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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星空、旷野、火堆(1 / 2)

《一展歌喉》的全程比赛其实只有两种:普通赛和歌王争霸。

而复活赛和踢馆赛是特殊赛制。

这两个特殊赛制是给即将被淘汰的选手一次绝地翻盘的机会。

也就是说,今天的比赛日,其实是普通赛第三轮。

随着选手一个个淘汰,最后只剩下三名选手,普通赛全部结束,开启的最后的歌王争霸赛。

究竟,

谁才是真正的歌王?

此时,环球星光大会场。

在两轮普通赛之后,已经有一名选手进入了复活赛等候。

进入第三轮普通赛的选手,只剩下六名。

上台顺序采取抽签方式。

陈明抽到了第四位,而周亦可抽到了第二名。

宋萌则比较倒霉,是一个上台。

“电视机前各位观众朋友,欢迎收看《一展歌喉》的比赛现场,我是主持人阳阳,在经过前两轮的普通赛之后,休息室内还剩下六名选手。”

镜头一转,休息室的画面出现在所有观众的眼前。

陈明今天没有再穿正式的西装,而是选择了比较休闲宽松的衣服,甚至头上戴了一顶羊毡帽,有点异域风情的感觉。

“陈哥这装扮,有点帅!”

“有点像北洲那边的穿扮,陈哥还去过北洲?”

“哈哈哈哈, 原谅我!我刚才第一眼以为陈哥是放牛羊的........”

“这风格,太北洲了!”

说实话,陈明只是模仿前世新 疆的一些特殊穿着来装扮了一下自己。

现在观众们对陈明的穿着很在意。

毕竟,白色“战神”的称呼,让所有人都记住了陈明穿纯白色西装的模样。

镜头从六名选手的五官一一划过,其余人都是微微一笑,点头示意,只有周亦可垮这个脸,好像有人欠他钱一样。

但仔细看去,周亦可的嘴角在尝试着努力勾起笑容,只是对他来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镜头回到舞台上。

主持人阳阳大声说道:“随着赛事的进行,我们将进一步扩大投票观众,今天的现场观众增加至一千名观众。”

一千名观众兴奋的对着镜头欢呼。

点评专家没有变,还是那三位。

观众翻了一倍,但还是有点少。

环球星光大会场完全可

以容纳下几万人,去年萧萱的演唱会可是人潮拥挤,走都走不动路。

和那时一比,《一展歌喉》的比赛现场就显得小儿科。

“感谢xxxxx的赞助。”

“感谢..........”

老样子!

还是先给赞助商爸爸打一波广告,几分钟之后,主持人收起广告手卡,大声说道:“有请我们今天的第一位上场选手,宋萌。”

舞台背后的大屏幕上,出现宋萌的身影和面容。

宋萌的五官很好,是那种邻家小妹妹的感觉。

而且,她空灵的声音让很多观众都记住了她的名字。

后台。

宋萌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今天的她穿了一身淡绿色的长裙,晶莹雪白的双臂露在空气中,配上她淡淡的妆容,格外迷人。

走上舞台。

宋萌捂住自己的胸口,微微鞠躬。

前奏轻柔响起。

宋萌选的这首歌是一首比较老的朋友歌,按照比赛规则,如果不是自己原创的话,那必须从其他人的原创歌曲中选。

宋萌选的是一位参选老牌选手的歌。

听到前奏,

休息室的那位老牌艺人露出了笑容,这是他年轻时候写的歌。

整首歌的旋律比较简单,风格偏向民谣。

再搭配上宋萌空灵的嗓音,让整首歌展现出不一样的魅力。

总体来说,

还算不错!

如果是打分制的话,陈明愿意给她打8.5分到9分之间。

最终,宋萌拿到了711票的全场支持票。

全场十分之七的支持率,这个比例已经很不错了。

如果宋萌不是第一个上场的话,那她的票数应该会更多一些。

接下来,轮到周亦可上场了。

周亦可回归了自己的老本行,选择了一首古风类型的歌曲《送友别》。

这是他早些年自己的原创。

现在来听,歌词比较粗糙,但周亦可的创作胜在旋律不错,至于华丽的辞藻,并不是他特别擅长的方面。

而且,他现在加入国风堂之后,更加不需要为词曲担心,对创作的心思低了不少。

一番演唱下来。

周亦可拿到了763票的支持票。

满意!

周亦可还是很满意的!

毕竟,就算后面的选手都比他的票数多,也还有宋萌给他垫底,不至于倒数第一。

这下子,压力就来到了宋萌这边。

第三位上场的选手是一名老牌艺人,老牌艺人相对新人艺人的优势就在于他很会调动全场的气氛。

上台经验也要比新艺人多得多,表现的更加自然。

自然而然,这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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