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昌大哥,走一个!”
丐帮大殿,人声鼎沸,好酒好肉开了十几桌,不时有帮众穿梭其中,送上新做好的菜肴。
昌明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眼看赖正平,越看越觉得,对他的胃口。
“赖兄弟,说实话,我是越来越喜欢这昌兰镇了,若是将来我昌明杰告老还乡,定要到你这丐帮,讨口饭吃!”
赖正平双眼充血,小杯喝了不过瘾,又唤帮众端来大碗,满满斟上两碗,一碗递给昌明杰,一碗端于手中。
“昌大哥,你说的虽是笑话,我小赖子却当真,若你告老还乡,我小赖子便陪你在这昌兰镇养老!保你过得,比神仙快活!”
昌明杰二话不说,接过大碗,一口饮尽,随即,虎掌往赖正平肩头猛的一拍,啪啪有声。
“赖兄弟,就冲你这话,我昌明杰,将来一定来昌兰镇!”
“到时候,再把我这些兄弟都带过来,你小赖子养也得养,不养,也得养!”
赖正平哈哈大笑,直接跳上酒桌,大吼一声:“给兄弟们都换上大碗!满上好酒!”
话音刚落,便是十余名帮众鱼贯而入,撤去小杯,换上大碗,满上好酒。
“来!兄弟们!今天我赖正平口出狂言,但凡今后有兄弟告老还乡,便来我昌兰镇,好酒管够,好肉...管饱!”
“干!”
顿时,十几桌将士,个个起身,酒碗高举,齐声大喝:“干!”
言罢,仰头,碗空!
好男儿为何喜酒?
无他,酒,能助兴!
赖正平一时兴起,手中大碗一摔,站于桌上,又是一吼:“大碗不过瘾,给老子...上坛子!”
“哗!”
又是十余名帮众鱼贯而入,个个手上,拎着两坛好酒。
只是,酒未摆上,却听得,一声急呼,由远而近。
“不好啦!将军!”
昌明杰虎躯一震,立刻起身,抬眼看去,却见一名士兵,满身血污,踉踉跄跄,狂奔而来。
不好!
“哗”的一声,十几桌将士齐齐起身,因为,来人正是,留守在灵虎城的守城将士。
灵虎城,有变!
果然,那名士兵刚进大殿,便扑通一声,单膝跪地:“禀将军,宁古城失守,白颖王朝大军已将灵虎城团团围住,还请将军速速回营,主持大局!”
什么?灵虎城被围?
这个消息,实在震惊,昌明杰还未出言询问,却见那名士兵已经身子一歪,栽倒在地。
再一看才发现,满身血污,尽出自,这名战士身上的一道道伤口。
赖正平当即大叫:“快请麻堂主过来!”
不过片刻,麻明轩已到大殿,不愧御医出身,三针下去,战士便悠悠醒转。
在场众人纷纷面露喜色,麻明轩却是长叹一声,转头看向昌明杰。
“昌将军,有什么要问的,还请抓紧,这位兄弟伤势太重,麻某只能强行施针,激发他最后一丝力气,请恕麻某,无力回天!”
言罢,站于一旁,将位置,留给昌明杰。
昌明杰心中悲伤,却也知事情紧迫,只能强忍悲痛,赶紧打听,灵虎城军情。
战士断断续续的讲述中,一干人等,尽皆知晓灵虎城情况,待到讲述完毕,战士也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在场众人来不及悲伤,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没想到,灵虎城的军情,如此危急。
白颖王朝此次来犯的军队,本不过数万,宁古城凭借城墙之固,坚守不下,是以,对此番战事,大家都未放在心上。
却不料昨夜,白颖王朝军队激增至二十万,一夜之间,宁古城失守,满城尽戮,连个报信的人,都未曾逃出。
趁此机会,白颖王朝二十万大军,当夜挥师,直指灵虎城。
还好昌明杰治军有方,日夜枕戈待旦,及时发现白颖王朝大军来袭,赶紧关闭城门,这才依靠城墙,暂时挡住了白颖王朝的第一次突袭。
突袭失败之后,二十万大军,便将灵虎城团团围住。
眼下的灵虎城,群龙无首。
府台茹同和在昌兰镇督造学堂,昌明杰也押送材料去了昌兰镇,副将这才赶紧派了百余名战士,冲出重围,到昌兰镇报信。
形势危急!
昌明杰赶紧派人叫来茹同和,来不及多加商议,便要立刻出发,回灵虎城。
赖正平却忧心忡忡,百余名战士从灵虎城杀出来,最后只有一人侥幸逃脱。
眼下,白颖王朝大军势必在灵虎城与昌兰镇之间加强防守,以防再有人突围,或是有援军增援。
昌明杰带出来的将士也不过百余人,若想突围冲进灵虎城,怕是死光了,都未必能摸到灵虎城的城门。
当下,伸手一拦:“昌大哥且慢,以你这不过百人的兵力,冲击二十万大军,无异以卵击石,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昌明杰又何尝不知,只是,别无他法。
向丐帮求助?
他不是没想过,可战场上,那都是生死立见,赖正平不开口,他不会提。
自己战士的命是命,丐帮兄弟的命,也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