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还没吃到嘴呢!
不过虽然仓促,可是他也想给花奴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所以吴浩也不打算按照往常的结伴方式,而在是族长手册里挑挑捡捡,又结合现代的结婚方式,拿出来一个方案。
随后吴浩将手上的东西扔给大狗,随后带着花奴出了木屋。
“阿花,莉,芽,你们三个带着花奴去河边洗澡,摘些花打扮一下。”
“狼毛,阿毛,你们也去摘些花,把我这屋子收拾一下,四周都插上花。”
随后,吴浩又找出兽皮,让族里的女人按照花奴的身体制作了一件背心、一条短裙,和一双鞋。
白色的羊羔皮柔软舒适,做出来的衣服贴身穿也十分舒服,正适合花奴。
其实吴浩觉得自己准备得太过仓促了,如果时间够的话,他应该再雕刻一些首饰给花奴。
只是之前的心思都用在了入族大典上,反而忽略了与花奴的结伴大典。
想做个戒指也不太可能,现在也没有那个条件,只能找到达,用木头磨圆做了个木珠子,然后用韧性草编了一根绳子穿过珠子,做了简单的项链,虽然简陋,但是却是这个社会上的第一个装饰品,让花奴爱不释手。
这也成为了部落里所有女人们追逐的爱好。
从此以后,部落女人开始了佩戴饰品,追求美丽。
部落的男人也找到了讨好女人的新方法。
夜晚来临,吴浩才准备完成,急匆匆地去河边洗了个澡,将一身脏污洗掉,回到广场,穿着族长的衣服,开始了入族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