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迷迷糊糊中,迟余感觉有人在晃动自己,便胡乱地挥了一拳,然后就听到了一声惨叫。
睁眼一看,就见迪丽若白委屈地撇嘴,手揉着胸口。
哎呀!
迟余忙赔笑,伸手按在她手上,轻轻揉着,柔声问道:“我不知道是你。打痛了吧?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是在象山那边拍戏吗?”
“哼,人家特意请假回来,还被你打,啊!唔唔唔!”
迪丽若白话还没说话,就被迟余一把揽过去,封住了嘴。
一个长吻之后,她气息紊乱地白了迟余一眼:“你晚上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我又学会了一道菜!”
“什么都可以啊,只要是你做的。”迟余笑着说。
“就知道嘴甜,不知道能甜倒多少女孩子!”迪丽若白想撑着迟余起身,就听到“嗷”的一声。
“你这惨叫也太假了吧?”
迪丽若白吐槽着,就见迟余不像是作伪,忙问道:“咋了?我,我没有使劲吧?”
“呼!你,你刚刚按住我受伤的那两根肋骨了。”迟余痛的冷汗直流。
虽然没有骨折, 但其中两根肋骨,还是有些轻微的骨裂, 刚刚迪丽若白正好按在上边, 那痛感, 叫一个酸爽。
“啊,你, 你你你,没事吧?肋骨怎么了?迟余,我我, 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要报复你的。”
迪丽若白一听迟余肋骨受伤了,急了起来,有些手足无措。
“傻瓜, 没事,就是拍打戏的时候,被托尼一肘肘的有些骨裂。”
迟余伸手揉着她的额头,轻轻地调着呼吸,道:“不过放心,我当时就还了他一脚,裂了三根!”
肋骨骨裂,不敢提气,说话都有些不敢大声。
“好吧,你们拍打戏真够拼命的。”
迪丽若白见迟余都不敢出气的感觉, 她知道拍打戏的人经常受伤, 无奈地说道:“我去超市买些大棒骨,晚上给你熬个骨头汤吧。”
“嗯, 好。”迟余点点头,慢慢地站了起来。
痛感过了之后,只要没有大动作, 还是没问题的,便说道:“我陪你去。在那边待了好久,感觉快与现代社会脱钩了。”
“有那么夸张吗?那边又不是原始社会。”
“但是当你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之后,别说是原始社会了, 就算是让你回到农村一段时间, 估计大部分人都会不适应吧。”
“倒也是。”
随后,二人就去了商场。
家里虽然东西缺了不少, 但是接下来如果《霸王别姬》开启路演模式的话, 大部分时间还得是在外边飞, 所以就只买了一些这几天吃的用的。
主要是吃的。
迪丽若白一来是想展示她新学会的菜,二来还要煮大骨汤,就七七八八地买了一大堆。
“你去歇着,我饭做好了叫你。”
回到家,迪丽若白把迟余推出了厨房,便是埋头若干。
拖着一身伤病之躯,迟余自然是扭不过她,只能吃现成的了。
倒也没有完全歇着,拿着水壶,给屋里那些绿植浇浇水,与它们聊聊天、谈谈心,又去书房,擦了擦这些日子以来积的灰尘。
京城有个讨厌的地方,就是太容易积灰。
清扫了灰尘后,迟余在书桌上铺开毛毡,铺上宣纸,砚台里倒了墨汁,一支戴月轩的青山挂雪,沾了墨,便在纸上挥洒起来。
顷刻间,便是满室生香。
一幅四开的字写完,看上去,还是带着九成迅哥儿的痕迹。
想了想,就临了一幅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从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到后之览者, 亦将有感于斯文。
想要抛弃一个人的痕迹, 最好的办法, 便是如此了。
“迟余,吃饭了。”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黑了, 迪丽若白推开门,轻声说道。
又走进来,看着迟余写的字,一脸崇拜地说道:“天呐,迟余,你写的也太好了吧。”
“是吗?哈哈,只是写的好看而已。”
迟余笑了笑,然后拉着她的手:“要不要写两个字玩玩?”
“你得一笔一划教我。”
“嗯,我手把手地教你。”
迟余让她在自己怀里,一手抱着她,一手抓住她的手:“握住毛笔,对,就是这样,你想写什么?”
“写个长歌行吧。”迪丽若白想了想,说道。
“嗯,好。”
迟余说着,就把着她的手,准备写个青字。
结果,迪丽若白是想写长字。
好在第一笔都是横,只是繁体的长的横是短横,而青的最上边的一横,显然是要长一些的。
“你是说直接写长歌行这三个字吗?”迟余这才意识到。
“嗯啊。”迪丽若白一脸的理所当然。
好吧。
迟余便耐心地问道:“你那知道,长歌行和短歌行一样,其实是乐府古题吗?”
“哦,短歌行我好像记得,是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对吧?”迪丽若白有些脸红,她觉得自己在迟余面前,总是像个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