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原形都是什么东西,可能是蛆虫,可能是腐肉,,总归都是修行者,几顿不吃也饿不死。
饭后,黑四提他们准备去找林祐他们询问情况,林祐是灵能局派来的灵体期高人,昨晚上黑四提他们都守在原地不敢轻易走动,但那些灵体期的修行者绝对不可能坐以待毙。
夜晚是最危险的时刻,也是最能探寻到真相的时刻。
同样是出自灵能局的灵能者,在幻界里,大家本能地信服林祐他们这些前辈的安排。
不过就在出发前,宋辰提出了想要单独行动的想法。
“黑哥你知道的,我有保命的办法。”
对上宋辰坚定的目光,黑四提想要劝说的话收了回去。
对方能在半步血衣手下撑这么久,说他没有什么本事,谁都不信,黑四提觉得,应该是宋辰那个不靠谱的长辈教了他一些特殊的手段。
但这个幻界显然比宋辰之前面对的那个半步血衣更可怕,对付半步血衣有用的手段,未必能对付那个隐藏着的血衣厉鬼。
可宋辰的态度很坚持,黑四提只能让步。
想了想,黑四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瓷瓶。
“拿着,或许有用。”
家里批发的黑狗血,他来之前,他爸和他爷爷给了他很多。
宋辰也不和他客气,接过那瓶千年黑狗妖血放进口袋里,然后和大部队分开,径直往后山走去。
刚刚在小洋房吃早饭的时候,他从三姑六婆的八卦中,听到了文桃儿的名字。
比如三公家死去的那个儿子喜欢文桃儿,可文家穷,文桃儿连九年义务教育都没念完,小学三年级后就在家里帮忙干活,这样的姑娘,有钱的三公家根本就看不上。
八婆们凑在一起嬉笑嘲讽文家那个闺女,少了一步冲天的机会,因为三公家的儿子死了。
“死了才好,活着的时候看不上,没准现在三公愿意给她这个机会了呢。”
当时有一个婆娘,意味深长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宋辰想到了一个封建腐朽的习俗——冥婚。
文桃儿,或许真的是整个故事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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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昨晚上因为父母的谈话不愉快,早上又闹了一场,可吃完早饭,文桃儿还是乖乖出现在了后山,捡柴火,割猪草,瘦小的肩膀上扛了高高一摞,深秋的季节,双脚一浅一深踩在泥里,额头已然布满了薄汗。
等将柴火搬回家,将猪草收拾好喂完家禽家畜,她还得去地里帮忙,一整天下来,几乎没有什么闲暇的时间。
不仅文桃儿这样,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女孩儿,几乎都是这么长大的。
文家穷,加上文姓在村里是小姓,平日里挨欺负也没人管,这也因此养成了一家人唯唯诺诺的性格。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日子都这么艰难了,为什么不离开程家村,去外面打工。
可这样的日子,文家父母已经过了大半辈子了,他们怯懦惯了,根本不会想着改变,对他们来说,山下未知的世界,可能比现在生活的这个村子还要恐怖。
从小到大,他们将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自己的孩子,教他们忍,教他们学会吃苦耐劳,于是孩子又成了另一个他们。
在文桃儿的心中,固然也向往外头没见过的世界,可她依然单纯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其实很正常,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身边同龄的女孩,都没念过什么书,她自己也只念了三年书,因为山里的小学学生太少撤教学点了,所有孩子只能去山下的小学念书。
文家只有一辆自行车,山路崎岖,下山一趟起码要四五个小时,家里人不可能来回送她上下学,可要是靠双脚走路上下山,恐怕一整天都耗在走路上了。
于是文桃儿连小学文凭都没有,就停止了学业。
她有些难过,但认命,因为所有人都告诉她,女孩子念再多的书也没有用,她们只要会干活,长得漂亮,将来嫁一个能干的男人就行了。
家里的二手彩电能接收到几个频道,偶尔看到电视里打扮的光鲜亮丽,聪明又大方的女孩儿,文桃儿也会羡慕,可爸妈说的对,这就是命,人家出生在富裕的家庭里,就注定成为比她优秀的人。
后来文桃儿的弟弟也到了念书的年纪,父母咬了咬牙,卖掉了家里一头猪,然后花钱让弟弟念了可以住宿的学校,每个礼拜,她爸都会骑着自行车下山接儿子回家,到了第二个礼拜的礼拜一一大早又送儿子去念书,每次弟弟考了一个好成绩,就是全家人最开心的日子。
文桃儿也不觉得爸妈那么做有什么不对,村子里大家的日子都是这么过的,女儿就是不如儿子重要。
她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要孝敬父母,友爱弟弟,她要知足常乐,做一个好女儿,将来再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直到昨天晚上,父母和她说了那样的话后,她忽然升起了一丝不甘。
爸妈和她说,三叔家看上她了,想要让她和光宗结冥婚。
文桃儿知道程光宗喜欢她,虽然他不常住在山里,可寒暑假总要回来一趟,祭拜爷爷奶奶,见一见老家的亲戚,每当那时候,他总会来找她,带着他从城里买的漂亮发夹,一些她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