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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灾变泛用性原则(1 / 2)

看着刚刚抽奖获得的武器,何尘陷入了沉默。

【以理服人】给了他很强的既视感,而且他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吐槽……

倒不是说【以理服人】不能用,作为合格(白色)品质的武器,也是何尘目前已接触到的最高品质的武器,其效果肯定不会太差。

按照描述,【以理服人】是一把擅长以力破巧,一力降十会类型的武器,对付丧尸也是很好用的那种类型的武器。

简单粗暴,只要力量足够便可以给予丧尸痛击。

不过对于有着【幻形之匙】的何尘而言,却并不算太实用。

即便何尘有信心能够完全发挥其威力,但是却不是很方便,毕竟【以理服人】是双手武器,需要双手握住才能发挥最大威力,这就会导致他无法同时使用【幻形之匙】。

对比【幻形之匙】,【以理服人】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论破甲能力,工兵铲形态不比它差,唯一比不过的只有武器本身的重量,但这并不是关键点,因为只要他力量足够,也同样能够达到一样的效果。

而且【以理服人】携带不是很方便,而【幻形之匙】在平时可以幻化成戒指的模样,不仅方便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同时还有着其他的武器形态,这是【以理服人】难以比拟的优势。

其实很多时候何尘都在怀疑【幻形之匙】到底是不是仅仅只是合格(白色)品质的武器。

因为【幻形之匙】表现出来的能力完全就不像是这个品质武器所能够拥有的,至少何尘这么久还没有见过类似的武器。

他猜测,即便【幻形之匙】真的只是合格(白色)品质,那也肯定是最顶级的那一批,不然很难解释有这样强大的表现。

至于为何他自灾变以来运气都还不错,他只能解释为灾变前天天大保底,太过非酋,老天爷终于看不下去了,让自己非极而欧了一次。

何尘暂时没有把【以理服人】取出来的想法,他决定后面再做打算。

“桐君应该也不会用【以理服人】,和她的职业和风格都不是很搭,要是实在没法用的话,要不找个人卖了?”何尘摸着下巴思考着,然后又摇了摇头。

“不行不行,队员里面除了少数几个其他的都挺穷的,估计没几个买得起,而几个稍微富一点儿的也好像也没有适合的……”

目前团队里面最富的应该是他自己以及夏桐君,属于纯纯的狗大户角色,但其他人太穷了也不是一件好事,连个交易对象都不好找。

让他稍微有些苦恼。

最后他只能叹了一声:“实在不行就找机会送人吧,在自己身上像多了根烧火棍,没啥用……不过真要送人的话送谁好呢……”

何尘一边在内心滴咕着,一边领着队友们继续搜寻着幸存者。

因为何尘实力的飙升,加上后面也没有再遇见变异丧尸,所以行动进行得很顺利,幸存者们也都很配合——不配合的都被进行了“规劝”。

不想加入的何尘他们从不阻拦,但有些人就是给脸不要脸,辱骂、挑拨、甚至还有袭击的!

对面简单嘴臭两句的他一般懒得计较。

但如果骂的过于难听的话,对面骂了多少句话何尘都会细心记下数量,然后一巴掌打掉多少颗牙,就在对方骂的数量上减少相对应的巴掌数量,后面再打掉的话就继续减少。

如果不小心多打掉了几颗,他还会细心的为其修补好对应的数量。

非常的人性化!

挑拨离间的他直接视为主动挑衅,然后暴打一顿,不会伤筋动骨和留下终身隐患,但皮肉之苦肯定免不了。

还有敢于袭击自己一方的人,目前只有一例,但是属于非常恶劣的故意袭击!

不仅使用箭失射击何尘他们,还故意制造噪音吸引丧尸。

幸亏何尘他们一行人实力较强,也始终没有放下警惕,才没让他得逞。

否则换一个普通的幸存者队伍,估计会损失惨重。

在被何尘制服后,那个人居然还在笑,似乎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事情。

对于这种情况,何尘个人还是比较善良的,只是简单卸了他的四肢,那个人目前已经昏死了过去,但是何尘却大发慈悲的帮他止住了血。

至于把四肢接回去?不好意思,那是另外的价钱!

而价钱那个人付不起,何尘也只能表示遗憾……

何尘这样行为得到了星火系统的支持。

在灾变以后,原来的许多法律条款已经不适用,目前星火系统秉持的原则,更加宽松,也更加严厉。

看上去比较矛盾,但确实如此。

例如:如果一个人偷了你的东西,你发现了这件事情,并且偷的东西对你十分重要,那么你可以直接将偷窃者击杀,而不视为犯罪。

同理,抢劫、囚禁、虐待,只要触犯相对应的几个重要原则,那么都可以直接将其击杀,甚至是灾变之前的事情,只要是你确定这件事情确实是真实的,那么也可以对其进行报复。

不过,一旦因为自身的错误认知而错杀其他无辜的幸存者,那么自身也会触犯相对应的罪责。

因为在一个幸存者死亡时,击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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