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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饴糖(1 / 3)

“那一场落羽, 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美丽的画面。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儿时的记忆都渐渐褪了色,那些鸟儿羽毛的色彩, 想起来仍旧那么鲜艳。”掌柜深深感叹。

“确实是个美好的故事。”龙笙淡淡道,“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

凤箫一言不发,手紧攥成拳,将膝上的衣裳抓出褶皱。

他已经预料到了之后会发生什么。现在的故事有多可爱, 后面就有多可恨。

掌柜摇头叹息:“人心不足, 欲壑难填, 都是贪念作祟。”

之后的故事,就是从美好的童话,转变为血淋淋的现实。

落羽镇交出一百件羽衣,国主龙颜大悦, 大力封赏了献上羽衣的李家和杜家,还亲自将他们的制衣坊赐名为登仙楼。因为能让人羽化登仙的羽衣,就是从这里制作出来的。

有了国主赐名, 登仙楼更加名声大噪,雪花般的订单从全国各处城池飞来,堆积起来的高昂数字令两家人昏了头, 迷了眼。

谁能拒绝这么多的金银?拒绝那些有头有脸的高门贵族?

他们早已赚得盆满钵满, 一辈子都享不尽荣华富贵。可人是永远不会满足的。起初只是想不饿死,吃饱饭后,就想着赚大钱吃山珍海味, 赚了大钱,又想赚更多的钱品尝琼浆玉液。即使成了国王, 后宫里已拥有凡间最美丽的女子, 也还是惦记着天上的仙女。

人的欲望是一个无底洞, 他们没有守住底线,坠入了深渊。

接的订单一多,羽毛又不够用了。鸟儿们赠予的羽毛早在完成王室订单时就用完,它们自然脱落羽毛的速度,完全不及登仙楼消耗羽毛的速度。

人们没有耐心再等到下一个换羽的季节。他们以食物做交换,请求鸟儿再赠予一些羽毛。

善良的鸟儿们便又啄下自己几根羽毛,它们的身上出现了细小的伤口。

人们得到羽毛,可是数量还远远不够。

他们拿出更多的食物,希望同鸟儿交换更多的羽毛。

鸟儿们拔下的羽毛越来越多,身上的伤口也越来越深。直到无论人们怎么拿食物诱哄,都没有鸟儿肯飞出来吃他们的东西了。

鸟类若是失去太多羽毛,不能御寒,不能飞行,那就与死亡无异。这已经不再是一场等价交换。

鸟儿不再啄下鸟羽。

人类开始撕下人皮。

……

利欲熏心的人们不再伪装。不愿给羽毛?那就直接捕杀,拔去一身的毛,全都做成衣裳。

这一捕就是二十年,将全镇鸟类赶尽杀绝。

知足常乐,心满意足。然而人心不满,永不知足。杜常乐和李意足早已忘记初心,人到中年脑满肠肥的他们,已不再记得年轻时他们曾视鸟儿为朋友。

把鸟当朋友?开什么玩笑。在他们眼里,那只是一件羽衣,无数银两。

李家和杜家的富贵看得不少人眼热嫉妒。很多人不愿再为两家办事,想要效仿他们,自己制作羽衣卖钱。但那时登仙楼的招牌已经做大,是国主都认证过的仙衣。如果不是登仙楼出品,哪怕是同一只鸟身上的鸟羽做了两件羽衣,没有登仙楼标识的那件都会被称为赝品,卖不出好价钱。

众人无法,只得继续为李杜两家办事。

羽衣产业为两家带来数不尽的财富,给捕鸟人开的收购价也十分大方——反正对李家杜家都是九牛一毛。那时候,整座落羽镇已经没有人养蚕织布,捕鸟所挣的钱远胜过其他行当,大家一窝蜂地都去捕鸟。

孔雀翅膀美丽,做成的孔雀裘尤其名贵,它们身子笨重飞不高,最容易捕捉。所以孔雀最先被杀光。

白鹤羽毛能制鹤氅,看起来仙风道骨,最有仙人之风,在贵族间很受欢迎。于是塘中仙鹤被一网打尽。

红鹳毛色艳丽,如烈火灼灼,做成的红裙最受千金小姐喜爱,是一定不能放过的……

长达二十年捕杀,当真是雁过拔毛,片羽不留,落羽镇的鸟类濒临灭绝。

杜常乐和李意足也都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杜常乐膝下一子,李意足也生了一个女儿,两家就定下婚约,结为儿女亲家。

女儿出嫁,李意足想为女儿准备一份最珍贵的嫁妆,就问女儿想要什么。李家泼天富贵,李小姐对金银俗物已无半分兴趣,只想要一份独一无二。普通羽衣她从小穿到大,就提出要一件百鸟朝凤嫁衣,需要一百种鸟类的一身羽毛制成,要耗费的人力物力远非普通羽衣可比,要是制成,全天下也仅此一件,绝无同款。

这件嫁衣,彻底让落羽镇的鸟儿绝了种。

当然,李小姐索要百鸟朝凤嫁衣一事,掌柜并不知情,他只知道这两家要成婚了。这一段是龙笙凤箫根据王大给的信息自行脑补的。

……

“李杜两家成婚那日,整个落羽镇敲锣打鼓,热闹得很。”掌柜眯着眼,“可我总觉得冷清,少了点什么。后来才想起,是少了喜鹊叫。我幼时镇上谁家成婚,总有一群喜鹊绕着花轿叫唤。可不知什么时候起,落羽镇别说喜鹊,一只鸟都看不到啦。也不是一只鸟都没有……那只吃人眼睛的妖怪鸟,就是在大婚那日出现,从此在落羽镇,一待就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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