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就是了,我刚才说的挂靠律师也是这种情况,律所是名义上的管理人,但是律所实际上管不到挂靠律师,他们与律所也不是劳动关系,说白了就是各干各的,有点类似于大商场里的小商户。”王川解释道。
“哦!那我就明白了。您看我们的案子……”大师道。
“我们可以承接。在那个法院?”王川问道。
“门头沟法院,后天下午一点半开庭。这是全部文件,之前穆律师给我的委托手续我们都已经签署过了。”大师边说,边将一个文件袋递给王川。
“律师费……”王川才说道一半,被穆怀瑾拦住了:“大师是我朋友,律师费你不用管了,我来处理。”
“好的。我先看看对方的起诉状。要是没别的事,我先去准备下应诉资料,有问题再联系大师。”王川看向穆怀瑾和大师道。
退出会议室后,王川开始查阅资料,他需要了解下相关规定,这样的客户他还是头一次碰到。其实不尽管是他,恐怕做了一辈子劳动业务的老律师也未必碰到过这种情况。
第三日下午一点半,门头沟法院第五法庭。
王川坐在被告席上,认真的准备着答辩意见。原告席上坐着一位女律师,一脸的彪悍。
上面坐着的法官是一位二十多岁,据说刚刚调到门头沟法院的年轻女法官,个头足有一米七五,长得五官端正,一脸正气。
“……原告,陈述下你们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女法官一边翻看案卷,一边淡淡道。
“原告在被告处挂单,为被告提供劳动,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请求被告补发自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的工资,共计六千元,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七千二百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一脸彪悍女律师道,那气势与胡汉三逼债有一拼。
“被告答辩!”女法官看了一眼王川。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首先,原告到被告处挂单是为了修行,是对思想和精神上的追求,其主张工资报酬完全背离了修行挂单的本意,与事实不符!
其次,被告接收原告挂单,并为其提供修行的场所和便利,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原被告双方不存在任何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最后,被告起诉原告,完全是在混淆视听,很容易让世人对被告产生误解。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王川道。
说实话,坐在上面的女法官也比较头疼,为了此案她特意去相关管理部门和协会进行了走访,了解情况。
“现在开始举证,首先由原告举证。”女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戒牒,证明原告的身份。第二份证据被告向原告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每月两百元,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脸彪悍女律师道。
“被告质证。”女法官看着手里的证据道。
“第一份证据被告认可。第二份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每月两百元是生活费,不是工资,打款记录上有明确的备注。”王川道。
“被告举证。”女法官道。
“被告没有证据。”王川道。
“原告,你明确下,到被告处挂单,你主要做什么工作?”女法官问道。
“原告主要工作是参禅,一早一晚打扫卫生,有时候去帮厨。”一脸彪悍女律师道。
“在挂单期间,是否受被告管理?如何管理的?”女法官问道。
“原告受被告管理,原告在被告安排的房间居住,一日三餐受被告管理,在规定时间去大殿参加活动,其他时间都是在房间和被告的后山打坐修行。”一脸彪悍女律师想了想道。
“被告,是这样吗?女法官问道。
“不是,原告的一日三餐均由被告提供,被告处开饭时间是固定,是为了方便后厨提供饮食,根本不涉及对原告的管理。被告仅对食堂的开饭时间进行管理。
被告对原告的修行不干涉,原告可以自己安排修行时间,不仅如此,被告还向原告提供了住宿和生活费,这都是为了原告修行方便,根本不涉及管理。”王川道。
……
“原告进行最后陈述。”女法官道。
“原告自二零零七年到被告处工作,至今未发工资……”一脸彪悍女律师说的真真有声,仿佛她代理的客户是窦娥。
“被告,最后陈述。”女法官已经合上了案卷,准备结束审理了。
……
王川走出法院之时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半。他拨通了穆怀瑾的电话。
“穆律,已经开完庭了。庭审中,对方也没提出什么新证据,我推测咱们胜诉的概率还是挺大的。”王川道。
“好的,我来跟大师说,你别回律所了,等你回来也下班了,直接回家吧。”穆怀瑾说完挂断了电话。
就在王川走到公交车站之时,他的手机响了,是万胖子打来的。
“万律,有何吩咐?”王川接通手机后问道。
“你是不是在门头沟法院呢?”万胖子问道。
“对呀,你怎么知道的。”王川一头雾水。
“你昨天说的啊!”万胖子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