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美带着孩子们往里走,正屋那伙人往外走,不可避免地走了个照面。
看着那张和记忆中完全重合的脸,林向美心里直膈应。
本不想理,可林爱琴却热情地打了个招呼:“向美,你们出去了?”
“嗯。”林向美脚下没停,敷衍应了一声。几个小的快步跟上。
“呸,臭德性!”“死丫头,眼瞎啊!”……
正屋一伙人对林向美姐弟视而不见的态度相当不满,恶语相向。
林爱琴皱眉劝道:“妈,大嫂,二嫂,你们别说了,兴许向美是心情不好。”
林老大媳妇一听自家闺女不高兴了,忙给自己儿媳妇使眼色,示意她们闭嘴。
一伙人走到院门口,林爱琴身边的男人推上自行车,笑着说:“爱琴,那我走了啊。”
林爱琴上前帮他扯了扯棉袄,语气亲昵:“红兵,回去骑慢点儿,开学的时候我再来接你。”
林老大媳妇带着几个儿媳妇也都热情寒暄着。姜红兵应酬了几句,骑上车子走了。
一行人等他走远,这才往回走。一转身,林爱琴就变了脸色,看着两个嫂子语气不善:“以后红兵在的时候,你们说话能不能有点儿素质。”
说完又冲林老大媳妇发脾气:“妈还有你,别总往地上吐唾沫,回头红兵指不定得怎么笑话我!人家城里人,讲究着呢!”
林老大媳妇一向是个女儿奴,如今她闺女有本事,又找了县革委会副主任的儿子当对象,心里更是高兴得不行。
挨了呲哒也不生气,连忙笑着赔不是:“妈以后注意,一定注意。”
林爱琴的两个嫂子被小姑子当面骂没素质,心里不满,可护犊子的婆婆在,也不敢表露出来,相视撇撇嘴,无声的呸了一声。
“妈,你们先回屋吧,我去看看向美。”林爱琴走向东仓房。
林向美回了屋,把剩下的棉花拿出来,让林向光先把棉袄脱了,给他把接上的那一截填上棉花。
林向光穿着军大衣,坐在炉子边,一边烧火一边教两个小的认字。
外屋门响,没一会儿,林爱琴走了进来,先是走到炉子边,笑着问:“向光,看书呢?”
林向光嗯了一声,拍了下望星的头:“接着念。”
刚才一进门,姐姐就说了,以后离这个林爱琴远点儿。
虽然他不太理解姐姐对堂姐突然之间厌恶得不行的态度,但姐姐说的肯定有她的道理,他们听着就是了。
见几个小的都不理她,林爱琴有些尴尬地站了一会,才坐在了炕边上:“向美,忙啥呢。”
林向美盘腿坐在炕上,正往棉袄里铺着棉花,头都不抬:“没长眼睛?”
以前的“林向美”,说话从来都是温声细语,这冷不丁地张嘴就怼,把林爱琴噎得脸通红,半天没接上话。
林向美眼皮微抬,看了林爱琴一眼,在心里冷笑。
林爱琴,这本书里的女主,和“林向美”被刻意安排的悲惨命运截然不同,她的人设是一个团宠落魄真千金。
爹妈护着,哥哥们宠着,还靠着一张漂亮的脸和主角光环,攀上了县革委会副主任的儿子,借着他,意外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可谓一生顺遂。
而在她原来那个世界里,林爱琴,则是她爸和她后妈生的妹妹。
她父母在她七岁的时候离婚,后来在极短的时间内,双方各自再婚生子。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快速接受了重组的新家庭。
她和比她大六岁的哥哥林向晨,就彻底成了多余的人。两个人谁也不跟,就在留给他们的房子里相依为命。
初中,高中,哥哥从来不住校,每天辛苦骑着车往回跑,连大学都是考的本市,只为方便照顾她。
好在哥哥超级厉害,大学时候就开始做生意,凭借自己天生的生意头脑和超强的业务能力,打下了一片江山。
而她大学毕业之后,也在哥哥的支持下开了小餐馆,短短三年时间,发展成生意红火的连锁酒楼。
兄妹二人可谓赚得盆满钵满,积攒下了丰厚的财产。
而她爸的生意却越做越差,到后来资不抵债直接破产,一家子从大别墅搬到了几十方的小公寓,还是租的。
林爱琴从小就被惯坏了,不好好学习,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既不愿意学东西,也不愿意找份工作历练,整天和一群富二代混在一起,夜夜泡吧,四处鬼混。
万万没想到,家里一夜之间穷到连买菜都要精打细算的地步。
由奢入俭难,习惯了大手大脚肆意挥霍,林爱琴在家里搞不到钱,在她妈的撺掇下,打起了林向美兄妹二人的主意。以亲妹妹的身份,到两人面前卖乖卖惨。
林向美的爸爸还没离婚的时候,就和林爱琴的妈妈搞在了一起。
林爱琴比林向美小不到七岁,她就是他爸爸婚内出轨最好的证据,也是他们原先家庭破裂的最重要原因。
他们的爸爸够渣,他们的后妈够贱,连同林爱琴这个便宜妹妹,兄妹俩也都膈应得不行。
从来不曾来往,偶尔见了面恨不得白眼都翻到天上去的人,突然上门找他们要钱,兄妹俩默契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