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些日子以来,陆万西也是不断的在各个草原上行走,拜访一些牧民,商谈以后买卖牛羊马匹的事情,多联络、联络感情,这样以后生意也更好做。
在西域这里待了多年,陆万西也是很清楚,草原上的牧民,他们对金钱并不是很在乎,他们更在乎的是朋友之间的感情,简单的来说那就是民风彪悍但也很淳朴、豪爽、热情而奔放、勤劳又朴实,其实是很好相处的。
要和他们做生意,一方面自己要实在,要真诚,另外就是要多走动、走动,和他们成为朋友,自然而然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生意。
同样的一匹马,同样的价钱,大家做生意的时候自然是愿意卖给自己的朋友,而不是陌生人了。
“哈哈,我从来就不担心这一点,因为我知道,我的朋友是不会让我吃亏的。”
达楞一听,顿时就更高兴的笑了起来,连忙招呼着陆万西等人吃羊肉、喝酒。
“那是当然~”
陆万西爽快的吃着肉、喝着酒,和达楞愉快的聊着。
他老家是江西的,后来当兵被分配到了西域,还是骑兵就一直在西域这边生活,来这里待久了,他就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
策马奔腾、蓝天白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于是退伍之后就在西域这里定居下来。
在西域这里,他因为当兵时作战勇猛,立下了功劳,所以有自己的土地和庄园,不过土地和庄园都让家里面的女人们去打理。
他在西域这里,娶了几个老婆,都不是汉人,都是西域各部族的,也都很能干,家里面的事情他从来不需要操心什么,所以他就开始做一些生意,贩卖牛羊马匹。
也正是因为他娶了几个西域各部族的老婆,有着这层关系,所以无论是在蒙古人当中,还是在哈萨克人、又或者是畏兀尔人当中,他也都能够混得开,在伊犁周围这一带,走到哪里都有朋友。
这是很多汉人商人所不敢做的事情,很多汉人商人只敢窝在城里面,根本就不敢到处去走动,很怕西域这些部族的人,因为一直以来这里的民风就很彪悍,盛传着动不动就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的事情。
当然,这也是跟他从军当骑兵有关,在军中长年累月的训练,硬生生的将他一个江西农民的儿子变成了最精锐、最优秀的骑兵。
无论是骑马射箭,还是马上开火枪又或者是马刀刺杀,他都不怕,有着足够的自信。
在西域刚刚纳入大明统治的时候,西域到处都是马贼、盗匪,很多商人之所以不敢到处乱走,也是因为这些马贼盗匪。
陆万西有一次遇到一伙几十人的马匪,想要抢劫陆万西的牛羊和马匹,结果硬生生的让陆万西用放风筝的战术,将几十个马匪杀了一半,杀的这些马匪胆战心惊,反而被他一个人给杀的逃走了。
可以说是一战成名,以至于获得了‘哲别’的外号。
“呜啦啦~”
就在陆万西、达楞等人愉快的喝着酒,聊着天的时候,突然不远处的山丘上面响起了一阵欢呼雀跃的声音。
几人一听,立即看了过去,只见一伙几十人的队伍正摇晃着明亮的刀剑,兴奋的催促着战马朝自己杀了过来。
“不好,这些人是哈萨克汗国的人,他们竟然越过了大玉兹草原进攻我们大明的西域,他们哈萨克汗国找死不成!”
陆万西拿起自己随身佩戴的望远镜,仔细一看,一下子就认出了这些人。
这些人穷的很,一个个穿的破破烂烂,一看就知道不是大明的牧民,又是从西边过来的,那肯定是哈萨克汗国的人了。
“达楞,快带着老婆孩子逃命~”
“你们几个也先走,赶紧去城里通风报信。”
“我来拖延他们~”
陆万西顿时就来精神了,一个翻身上马,就朝着这伙人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