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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第 103 章(1 / 2)

与李纯的幻境, 在月落西山中结束。

姜烟抱膝坐在悬崖边,眼前日月同在一片雾霭天空,清新梦幻。

几个呼吸后, 耳畔渐渐传来喧闹声, 姜烟坐在一处酒楼的窗前,好几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在房间里饮酒作乐。

额间贴着花钿,乌发云鬓的女子在一旁吹奏弹唱。

好一派和乐升平的景象。

“让我瞧瞧,那是谁啊!”其中一个喝多了的男子提着酒壶, 摇摇晃晃的走到窗边, 哪怕姜烟知道在幻境中这些人触碰不到自己,还是下意识的避开。

脸上也露出了对浓重酒气厌恶的表情。

“这不是杜十三?今夜你是打算去何处喝酒啊!”男子看着楼下骑马的少年郎, 讽刺中又带着吹捧:“满长安谁人不知,杜十三最擅长的便是饮酒摘花!”

这“花”,可不是开在枝头的花儿。

姜烟顺着那男人的视线看去。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穿着蓝色锦衣的男子坐在高头大马上,手里拿着一卷书,马上还挂着一把剑。

清风扫过男子的衣摆, 男子只是垂眸瞥了眼, 修长的手指轻轻扫过衣摆, 再抬起头,对着楼上稍稍拱手。

“擅长不敢当。今日还有事, 不喝酒。”

“有事?”男子醉醺醺的笑道:“你能有什么事儿?你不会也要去考科举吧?杜十三,你这就没意思了。与我们这般,不好吗?”

楼下那个叫杜十三的男子只是轻轻摇晃着头, 双腿轻轻夹着马腹, 熟练的打马继续往前, 没有回答楼上男人的话。

“你与那杜牧说这些做什么?他与咱们又不同, 他去投奔他的大志向,咱们喝咱们的梨花酒!”旁边一个微胖的男人拉着窗前的男人离开,手里不光拿了酒,还搂着一个肤白貌美的女子。

女子娇笑着倒在微胖男人的怀里,好奇的问:“为何不同?方才那就是名满长安的杜十三?”

京师谁不知道杜家的十三郎?

那可真是不少女子的春闺梦里人。

微胖男人瞥了眼女子,看了眼杜牧离开的方向,嗤笑道:“人家志向大着呢。”

言语中倒是没有多少敬佩,只有讥讽。

一个和他们差不多的浪荡子。

就因为读书好,偏生无人说他,只盯着他们这些。

姜烟白了那微胖男人一眼,提着裙子跑出房间,噔噔噔的下楼去追杜牧的身影。

晚唐时期,多得是像微胖男人这样,还在温柔乡里纸醉金迷的人。

姜烟追上杜牧的时候,他正下马。

利落的把缰绳丢给家中的仆人,提着剑轻快的迈入门槛,动作潇洒自如。

姜烟看着眼前这扇朱红大门,门口的石狮子,饶是她如今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也忍不住暗自感叹。

难怪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的传言。

更难怪杜牧会写出“旧第开朱门,长安城中央。”这样的诗句。①

放现代,差不多就是北京一环有套房,还是大宅子!

姜烟提着裙子小跑进去,刚进去就傻眼了。

古代宅院占地面积大,更不要说杜家在长安的确是高门显贵。

她顿时就不知道该怎么走了。

“随我来吧。”少年的杜牧似乎想起了身后还有一个人,突然折身回来,对姜烟笑着说:“还是年轻时候好啊。身体灵活,没有病痛。”

说着,杜牧握着手中宝剑利落的在手上转了一圈。

姿态飒踏,看得姜烟都移不开眼。

两人走在杜家的院子里,杜牧还会给姜烟四处介绍。

杜牧的爷爷杜佑是当朝宰相,在李纯一朝更是重臣。他编撰的《通典》更是中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之专史。

杜牧与杜甫更是同一位先祖赫赫有名的将军杜预。

只是相交起来,杜甫那一支已经落魄。

杜牧虽出生锦绣豪门,却略通武艺,精通兵法。

“我家门第森严,我虽再外面玩,却也知道分寸。”杜牧背着手,再次回到从前,哪怕知道这里是幻境,他的眼睛也不断在家中来回打量。

这些,后来都出现在他的梦境里。

“但您确实……”姜烟抿着唇,低笑道:“确实风流。”

元稹是风月,杜牧就是风流。

只是,杜牧风流得不让人讨厌。

他拿捏着分寸,不会给旁人不必要的念想,抽身得干脆利落,犹似薄情。

杜牧却哈哈笑着,也不觉得姜烟这有什么冒犯的。

相比元稹日后被人冠以“渣男”的名头,杜牧却鲜少被这么指责。

“你情我愿,风流又如何?我就是看不惯之后的一些人,喜欢就是喜欢,非要拿孔夫子挡在前头做一层皮。”

杜牧示意姜烟坐下,还给她倒酒:“尝尝!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壶酒是我从我爹的柜子里悄悄拿来的。可是皇宫里御赐下来的,滋味不错。”

姜烟抿着唇,倒是没想到杜牧年轻时候还做过“偷酒”的事情。

可是这酒滋味甘甜醇厚,入口不辣,确实非常好喝。

“你不要这么瞧着我。”杜牧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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