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份时,因为业务不多,一天中午我乘坐电梯下楼去吃饭,无意中看到一个广告,是关于美容整形的。
我平时对这类广告没兴趣,但是当日我看到广告中的女人后,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虽然广告中的女人不是露的全脸,但是从鼻子、眼镜和嘴唇等几个部位,可以推测出这个女人的大概样子。
后来我拨打电话联系了做广告的医美公司,对方听说我对整形感兴趣非常热情。邀请我去她们公司面谈。
我第二天便去了医美公司,以为我老婆咨询为由,要求她们给我展示下广告上的女人的效果。
她们称这是她们公司在han国的合作方提供的,不是她们公司的,如果我老婆想做成这样,她们可以帮我们联系han国那边的整形医生,安排手术。
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她们向我提供了几张照片,当我拿到照片后顿时感觉天旋地转,一下午魂不守舍无法安心工作,当晚我拿着照片回到了家里,将照片扔在了我老婆的面前。
当她拿起照片看后,我发觉她一脸的惊慌。
起初我问她是不是整过容,她支支吾吾的不说,到了后来她看我急了,便说出了实情。
五年前,她受了她闺蜜的影响,一心想找个有钱人嫁入豪门,但是她的样貌不出众,又没有她闺蜜身材好,一直未能如愿。
后来在她闺蜜的鼓动下,花费了七十多万去han国做了整容,此后她凭着人造的美貌一直穿梭于各种高端宴会,有不少人对她表示爱慕。
后来她认识了我,见我年轻帅气,又小有身价便开始跟我谈恋爱,最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事情败露后,她求过我。我要求看她未整容前的照片,她说什么也不肯,我认为她一直是在欺骗我,而且涉嫌诈骗。她的真正目的是凭着人造美色骗取我的家产。
所以我坚决要求离婚!这就是全部案情。”客户喝了口茶水道。
“嗯,我明白了。
但是根据婚姻法,您所说的情况并不构成无效婚姻,也不是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依据。
法院判决离婚一般是以感情破裂为标准,而感情破裂没有明确的标准,很多时候要看法官怎么认定,主观性比较强。
至于您说的欺骗,或者诈骗,我认为不构成诈骗,诈骗罪是一项很重的罪,一般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骗取他人钱财。
你们是夫妻关系,您爱人之前做整容没有告诉您,我个人认为这种人身关系的案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至于说欺骗,按照您所说似乎可以沾上边,但是法律上只规定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并未规定整容这类事情要告知婚姻缔结方。
而且,就目前来说,是否构成欺骗,不论是理论界还是法律实践中,均未达成一致。所以说您这个案子风险还是有的。
不过,至少整容这事已经造成了你们夫妻不睦,这是事实。法官应该也会考虑。不过第一次能否判离,我没有把握!”王川坦诚相告。
越是这种自己没把握,风险不确定的案子,王川越会把风险全部披露出来,他不怕客户去找别的律师事务所签约。因为他已经得到了老牛同志的上方宝剑,如实告知风险,如果不行就算了,免得以后客户不满意投诉。
“嗯,谢谢,谢谢您坦诚相告。离婚案子我是一定要打的,虽然我也知道可能不被支持,但是我还是想试试。”客户一脸坚定道。
“好,这是接案笔录,麻烦您看下如果没有问题,您签下字。这是我准备的委托手续,费用一审五千元。
起诉状我已经准备好了,您看下如果没问题请签字。”王川道。
客户粗略的扫了一眼合同和起诉状,便在上面签了字:“到时候开庭是您去吗?”
“对。是我去。离婚案子双方当事人都要到场,以便法官询问,所以您也得去。”王川接过委托手续后道。
“好,就拜托您了!”客户道。
“您客气了,开庭前我会把开庭时间告知您。”王川道:“你是刷卡还是缴纳现金?”
“我刷卡!”客户道。
“好的,您稍等,我让财务把pos机拿来。”王川说完起身去了财务室。
送走客户后,王川开始准备材料,准备明天去石景山法院领判决书时一并把今天的案子立了。
晚上回到家,王川躺在床上刚想睡觉,突然手机响了起来。他用大脚趾头都能想到是谁打来的电话。
“您好,骆女士,您的案子还没判下来,您再等等哈。上个月才开完庭,简易程序三个月,现在审限还没到呢。
啊!……你不是问案子的事,那您是……感情问题?……没事,您说吧,我听着呢。”
王川将手机放在了床头,开着外放,自己则缩在被窝里,困的迷迷糊糊的,时不时的“嗯”、“啊”、“是呀”的配合下,跟捧哏相声演员似的。
此时的他心里很郁闷,有感情问题去找心里医生啊,找律师有个毛用啊!再不然去打午夜热线也行啊!律师不用休息,不用睡觉的吗?!
次日,本该是工具人郝仁元去法律服务办公室值班,