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天生犯罪人。”刚回到警局的韩乘推门对言禹说道。
“天生犯罪人?”江珧疑惑,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将身后一身湿漉漉的江斯年揪到前面的椅子坐下,韩乘取下门后挂钩上的毛巾开始给江斯年擦头发,“给江队长解释。”
江斯年扭头看着韩乘手里的毛巾,也不说话。
“没人用过。”韩乘当然懂江斯年眼神里的嫌弃,将毛巾罩到他头上,使劲揉了揉,小屁孩毛病还挺多。
得知毛巾没有其他人用过后江斯年立即乖巧下来,老老实实的坐着不动,任由韩乘给他擦头发。
韩乘擦头发的力度合适,按压他头皮得手法也令他十分舒适,江斯年餍足的眯了眯眼睛,瞬间将之前被韩乘收走糖果盒并赶下车挪树的大仇抛之脑后。
他好心情的给无知的江珧解释道:“天生犯罪人是由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最早提出的一种犯罪人类型概念中的一种。龙勃罗梭在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论》中将犯罪人分为四类,即天生犯罪人、激情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和偶然犯罪人。他认为,天生犯罪人在生理、心理或者体质等方面具有一些天生就有的、与正常人不同的特质或因素,而这些特质或因素决定这类人的犯罪是自然不可避免的。”[1]
“在他们的感知中没有愧疚和罪恶感,他们没有同情心,缺乏道德约束,一切的行为都屈从于欲望本身。你看李瑜,在看见张丹萍的照片时的反应,极度的平静和冷漠,这不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韩乘接着江斯年的话说。
“可能是他恨张丹萍呢?”江珧说。
韩乘停下动作,将毛巾搭在江斯年的头上,从口袋李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相册随意找了一张张丹萍死亡现场的照片给江珧看。
“草!”(一种植物)江珧猛的被血淋淋的照片吓了一跳。
“你看,这就是正常人的反应,惊吓、同情、恐怖、害怕、恶心等等,但是这些他都没有。江队长还觉得他正常吗?”韩乘收回手机,走回到江斯年身后,拿起他头上的毛巾继续。
“等等,所以你的意思是何念祖不是凶手,李瑜才是?”江珧觉得自己有点晕。
韩乘摇头,“不是。”
“杀死四名被害者的凶手是何念祖,但李瑜……”韩乘还没说完便被急冲冲推门进来的警察打断。
“队长,何念祖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浑身抽搐,像是中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