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有点道理的。
自古以来,火都是神圣的,大众记忆中,火,便代表了火神。
故等闲没人把火挂嘴边,火场更是不能说火,要说走水。
也因此,若是有人无缘无故被火烧死了,大可以认为是罪大恶极,触怒了火神爷。
可问题就在于,谁知道这火到底怎么来的,万一,就是人放的呢?
我貌似也没说这火不是人放的吧?
一念及此,李二心里越发郁闷,幽幽道:“那如果这火是你陈大哥放的呢?”
“不可能。”长乐想都不想,便予以否认。
李二嘴角抽了抽:“为什么,那厮看上去就那么像是好人?”
“那也不是坏人啊!”长乐言之凿凿,却也有点脸红。
印象中,她从未如此跟父亲说过话,尤其,还是因为一个男人。
这时长孙皇后笑道:“还是说说到底什么情况吧,说实话,妾身也不信无缘无故陈伯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还是很维护的。
言下之意,即便真就是点了,那也不是无缘无故,而是,有缘有故。
换句话说,还是那俩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便是这话,李二都气笑了:“你,你们……算了,我懒得跟你们说!”
还真给气到了。
说完,筷子一搁,侧过脸去,不说话,却也不走。
见状,长乐无奈,只得盛了碗汤起身走过去:“好了爹,女儿错了,女儿错了还不成?不生气,喝碗热汤,嗯?”
李二瞅了一眼,又瞅了一眼,终究还是没舍得说重话,只瘪嘴道:“这会倒知道错了,那早干嘛去了?”
说着,便把汤端了起来,不多久,又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和盘托出。
听完,长孙皇后好笑:“既然是误会,走水亦是偶然,非陈伯本意,二郎又何故大发雷霆?
莫非,又跟去岁一样,是失了样会讨人开心的的好玩意?”
说的是去年的事。
去年春日,番邦异域进贡来一只鹞子,品种极为珍稀,李二很喜欢,经常带着玩。
结果有一次,偶遇魏徵,为免被这货唠叨,李二便把鹞子藏入袖中。
原本以为那老货很快就会走的,结果屁事特别多,都屡次三番提醒了,还叨逼叨叨个没完。
然后,鹞子就被活生生捂死了。
气得他回来就破口大骂,扬言要砍了那土农民,田舍儿。
此事长乐也是知道的,闻言亦忍不住窃笑。
李二略有些尴尬。
虽然,事实的确就是这样,可是,那也不能都怪他啊!
皇帝也是人。
皇帝也喜欢听好话的。
可朝中那帮人,一个魏徵,三天不怼他浑身不自在,剩下的,演技浮夸,说句好听的要命一样,他能怎么办?
你们都不说人话,还不许我养一条,闲着没事的时候逗一逗么?
现在好,一把火,直接烧没了,真是,跟魏徵那老货有得一拼……
当然,这些心里想想就好,断然是不能承认的。
是故叹了口气,说道:“非是为夫愿意大发雷霆,实在是,此事发生得,不是时候啊!
你们有所不知,这犬上三田耜,乃是倭国遣唐使节团团长,很快就要完成出使任务,率使节团回国,日子都定好了,就在八月。
重点是,都说好了,届时我大唐会派官员带册书随行,对倭国天皇进行册封。
可眼下,一把火,直接人没了,你们说,这叫什么事嘛?”
吧啦吧啦说了一堆。
意思就一个,那就是,我发火,生气,那都是有正当理由的,才不是因为少了一个溜须拍马的阿猫阿狗。
我也没那么肤浅!
听完,长乐心里好笑,却也没说破,只道:“那要怎么办嘛,事情都已经这样了啊!”
“是啊,事情都已经这样了呢!”
“来人,传朕旨意,倭人不尊教化,散漫成性,着鸿胪寺,国子监,严加约束,不服者,即日驱逐!
另,枟阳县伯陈远,无辜遭倭人欺凌冲撞,赐黄金十两,绢百匹,以示慰藉,主者施行!”
“……”
……
有点魔幻。
整个事件,分明那犬上三田耜和河野翔大才是受害者,结果到头来,反而是倭人不尊教化,散漫成性,要严加约束。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边,作为始作俑者,枟阳伯陈远,非但连个象征性的惩罚都没有,反而,还得了嘉奖。
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果,一帮老油条谁都没觉得意外。
便连长孙冲本人,因为父亲长孙无忌分析点拨过,亦觉得理所当然。
原因很简单,这已经不是单纯对与错的问题。
这种事情,单纯的对错也没有意义。
李二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归根结底,不是因为多么宠爱陈远,而是因为,他有他必须要维护的东西。
也因此,不管到底谁对谁错,结果,只能是倭人错。
同理,不论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这件事最终的受害者,只能是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