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两份拔丝红薯,一会儿多用几个小碗给我们分开。”田浩峰把靠着自己的醉鬼兄弟放在一边,让他靠着折叠桌休息,然后到摊位前跟陆知新搭话。
“这是我盟兄弟,听他的就是听我老田的,知,知道不,我们那是一根绳上的......”
“行啦。”田浩峰顶住田刚,才没让对方直接瘫倒在地上,旁边两个意识还算清醒的兄弟赶紧过来帮把手,把田刚架住放到椅子上。
田浩峰自己看着这一群醉鬼十分头痛,想让他们全都回家,彼此都是盟兄弟,哭哭闹闹丢人不是大事,但是要是在外面丢人,那可就真容易成大事,一群醉鬼站在人家小孩儿的摊车面前买东西,那看起来跟欺负孩子似的,田浩峰自己都看不过去,更别说别人了。
可这拔丝红薯要是不买,田浩峰能板上钉钉地说,田刚明天还得来,甚至会把他叫着一起来,不来就是不给他面子,不如今天就买两份把他糊弄过去也省的闹出什么事来。
“好,麻烦扫码付款。”见一群醉鬼中还有能主事的人,陆知新也就接下了对方的订单,能赚一点是一点,已经炸了第一遍的红薯今天卖不出去,剩了就只能靠他自己消化。
陆知新做了两天,复炸和熬糖的动作都熟练了很多,拔丝红薯一份很快就做好,先给了田浩峰,对方喝了一晚上酒,虽然还清醒却也没有什么食欲,拿起签子随意的戳了一块把糖丝在碗边截断,就把剩下的一大碗传给后面的兄弟。
咬下去的第一口烫了田浩峰一下,没有完全凝结的糖让他一下子激灵起来,不过当厨师这么多年,吃烫的食物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日常,田浩峰直接靠牙齿咬断一半,嚼了两下往肚子里咽完,才慢慢回忆刚才所吃到的食感和甜度。
陆知新给的这一份拔丝红薯用的是蜜薯,蜜薯在田浩峰的记忆中总是菱格条纹的,不管是烤还是蒸,熟了之后都会随着皮从中心旋转分离,一条一条的如同芒果一般,他在做拔丝蜜薯时被炸过的蜜薯内瓤也是如此。
但他吃掉的这一个很明显与他做过的拔丝蜜薯不同,咬掉的半截面的确是正宗蜜薯的条纹状,但吃到嘴里的感受却没有那么严重的分离感,是因为还生着吗?田浩峰把剩下的半块红薯对着光看,中心的色彩与周边的色彩是一致的,不存在中心还没熟的情况,而且刚才陆知新复炸红薯块的时候他也看了几眼,通过油沸腾的程度大概估算油温,就算是第一遍炸,在这种温度下也足够熟了。
光透过金黄的糖衣投射到田浩峰的眼瞳上,他把这快要凉透的半块吃进肚里,坐那就开始跟陆知新闲话家常,陆知新看起来实在面嫩,身上还带着一股子学生气,却也不像是从职业技校里出来的学生,能熟练掌握这一道菜的手艺胜于他就让他足够震惊。
周围也没什么客人,陆知新一边做拔丝红薯一边答田浩峰的问话,说着说着差点把家底都露给对方,起码这一通问下来,田浩峰知道了陆知新高中在哪上的,是哪个村的,又和谁学的手艺。
田浩峰得知陆知新是跟他姥爷学的手艺之后立马就想起来这位老人是谁,想前十几年,婚宴市场上可是流动宴席吃香,主家买菜之后光雇佣几天的厨师人力和几天的板凳桌椅,就能大大方方的摆出一桌十三道菜的宴席来,多好,多给自己长面子,田浩峰不止一次吃过对方的手艺,也承认这位老爷子的确是有一手。
可是现在这年头,很少有婚宴使用流动宴席的样式来办了,大多数都得找个高大上的宴会厅,整个主婚人不管高的矮的都得上去整两句,唱些爱情金曲,陆知新就算接了老人家的手艺,也最多在这种小摊位上卖卖或者自己开个小炒店,他还真没可能接住老爷子那一套流动宴席的家底把这活弄好。
田浩峰看陆知新,觉得时势造英雄,赚钱还是得看时代潮流,但在这里能遇见陆知新,正好让他想起一件需要对方的事来,田浩峰自己喝了酒,怕自己把精细事弄差,所以非要了陆知新一个电话,说好陆知新明天一定要接他电话才走。
首战告捷第二天卖到十一点将将把炸好的红薯卖干净,陆知新觉得还好自己有一周财运上涨这个buff傍身,不然可能第二天就要开始亏钱,只是可惜今天外面太冷,买拔丝红薯的多是拿回家吃,食客的认同度只零零碎碎涨了十几个,达成100看起来都有些遥不可及。
第二天,陆知新难得没有去村里的早市,而是在家多休息了一会,这仅仅是睡了一个回笼觉,时间就悄然过了九点,要不是手机一直在响,陆知新估计自己能睡更久。
“你好?”陆知新接到的电话号码没有备注,他想不起来是谁。
“我是田浩峰,小弟你还记得我吧,是这么一回事,你看要是方便的话咱们见个面好好说说。”田浩峰担心电话里说不清,要了陆知新的地址,自己带着一兜子菜到了村里,陆知新给他打开大门迎他进来的时候还很懵,不知道对方到底想让他帮什么忙。
原来陆知新的外公在去世前把自己几道菜的配方卖给了别的厨师,其中一位厨师呢就是田浩峰的师傅,田浩峰从师傅手里接过渔阳鲜的手艺时理应也把这些配方接到手里,但是那几年奇了怪了,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