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满被耿云给打发走了,很快合同也被拟好,不得不说,约翰拉贝还是很够意思的,合同上并没有约定尾款的交付时间。
这样一来,到了正式交货的时候,耿云再把剩下的钱拿出来就行,一般只有老客户的订单,才能享受这种待遇。
耿云仔细的看了一遍合同,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拿起随身携带的皮箱,放到了约翰贝拉的办公桌上。
德国商人是不会收日本军票的,耿云把皮箱打开,里面放着厚厚的一沓美元,耿云在离开北平之前,已经在银行把所有的现大洋,全都换成了美钞。
耿云数出来八千三百美元,也就是相当于两万现大洋,交到了约翰贝拉的手里,开口说道:“贝拉先生,这是定金,马上就向德国方面发电报,让他们把发电设备运过来吧。”
约翰贝拉收过钱,给耿云开具了一份收据,然后点点头道:“好的,我立刻就联系德国方面,让他们把发电设备送过来,不过以目前的情势来看,可能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才行。”
“没有问题,这段时间我会一直呆在上海,等设备到的时候,我就会把尾款给结清。
不过有件事,还得问你一下,我之前派来的那位伙计,有没有留下地址,我们因为一点儿小问题走散了,我并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耿云把收据接过来问道。
“抱歉,因为上次我和他之间的谈话不是很愉快,所以并没有留下地址,不知道他们现在住在哪里。”
约翰拉贝遗憾的摇摇头,没给耿云什么有用的信息。
“原来是这样啊,我打算去金门大饭店那里住,如果这几天,我那个伙计再来的话,还麻烦您让他去那里找我。”
“没有问题,如果他来的话,我就会告诉他。”约翰拉贝答道。
和约翰贝拉寒暄了几句,耿云没有在这里过多的停留,民国时期的大上海,能有幸来这里一趟,当然要好好的走走看看。
比起中归中矩的北平城,上海虽然少了些帝王之气,但却要更加的现代,更趋近于国际化的大都市。
金门大饭店,位于黄埔区,几十年之后依旧屹立不倒,不过比起那时候,现在看起来更加的有腔调。
从西门子公司出来,耿云直接在街角处,叫了一辆黄包车,去了金门大饭店,此时站在门口,看着意大利风格的建筑,许多记忆在耿云脑海里闪过。
上海那么大,那么多大酒店,耿云之所以会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里,主要是因为穿越之前,曾经在这里发生了许多故事。
如今物是人非,只不过物是人非的原因不是时间消逝,耿云来得太早了,曾经那和自己发生了某些故事的姑娘,恐怕她奶奶这时候才刚刚出生。
坐火车从北京赶到上海,然后又马不停蹄的去了约翰贝拉那里,耿云在金门酒店开了房间,躺在柔软的弹簧床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等再醒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与北平不同,北平这个时间,基本上已经是黑灯瞎火,街面上看不到什么行人。
可上海不同,这里有着丰富的夜生活,歌里面唱的好,‘夜上海,夜上海,上海是座不夜城。”
耿云简单的洗漱一下,出了房间去了酒店餐厅,随便点了份牛排填饱肚子,接下来他就要出门去嗨一下。
上了辆黄包车,耿云打了个响指,黄包车夫直奔百乐门而去,百乐门大舞厅,绝对是这个时代最牛的娱乐场所。
从黄埔区去了静安区,百乐门的霓虹灯闪耀着,不断有这个时代的时尚男女,从里面进进出出。
耿云看着这一切,终于有了一些回到现代的感觉,他付过车费,径直走进了百乐门的大门。
百乐门一共三层,底层是店面和厨房,二层是舞池和娱乐厅,三层则是旅馆,更确切的说是炮房才最合适。
刚一进门,耿云就看见了一排排的大白腿,七八个穿着高开叉旗袍的舞女,正在这里抽烟聊天休息。
耿云朝那边扫了两眼,姜嫣的影子突然就浮现在的脑海里,看着这些风尘气的女子,还是姜嫣英武的模样,更让人浮想联翩。
买了入场券,上了二楼,进入了舞池之中,闪烁的霓虹灯,嘈杂的声音,虽然和日后的夜场没法比,但还是让人多少有些兴奋的感觉。
从服务生的托盘里拿了一杯香槟,耿云找了一个不惹人注意的角落,带有批判眼光的注视着这一切。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敌后根据地的老百姓,为了能活下去不懈的努力着,而在这里,这些人却在肆意的挥霍。
静静地注视了五分钟,本来兴致满满的耿云,突然又没有了兴趣,打算再喝几杯免费的香槟,就离开这喧嚣的地方。
不过,没等他起身离开,场面就有了变化,灯光改变,闪烁的霓虹停了下来,场中保持着微亮,两道明亮的灯光,打在了正前方的舞台上。
“玫瑰玫瑰我爱你……”
灯光打在舞台中央年轻靓丽的女人身上,女人拿着话筒,悠扬的歌声响起,一首玫瑰玫瑰我爱你,在这个年代也是火遍了大江南北。
百乐门有舞女,同样也有歌女,当年上海滩七大歌后,地位可是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