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夏日晨阳高高地挂在天上,带着温热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向屋内正在安静睡在床上的小孩儿。
小孩儿约莫四五岁,长得粉雕玉琢。一双眉毛又细又弯,睫毛卷翘细长,脸蛋白皙嫩滑,小嘴粉嘟嘟的,精致的就像是从海报里走出的娃娃。
可惜头上缠绕的绷带,让这幅精致的画面出现了一些美中不足。
床上的小人儿缓缓睁开眼睛,金灿灿的阳光映入这双乌黑的眼珠里,像是大海里捞出的一颗黑珍珠,水汪汪的,摄人心魄。
小人儿缓了一会儿,看到熟悉的房间立即爬下床,噌噌地跑到房间外喊道:“妈妈!”
厨房内,方德美正在弄早餐。下一秒一个滚热的小家伙跑进了厨房,抱着她的腿,不停地喊着:“妈妈,妈妈。”
“哎,妈妈的小宝贝。”方德美一把将女儿抱了起来,点了点小家伙鼻子,“妈妈还在做早饭,你一个人出去把桌子上的水喝完,然后刷牙洗脸,一会儿吃早餐好不好呀。”
“嗯嗯。”林蜜棠点了点头。
方德美将女儿放了下来,林蜜棠踩着小拖鞋哒哒哒地跑了出去,乖乖地拿着自己的小水杯喝完水,然后拿起架子上自己的漱口缸和一管中华牌的铁皮牙膏跑到院子里刷牙。
院子里的柿子树底下,五岁的林蜜棠拿着自己的小牙刷沾着一点牙膏仔仔细细地刷起了牙。
很快林蜜棠对着漱口缸喝了一口,“咕噜咕噜”好一会儿,一口气将嘴里的水吐了出来。
林蜜棠没用牙膏又刷了两遍牙,等到牙齿干干净净后才跑回屋内,拿着自己的小花脸盆和毛巾洗起了脸。
林蜜棠洗漱完毕,方德美煮的早饭也进锅了,她走出厨房抱起林蜜棠进了卧室。
林蜜棠身上穿着套睡衣,是一件红色小背心和小短裤。这是方德美用丈夫的跨栏背心改的。
一件红色的跨栏背心,颜色鲜亮,改成小睡衣正适合可爱的小林蜜棠穿。
方德美在衣柜里找出一件黄色的抖抖布小短袖和红色的抖抖布背带裙。
这些衣服都是方德美买布料回来自己做的。
方德美喜欢小孩儿穿颜色鲜亮的衣服,百货店里卖的少她就自己买布料回来做。
方德美喜欢新颖的东西,尤其喜欢给自己女儿做款式新颖的衣服。
有时候在报纸上海报上看到上面的女演员穿着漂亮的衣服,她都会思考用什么方式能将这种款式的衣服做出来。
方德美脑子灵活,因为喜欢做衣服还会画图纸研究,所以经常能复刻那些新颖款式的衣服。每次林蜜棠穿着新衣服出门总能受到厂区里那些阿姨们奶奶们和年纪差不多的小女孩儿的关注。
好看的衣服,无论什么年纪的女人都喜欢看。
但是不是哪一家都舍得买布料给五岁小孩做这么漂亮的衣服。
这个年头许多家上有老下有小,厂里还有许多单职工家庭,一大家子七八口甚至是十几口人只靠一个人赚钱。
平时吃喝拉撒花钱,孩子大了还要交上学的学费,一旦有个头疼脑热治病还得花钱。
平时吃饱喝足已经让人够满足的了,就算买布料做衣服也得是紧着大人买,大人衣服穿旧了可以改改给大孩子穿,大孩子穿破了给小孩子穿。省下来的钱买点吃的多好,毕竟谁都不像林敬文方德美她们家,孩子生的少也就算了,还没有公公婆婆要伺候的!
是的,方德美和丈夫结婚这么多年,都没有伺候过公婆。
林敬文的父亲在他七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兄弟姐妹六人都是他的母亲刘小妹拉扯大的。家里最大的是大姐林万枝,排老二的是大哥林敬松,二姐叫林千芳,三姐叫林百慧,林敬文第五个出生,是家里的二儿子,最后出生的是三儿子也是家里最小的弟弟叫林敬军。
老话说,长子幺儿总是家里最受宠的两个,这个话在林家占了一半。
林家,他母亲最疼的是长子林敬松。
长子在刘小妹心中地位可是不一般的,这可是林家的长子长孙,是要继承家业的。
虽然那个时候家里早已经穷的叮当响,但是无论何时长子在她心中的地位一直很高,因此她也一直偏疼着大儿子。
丈夫去世的早,一个寡妇娘拉扯六个孩子十分不易。
大姐一天学都没有上过,早早就去赚钱补贴家里,二姐也没读很小就出去赚钱,三姐上到三年级识了几个字后找了需要识字的活儿,工资比大姐要高,也都一一给了家里。
林敬文半读半不读终于上到了六年级,经常因为要赚钱来不了学校都能考年级第一,老师都夸他学识好有天分,可是当时家里穷的叮当响,她一个男人不能一直让姐姐们累死累活供她读书,于是读完六年级林敬文先是去了铁匠铺当学徒,后面大了点进了工厂跟在一个钳工师傅后面当学徒。
即便是当学徒,林敬文的工资也比那几个姐姐赚的高多了,家里的负担一下子减轻了很多。
比他小六岁的弟弟不喜欢读书,在学校待了两年也跑到社会上找活儿赚钱,后来等再大一点就去了部队当兵。
全家唯一一个读完高中的就是大哥林敬松,家里几个孩子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