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劲在美国是举办过演唱会的。
他1992年的时候便到美国举办过巡演。
不过那时候,他的歌迷多是美籍华人。
那几场演唱会人数虽然也挺多,但在北美并没有引起关注。
而这次的巡演不同。
《我不是僵尸》与《我与你》的大卖,让何劲这个名字在北美名声大噪。
虽然因为嫉妒的原因,他受到了不少北美歌手的排挤,但在歌迷层次,他无疑做到了大受欢迎的程度。
对于歌迷而言,他们不像歌手那样与何劲会有利益冲突。
因此,什么亚洲人等说法在他们这里并不可取。
当然,人无完人,越红,黑粉自然也就越多。
何劲也一样。
在他歌曲大卖之际,也少不了有黑粉上下跳窜。
不过,纸媒时代的好处在这时候的好处就提现出来了。。
若现在是后世那种网络时代,那何劲在各种网络网站上肯定少不了被人喷。
而现在,没有网站等平台供黑粉喷,因此自然看不出有多少人不喜欢何劲。
黑粉与粉丝不同,这就是一群喷子而已。
若是在网络时代,有方便的网络平台供他们操作,登录平台就能喷了。
而在现在,他们若要喷何劲,只能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特意跑到何劲的活动现场。
但显然,让黑粉像粉丝一样特意为了喷而跑到一个地方来喷他,那显然就不太现实了。
倒是有些闲着没事干的家伙,他们会写信到宝丽金美国分公司。
就如现在。
临近演唱会开始之际,宝丽金给何劲抱来了一些粉丝的信。
“何劲,你个黄皮猴子,滚粗美国!”
拿起来的第一封信,拆开就是这么个内容。
何劲眼皮都不抖一下,随手直接把它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麻烦贵公司下次给我拿信件过来的时候,挑选一下,骂人的一略人扔垃圾桶。”
“好的,好的!”
宝丽金工作人员瞄了一眼垃圾桶里的信,暗骂挑选信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居然把黑粉的信送来了。
这些信宝丽金是挑选过的,因此接下来何劲并没有再看到黑他的信件。
“杰米何,我好喜欢你,我晚上要看着你的信才能睡着……我……”——爱丽丝
“请问杰米何……,”——顿尔
“能收到我的信?不会没回信吧?”——奥灵
……
看了几封,何劲就没兴趣了,内容全是乱七化,有句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应该说的就是咱们。”
mj笑道。
“这话没毛病!”
何劲笑道。
随后给mj介绍成龙。
“我知道,杰克陈,我非常喜欢你的电影!
你是除了李小龙先生外,我最喜欢的动作演员。”
mj与成龙握手时说道。
“谢谢,这是我的荣幸!”
成龙被mj一夸,脸上不自觉的露出高兴的笑容。
这个时期,成龙在北美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他的每一部电影,几乎都会在北美发行。
特别是在录影带市场,他的片子很受欢迎。
在后世,为什么李连杰在北美的影响力不如成龙。
很大一方面就是成龙在很早就开始在北美有名气了。
娱乐圈的名气这东西,除非是像一炮而红,不然大多数人能红,都是靠一部部作品积累起来的。
相比一炮而红的名气,类似成龙这般靠慢慢积累而来的名气要更加稳固。
除非红了以后能保持好作品的输出。
不然没有地基的楼盘是很容易垮的。
也正是之前几年的积累,成龙才会在《红番区》以后彻底晋身好莱坞一线。
几人就休息室聊了一会,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演唱会开始的时间到了。
版吻别,也是这个乐团所演唱。
这个乐团改编的歌曲,曲子几乎不会有太大变化,只是歌词有所改变。
不过,虽然歌词有所改变,但这首歌的意境却是改变不大。
就如他们改编的《传奇》与原版一样,都是描述男女分手转身离开的那种情绪。
《传奇》的国语版已经被何劲抄了,这首英文版的传奇,何劲自然也不会放过。
因此,趁着这次演唱会,何劲便将它放了出来。
另外,何劲已经打算,等《速度与激情》的北美版权卖出去后,他会用这首歌替换掉中文版的《传奇》。
现在,提前开始演唱这首歌,就当是给北美版的《速度与激情》宣传了。
“这是新歌?”
“OMG,我就说杰米何绝对是最伟大的创作人,他的歌都这么好听!”
“不错,我去听过他的其他语种歌曲,虽然语言不通,但都贼好听!”
当听到何劲演唱的是首新歌以后,台下的粉丝们顿时议论了起来。
与亚洲的演唱会场地多几乎都准备了座位不同,欧美这边的很多大牌开演唱会从来都不会准备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