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县尉连忙询问。
“倾巢而出,总数不下三百人,还有不少骑马的土匪,速度很快,就在我身后不远。”哨骑指着身后的方向,那里烟尘四起像是有大队人马出动。
“你确定没有看错?”县尉震惊地上前抓住哨骑的肩膀质问。
“属下看的一清二楚,至少三百人,连守寨门的人都少了好几个。”
“这次估计我们惹了大祸了。”沈戎依旧那副优哉游哉的模样。
“这不就是在意料之中?出来的人越多,县尉大人短时间拿下山寨的可能就越大,我等身家性命全在县尉大人手中,还望大人早做定夺。”
金锋却并不在意,他们虽然人手占劣势,但是打仗可不是全靠人数就能决定成败的游戏。
“你这个疯子,若是我们在这里败了,县城剩下的军队根本挡不住这群刽子手,到时候生灵涂炭,你就是第一大罪人。”
县尉握剑的手都在微微颤抖,指着金锋怒从心头起。
以往几次剿贼失败,他不是没经历过,山上土匪早已成了气候,身上的装备不会比东留县守军的装备差,而且个个狠辣。
“一将功成万骨枯,为将者要往上爬,势必要踏着累累白骨,不
光是敌人的……”金锋意味深重地望了这个县尉。
在来的路上,沈戎给他好好讲了这个县尉的背景。
原名周方,出身底层,是个连背景都没有的小人物,书读过,但也不多,最大的目标就是升官,也就是做个大将军。
为人嘛算是质朴,没什么心眼,身手不错,早些年沈戎就邀请过加入沈家。
后来凭借着军功逐步攀升,如今年近四旬,才勉强当了个县尉。
“我不需要你来教训我,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你能不能顶得住?”
周方恶狠狠地盯着金锋,正是他的计谋,才导致了面前这个局面。
“你的兵不听我的也没用。”金锋摊开手,缓缓摇了摇头。
周方咬紧牙,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将身上这副盔甲卸下:
“你穿上这套盔甲,你冲到哪里,他们就会冲到哪里?”
“那你呢?”金锋反问道。
“我有自己的亲兵,再加上沈大少爷的家丁,拿下一个空虚的营寨够了。”
周方翻身上马,将自己常用的那根雁翎枪插进土里。
金锋叫住了他:“带沈公子一起去,这里不安全,山寨里剩下的老弱妇孺可以先让沈公子代为安置,你不能在那里待很久,
半个时辰之内,必须赶回。”
沈戎一愣,连连拒绝:
“不,去欺负那些妇孺算什么本事,我在这儿看着就成。”
周方未作思考,便直接将沈戎抓起,扔到身后,带着身边的亲信疾驰而去。
金锋望着远处渐渐远离的队伍,不紧不慢地穿着身上的铠甲。
说实在的,他还是第一次穿这么繁琐的衣物,就算有罗定在旁辅助,才勉强穿戴好,有些不太合身,很重,让他感觉回到了以往身上带着沙袋习武的时候。
“大人,土匪援军到了。”身后奔跑来的官兵连忙说道。
“那就打。”金锋从地上拔起那雁翎枪,随手挥舞了一番。
果真是县尉用的武器,和那些官兵用的制式兵器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跟我打完这一场,之后不管是当兵,还是继续跟着我干,我都不会阻拦。”
金锋转身对着身旁的罗定说道。
他们两人之间,其实金锋欠罗定的人情还多一点。
一次深夜来救,又一次发现谢光的阴谋,这两次往大了说都是救命之恩。
而金锋迄今为止所付出的只是一点钱而已。
若是罗定有更好的道路可以走,他不会强留此人在身边。
“大丈夫,
学得一身武艺,能为百姓做些事足矣,在下没周县尉那般雄心。”
罗定也是笑着回应,表明了自己留下的决心。
“走!”金锋大笑几声,带人踏入战场。
身后这些都是周方选出的人,都是官兵中的好手,手持着刀盾,犹如鹤翼阵一般从身后展开。
望着战场的形势,冲上来的土匪前锋明显没有恋战的意思,一触即退,拉扯着官军的阵型,顿时让本就不怎么严密的阵型变成一片散沙。
土匪的进攻总体看上去毫无章法,但每个人却又像老油子一样,在官兵的夹攻中也能从容脱身。
这群土匪早在不断地和官兵的斗争中,摸出来对付官兵的手段。
“不能等下去了,先把前锋吃掉。”金锋身先士卒地提着雁翎枪冲了过去。
突入人群仿佛一只冲进羊群的狼,雁翎枪在他手中完全没发挥出枪的作用,而是完全当成是烧火棍在使,饶是如此,也很难有敌人靠近。
前锋三十人,瞬间被麾下斩首,士卒望着金锋身上那铠甲,瞬间信服了许多。
“弓兵占据两侧高地,盾兵与长枪兵交叉站立,土匪大部要来了。”
金锋这时候的命令才有人听,按照他的布置,连这
小战场都没有清扫,将士便在各自小队长的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