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墨相信许文崇的为人,他把兔子给了他后,就先行离开了。
许文崇处理了兔子,把东西装进布袋里,放了点野菜和一些能吃的野花进去,让血腥味不那么刺鼻。
先安装了村里人安排的陷阱,许文崇从另外一个方向带着兔子下了山,守村的人远远看见他和他打了声招呼,“许秀才这么早就回来了?”
许文崇笑笑,温和的回应,“我没什么用处,帮他们安了陷阱就没事了,我在山上看到了一些野菜,就挖过来给我母亲。”
等许文崇走了,有人疑惑的问,“许秀才看上去也没伤着啊,我怎么闻到了一点隐隐约约的血腥味。”
“或许许秀才那边已经逮着猎物了呢,许秀才在一边也会沾到一点。”
周子墨隐在一边,就知道没错了,别人带着血腥味他们就会猜测上山逮着小动物了,如果是狩猎队的人,就没这么多想法了。
况且,狩猎队身上没一点血腥味对这些守村的人来讲,是件坏事。
狩猎队打下来的猎物,村长和里正都许诺了可以分他们一点的,不然他们做什么不去山里找食,反而在这里守着?
许文崇把兔子交给了他的母亲何氏,何氏显得很惊讶,问道,“文崇,这是哪儿来的?”
许文崇垂眸看了一眼,把刚刚的经过告诉了何氏,叮嘱道,“母亲想办法把另外半只交给周哥儿吧,他估摸着应该也回来了。”
何氏听完了,点头应承,见儿子走了,看着小女儿望着兔子眼神里带着渴望。
她摸了摸女儿的头,“囡囡一个人待在家里可以吗,等娘送了东西,就回来给囡囡煮肉好不好?”
何氏没有和周子墨面对面交流过,但这段时间以来,听过她那个儿子提过很多次,她想到儿子至今还未婚配,周哥儿也是适婚年龄,有了点想法。
要说何氏除了小女儿的病以外,最操心的就是她大儿子的婚事了。
之前十四岁该说亲了,刚好当时他考中了秀才,多少镇子上的小姐想要嫁给他。
可惜相看没多久,她丈夫就死了,儿子要守孝三年。
不过过个三年大儿子十七也不算很大,赶的赢,刚好这三年让大儿子专心读书。
她寡妇失业的平日只能自己做些绣活来换钱。
好在儿子争气,考中秀才的名次高,第一名呢,可以进县学读书,不用交束脩,吃住也只用一点钱,加上家里地租出去的一点钱,儿子抄书的钱也勉强够家用。
她带着女儿退了镇子里的房,回了村里也好节省开支。
本想着儿子这么优秀,哪怕今年考不中举人,也可以先说亲,好歹是个少年秀才,镇子上有底蕴的人家,在这一年上就开始打听了。
可天灾人祸一来,这事又只能搁置了。
何氏觉得自己儿子的婚事是真的曲折,只希望这般曲折下来,能有个好姻缘。
何氏一边想着,一边小心的绕过那些滞留在村里照料幼童的妇人夫郎们,找了个机会,到了约定的地方。
周子墨已经在这等了一会了,这回看到了一个柔美的妇人,妇人年约30,体态有点纤弱,五官秀美,尤其那一双眼睛,盈若秋水,不看泛黄憔悴的面容的话,是个十足的美人。
他认出来是谁了,虽然只遥遥看过几眼,但许文崇脸上,还是可以隐约看出一点这位妇人的影子。
应该就是他的母亲,许夫人了。
周子墨在看何氏时,何氏也在暗地里打量周子墨。
时下人都觉得哥儿不该像男子,但也觉得过于柔美的面容摆在男人的外体有点别扭,所以为人称颂的美人大多是中和了两者的。
周子墨现在的身体除了身高和体态有点区别以外,就和他前世一模一样。
一样的狐狸眼,眼角的泪痣位置也一模一样,五官可以说是长男性身上叫秀气,女性身上叫英气,唇厚薄适中,不点而朱,脸庞线条流畅。
何氏看了一圈,重点关注了那颗鲜红的孕痣,这么红的孕痣,她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她也算见过世面的,竟然第一回见到这么红的孕痣。
周子墨没察觉到了何氏在打量他,只是笑着问,“嫂子是……”
虽然猜到了是许郎君的母亲,出于谨慎,还是问了一句。
“我孩子都与哥儿一般大了,哪还当得起这一声嫂子,哥儿不如叫我一声许婶吧。”
周子墨听完笑意更深,“嫂子这么年轻,都看不出来有这么大的孩子呢。”
何氏看着他眼神里透露出喜爱,会说话,嘴甜的小哥儿,谁不喜欢呢,“哎,婶子要是有你这么个小哥儿就好了。”
周子墨笑着回,“婶子不是还有个小闺女吗,以后肯定会出落的更好呢。”
何氏笑起来,谈到女儿未来,她更喜欢周子墨了,“我家儿子啊,现年十七了,还没有个婚配对象,那才叫讨债的呢。”
周子墨知道这话题比较敏感,他一个未婚的哥儿,谈论外男婚事不好,只是笑,“许郎君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都是婶子教养得好。”
何氏明白再多说了,反而不好,只是把藏在怀里的布口袋递给周子墨,低声道,“文崇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