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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1 / 3)

二十二岁的夏末,作威作福十几年的江弈终于踢到铁板,被人打包踢出c市,江弈这只过街老鼠离开的那天,c市人民普天同庆。

江爹不知道儿子为什么突然离开c市,大半个月后收到消息的时候江弈已经在几百公里外的s市定居了,言说要在s市发展,江爹一开始只道儿子在胡闹,可能是看上s市哪个新鲜的玩具了,他从来管教不了自家儿子,电话里劝了几句,没用,也就只能叮嘱江弈在外收敛一些,安安分分地玩就好,别闹出大事。

江爹家底全在c市,出了c市没那么大能耐,也就是说如果江弈在s市惹了什么麻烦,他也鞭长莫及。

俗话说墙倒众人推,江弈离开c市后,或者说从被周博明踢翻在地的那一刻开始,曾经的狐朋狗友没一个联系他的,生怕哪里惹了周博明不悦。

江弈在市中心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硕大的s市里他举目无亲,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公寓里游荡,陌生的孤独空虚感铺天盖地袭来。

回首过去二十二年,他江弈的生活无比丰富多彩,实在没有什么时候这么挫败而无聊过。

窝在屋里喝了几天闷酒,烂醉如泥,半醒半梦中昏昏沉沉地忆起了又或者梦到了升入高中那年——

他对a校的记忆大多是绿色的,或许是因为a校依山而建,春来满目的绿色,夏天更是郁郁青青。

开学典礼的礼炮刚刚放完,空气里带着火|药味儿,校园广播里校长还在念着长篇大论。他习惯性翘掉开学典礼,插着兜哼着不着调的小曲往小树林去,打算找个僻静的地方睡上一觉。

a校边缘的小树林是教导主任最喜欢拎着棍子去“棒打”抽烟、逃课、早恋的男男女女的地方。

江弈高中三年在学校里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那里度过的,做的事情也不外乎翘课抽烟斗殴泡马子。

找到一块适合睡觉的地方,席地而坐,懒靠到大半个人高的假石上,双手枕到脑后闭目小憩。

微风阵阵,广播里的唠叨很有催眠的功效,很快就进入睡梦。

不知过了多久,背后一片嘈杂。江弈迷迷糊糊睁眼,伸着懒腰从草地上爬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越过半人高的假石,一眼恍然如梦——

格斗动作带出狰狞的劲风,拳脚在空中滞留的残影,就连回身时碎发的拂动,每一个细微处都蕴藏力量。

在淡漠之前,江弈最先看见的,是野性。

套着新生校服的男生倏然弯身,自下捉住从后方呼来的手臂,左脚内扣膝盖一弯直接将人从肩后摔过。

重拳随之砸在外校混子的脑袋上,眼都没有眨一下,又朝后一记肘击让身后的男生抱肚双膝跪地。再急速转身,提膝一脚!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一对五,却是一边倒的局势。

他最后站在横躺的五人中间,脊背笔直,面无表情,眼神淡然,既冷酷又自信。

垂在身侧的拳头上依稀可见血迹,平静的语气与几年后如出一辙,他问:“还来吗。”

那天阳光很好,倾洒在林间,尤其洒在那个人稍显凌乱的黑发上时,竟然让黑发显得奇异的蓬松。

可能是汗水挥发,也可能是专属青春期男生的雄性激素荷尔蒙之类的气息,让他显得足够帅气,也足够吸引眼球——包括江弈的眼球,所以从第一次碰面开始江弈就觉得纪九韶是一个扎眼的存在。

当然,纪九韶本身长的就好,否则不会成为a校最高不可攀的“男神”,a校绝对有那么一大半女生是暗恋或者明恋纪九韶的。

纪少的五官标致帅气,轮廓线条干净凌厉,虽然为人太过冷淡,但完全符合少女们心中“白马王子”的标准。

比起异性更加关注的外表,让身为同性的江弈有些在意的还是他所展示出的力量以及那句面瘫装逼、刁气十足的“还来吗”。

面对纪九韶的问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屈服,因为那些曾经没有屈服的人都尝试过挑战纪九韶,结局并不美好,好在纪少从来不是穷追不舍的人,崴管人心里怎么想——卧薪尝胆也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好,都无所谓,行动上服了软也过了。

地上的五个人也服了,忙不迭摇头,哀嚎的同时不停认错,“不、不来了不来了……不敢了不敢了……”

还有人从嘴里吐出一口血,里面不知混了几颗碎牙。

得到答复,纪九韶脱下蹭了血的校服提在手里,转身没入斑驳的林荫,路过垃圾桶时将校服塞了进去,身上的白衬衫整洁干净。

江弈扫了一眼折在草地上抱腿捂口哭爹喊娘血横流的五个人,当下“爱才”之心大盛,脑袋还没细想脚就已经自动跟了上去。

江弈最后在洗手间挡住了他的去路,傲慢地扬起下颚:“喂,小子,我看你有两下子,来跟我混啊?”

……

江弈不喜欢他现在所在的公寓,隔音效果太好,除了客厅里故意开到最大的电视声,没有其他任何生物的响动,这让他非常难受。

他不喜欢一个人,他从小喜欢热闹,人越多越好,声音越震耳越好,于是江弈重新扎进夜场,左拥右抱,男女皆收,很快又笼络到一干酒肉朋友。

江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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