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给她打过两次电话的安警官,居然就是汉服女鬼骗她上国贸四楼时遇到的科学驱鬼道士……发现这个“真相”,季思情就知道自己那点儿小秘密估计瞒不住了。
不过这并不是季思情担心的点……要不是担心跟警察叔叔没法解释,当初在大龙潭露营基地那撞到兽脸怪物的时候她老早就报警了。
此刻,让季思情心里面最忐忑、最紧张的是——她发觉那汉服女鬼很可能不是只坑了她一回。
安警官第一次打电话给她的时候,询问的可是东明大厦跑腿时的事儿——也就是她第一回遇到那汉服女鬼的时候!
一想到自己居然两次搅合到这种涉及人命的大事里面去,季思情简直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我不是故意的。”摘下头盔放好,坐得端端正正的季思情沉痛地主动交代,“那个安警官……安姐,我,我跟那个汉服女鬼不是一伙的,真的,我遇到她的时候她都是很普通、很平常的样子,好好儿的挨着地面走路,又带着孩子,我、我根本没发现她不是人……”
安姐不动声色地把目光从搁在一旁的头盔上收回,微笑着朝季思情点点头,温和地道:“不要紧张,季小姐,我们这趟请你来呢,只是想了解一下情况,能把十八号当天你误入国贸四层的经过跟我们讲一讲吗?”
“误入”这个词儿落到耳中,季思情顿时对面前这位和蔼亲切的安警官产生了强烈的感激之情——这位警察叔叔……不对,警察大姐,能理解她是被女鬼骗了的苦衷、没把她当成嫌疑犯啊!
“是这样的,那天我接了个代买宠物用品的活……”
接下来,季思情便老实地把她在国贸一楼被汉服女鬼缠上,误打误撞跑到四楼的过程给两位“民警”交代了个一清二楚。
“女鬼曾经要求你杀死潮玩店内的男子?”
“诶,我觉得她肯定有病,就打算跑掉的嘛,然后你们和那个小哥就来了……”
“‘怨气化僵,赤地千里’,是女鬼的原话?”
“是啊,当时你们不都在吗?她喊得可大声了,跟复读机一样的不停叨叨不杀那男的所有人都要死……”
安姐和老魏对视一眼。
关掉录音笔,安姐郑重地道:“季小姐,请你一定如实交代,在女尸异化,我们三人晕过去后,你做了什么?”
季思情晓得她在这事儿里最容易惹上官司的就是这个关键点了,咽了口唾沫,艰难地道:“我、那个……我看见那具僵尸一黑化,你们就都躺下去了,就觉得,这个时候要是还不听女鬼的劝……没准儿真要出大事。”
“所以我就把店里面那个男的扛了出来,丢给了僵尸。”
“然后僵尸的毛就掉了,脸也恢复成了人样……那男的也没气儿了。”
安姐和老魏再次对视一眼。
这个结果……其实他们在约见季思情前已经有结论了。
龙辉的尸检报告上没有外伤,死于脱水和营养不良导致的多器官衰竭——通俗来说,就是饿渴至死。
季思情见自己老实交代后两位民警都不吭声了,一张长期风吹日晒的小脸刷白刷白的,可怜巴巴地道:“我、那个,我是不是惹上事了?我要吃官司吗?”
安姐刻意停顿了下,到季思情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才安抚道:“别紧张,季小姐,你是为了中止正在发生的危险状况下采取的行动措施,符合紧急避险原则,依据正国法律,当不应追究法律责任。”【纯属虚构,切勿较真】
在季思情重新升起希望的目光中,安姐给她解释了一下什么叫紧急避险原则。
简单来说,主观目的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于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面临生命危险)、且别无他选的紧急情况中,正国公民可以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行为,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
应用到本次事件中就是,为了避免当时在场的四人(包括季思情本人在内)生命权益不受侵害,季思情的举措是不当被追究的。
解释了正国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的紧急避险原则,安姐又面色一板,严肃地警告道:“……虽然适用于紧急避险原则,但这事儿较真起来还是有不少细节问题的。在下一次遭遇同样的危险情况时,希望季小姐能更加谨慎地斟酌考虑后果。”
“好的、好的。”季思情压根没杠什么她当时不行动起来安姐等人老早挂了这种话,一点儿抗拒没有地全盘接收。
老魏都有点儿看不下去这老实孩子被欺负了,默默给安姐递了个眼神儿。
给了季思情一棒子又喂了个枣、又给了一棒子的安姐,神色自若地继续给面前这小孩喂枣,脸上的笑容特别亲近自然:“从职责上说,我必须要警告你谨慎行事,不能将人命当成儿戏。不过从个人立场上来说,我和我的两个同事都特别感激你,季小姐,要不是你不畏危险、热心帮忙,我们这会儿可都没法坐在这里跟你说话了。”
“嘿嘿……”季思情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脸颊,“我、我就是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
“季小姐,能跟我说说你看到的那个女鬼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