玩。
当然,他若是来高额消费,那就另当别论了。
叶姝桐眼眸微动,假笑道:“怎么会不欢迎,来者皆是客,我这里不缺好酒,先生不妨去前台让伙计陪您喝几杯。”
“可是我就想让老板你陪我喝。”秦筝旭手肘撑在台边,似笑非笑地盯着叶姝桐。
叶姝桐笑容变大,“若是我陪您喝,可不仅是买酒的价钱了。”
秦筝旭心中嗤笑,恒哥看上的女人也不过如此,见钱眼开的货色罢了。
反正闲来无事,他消遣一会儿也无妨,耸了耸肩,他道:“不缺钱,我只想和你喝,价钱随你开。”
叶姝桐竟不知还有这种天下掉馅儿饼的好事。
好啊,他非得纠缠她,她要是不把他裤衩给坑没了,她就不姓叶。
笑了笑,叶姝桐便道:“先生请客的话,我当然求之不得。”
说着,她招呼秦筝旭坐在角落的圆桌边,随后往前台,跟伙计小声道:“给我那桌上最贵的酒,价钱按三倍算。”
小伙计嘿嘿一笑,心想今晚的提成不就有了吗?
铆足了劲儿往托盘上放了一堆又贵又烈的酒,伙计把酒整齐摆到秦筝旭面前的桌子上,脸笑得跟菊花一样,客气道:“先生,您请用。”
秦筝旭面无表情地看着满桌子的酒,右眼皮不受控制一跳,抬眸假笑道:“老板还真是大气。”
叶姝桐扯着唇角,启开一瓶烈酒,递到秦筝旭面前,笑道:“应该是您大气,毕竟是您请客,我沾了您的光。”
见钱眼开的女人,恒哥到底看上她哪点了,给点儿钱就敢陪男人喝酒,真没有一点儿嫁做人妇的觉悟。
秦筝旭似笑非笑地递了瓶酒,说道:“既然是陪喝,我自己怎么尽兴。”
叶姝桐利落地打开,“今晚,不醉不归?”
秦筝旭冷笑,比酒量他就没输过,今儿他就给她上一课。再者,这女人竟然敢背着恒哥和其他男人一起喝酒,他倒要看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