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这个姓杨的到我们公司应聘,我们约定好计件工资。
给他的任务是做三千张办公桌,每张办公桌提十五元,一共是四万五千元,所需材料由公司提供,做完后统一结算。
我们当时签了《计件工资确认单》,上面写的很明白。材料我都带来了,您看。”说着,顾总从文件袋中拿出来一份《计件工资确认单》递给了王川。
“这个《计件工资确认单》您有原件吗?”王川看着复印件问道。
“没有原件!
当时我让他签劳动合同,他不签,说是只要把工资数写清楚就行了,后来他就按照我们说定的写了一份《计件工资确认单》,我又补充了下,后面这个‘做完后统一结算’和签名就是我写的,是给他拿着结算工资时用的。
当时我也没想这么多,结果谁知道……,这份复印件是姓杨的起诉时的证据。法院给我的。”顾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